分享
QFYSL 0001 S-2022 软包装笋罐头.pdf
下载文档

ID:2652768

大小:283.17KB

页数:6页

格式:PDF

时间:2023-08-20

收藏 分享赚钱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QFYSL 0001 S-2022 软包装笋罐头 2022 软包装 罐头
Q/Q/FYSLFYSL 福建玉双林食品有限公司漳平分公司企业标准 Q/FYSL 0001S2022 软包装笋罐头 2022-10-25 发布 2022-11-25 实施 福建玉双林食品有限公司漳平分公司 发 布 Q/FYSL 0001S2022 I 前 言 本标准的编写格式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进行编制。本标准中的感官指标和质量指标根据产品特征及配料制定,理化指标参考 QB/T 1406竹笋罐头的规定而制定,污染物指标按照 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的规定而制定,微生物限量按照 GB 709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罐头食品的规定而制定;食品添加剂按照 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规定执行。本标准由福建玉双林食品有限公司漳平分公司提出。本标准由福建玉双林食品有限公司漳平分公司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郑佳鑫、黄荣前。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YSL 0001S2022 1 软包装笋罐头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软包装笋罐头的技术要求、产品分类、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和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新鲜竹笋、18L 笋罐头、笋干中的一种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柠檬酸,经原料预处理、浸泡或不浸泡、煮制或不煮制、漂洗、修整、调味或不调味、装袋、密封、杀菌、冷却而制成的软包装笋罐头。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1886.23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789.2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商业无菌检验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89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罐头食品生产卫生规范 GB/T 10786 罐头食品的检验方法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QB/T 1006 罐头食品检验规则 QB/T 1406 竹笋罐头 DB35/T 735 闽笋干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 75 号令(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 123 号令(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修订版)3 产品分类 3.1 水煮笋 以新鲜竹笋或 18L 笋罐头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柠檬酸、经原料预处理、漂洗、修整、调味或不调味、装袋、密封、杀菌、冷却而制成的软包装笋罐头。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YSL 0001S2022 2 3.2 复水笋干 以笋干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柠檬酸,经原料预处理、浸泡、煮制、漂洗、修整、调味或不调味、装袋、密封、杀菌、冷却而制成的软包装笋罐头。4 技术要求 4.1 原料要求 4.1.1 竹笋:应为新鲜良好、质嫩、笋体完整的可食用竹笋,无腐败、霉烂变质和病虫害,并符合 GB 2762、GB 2763 的要求。4.1.2 18L 笋罐头:应符合 QB/T 1406 的要求。4.1.3 笋干:应符合 DB35/T 735 的要求。4.1.4 柠檬酸:应符合 GB 1886.235 的要求。4.1.5 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要求。4.2 感官指标 感官指标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1 感官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容器 应密封完好,无泄漏、无胀袋 取适量样品,先检查包装容器有无泄漏、胀袋现象,观察封口状况;然后将内容物倾倒入洁净的白色瓷盘中,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和状态,闻其气味,检查有无异物 色泽 具有该品种产品应有的色泽,色泽均匀 滋味、气味 具有该品种产品应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 组织形态 具有该品种产品应有的形态,笋体肉质细嫩,形态较完整,外形较一致,大小较均匀 杂质 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 4.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固形物/()50 GB/T 10786 pH 3.06.0 4.4 污染物限量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其他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表3 污染物限量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铅(以 Pb 计)/(mg/kg)1.0 GB 5009.12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YSL 0001S2022 3 4.5 微生物限量 应符合罐头食品商业无菌要求,按GB 4789.26规定的方法检验。4.6 真菌毒素限量 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 GB 2761 的规定。4.7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按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4.8 食品添加剂 4.8.1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4.8.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及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柠檬酸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5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8950 的规定。6 检验规则 6.1 组批 以同一批投料、同一生产线、同一班次生产加工的同一品种、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次。6.2 抽样 按QB/T 1006规定的方法执行。6.3 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必须经公司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并附产品检验合格证。出厂检验项目:感官指标、净含量、固形物、pH、微生物指标(商业无菌)。6.4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所规定的全部项目,一般情况下每年进行一至两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投产时;b)主要原料来源、关键工艺或设备有明显改变时;c)连续停产三个月以上又恢复生产时;d)产品质量出现明显波动时;e)国家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提出要求时。6.5 判定规则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YSL 0001S2022 4 产品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判定该批产品合格。微生物指标(商业无菌)不符合本标准要 求时,不得复检,即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其他指标若有不符合本标准要求的项目时,允许从该批产品中 加倍抽样复检一次,复检结果如仍有不符合项,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7 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 标签和标志 产品预包装标签和标志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修订版)的要求,外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7.2 包装 产品内包装采用塑料袋包装,应符合 GB 4806.7 的要求。包装封口应严密、牢固、无破损。外包装采用瓦楞纸箱,应符合 GB/T 6543 的要求。7.3 运输 运输工具须清洁、卫生、干燥,并有防雨、防晒设施,不得与有害、有毒、有异味物品混运。搬运时应轻拿、轻装、轻卸。7.4 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清洁、卫生的仓库内,严禁与有害、有毒、有异味物品一起贮存。_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下载文档
你可能关注的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