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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FJJJ 0006 S-2022 阿胶粉(固体饮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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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FJJJ 0006 S-2022 阿胶粉固体饮料 2022 阿胶 固体 饮料
Q/FJJJ福建省嘉嘉之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FJJJ0006S-2022阿胶粉(固体饮料)2022-06-10 发布2022-06-16 实施福建省嘉嘉之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 布Q/FJJJ 0006S2022I前言本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规定,按照 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要求进行编写。本标准中感官、理化指标(蛋白质、水分)根据产品特征制定;污染物指标根据 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中肉制品制定,其中铅指标严于 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微生物指标参考 GB 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致病菌指标依据 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肉制品制定。本标准由福建省嘉嘉之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福建省嘉嘉之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谢菲菲。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JJJ 0006S20221阿胶粉(固体饮料)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阿胶粉(固体饮料)的术语和定义、原料、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签、标志、运输与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阿胶为主要原料,以固体饮料或固体乳制品为辅料,经解冻、切胶、干燥、磨粉、配料、搅拌、包装而成的阿胶粉(固体饮料)。本标准用于阿胶粉(固体饮料)的生产、销售、鉴定及使用。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GB/T 4789.21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冷冻饮品、饮料检验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5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 14881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28050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技术要求3.1原辅料要求3.1.1 阿胶应符合已备案的相应的食品企业标准的规定。3.1.2 固体饮料或固体乳制品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或企业标准要求。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JJJ 0006S202223.2 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 1感官指标项 目指标检验方法色泽具有本品固有的颜色取 5g 左右的被测样品置于一洁净的白色磁盘中,在自然光线下用肉眼观察其色泽和组织形态,按标签上所术的使用方法与透明的玻璃杯内冲溶稀释后,立即嗅其香气,辨其滋味,静置 2min 后,看烧杯底部有无异物。滋味及气味具有本品固有的滋味和气味组织与形态呈粉末状,允许有颗粒杂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冲调性冲调后呈均匀的液体,允许少量的沉淀3.3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 2 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蛋白质/(g/100g)12GB 5009.5水分(%)15.0GB 5009.33.4 污染物限量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 中肉制品的规定,其中严于GB 2762的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 3污染物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铅(以 Pb 计)/(mg/kg)0.5GB 5009.123.5 微生物指标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 4 的规定。表4污染物指标项目采样方案a及限量(若非指定,都以CFU/g)检测方法ncmM菌落总数521035104GB 4789.2大肠菌群5210102GB 4789.3平板计数法霉菌50GB 4789.15a样品的采集和处理按GB4789.1和GB/T 4789.21执行.3.5 致病菌致病菌应符合 GB 29921 中肉制品的规定。3.6 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JJJ 0006S202233.7 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 75 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按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4 试验方法4.1感官检验取 5g 左右的被测样品置于一洁净的白色磁盘中,在自然光线下用肉眼观察其色泽和组织形态,按标签上所术的使用方法与透明的玻璃杯内冲溶稀释后,立即嗅其香气,辨其滋味,静置 2min 后,看烧杯底部有无异物。4.2理化检验4.2.1 蛋白质按 GB 5009.5 的方法进行检验。4.2.2水分按 GB 5009.3 的方法进行检验。4.2.3铅按 GB 5009.12 的方法进行检验。4.3 微生物检验4.3.1 菌落总数按 GB 4789.2 规定的方法检验。4.3.2 大肠菌群按 GB 4789.3 规定的方法检验。4.3.3 霉菌按 GB 4789.15 规定的方法检验。4.4 净含量检验按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进行。5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应符合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6检验规则6.1 组批同一班次,同一批投料,同一条生产线、生产的包装完好的同一种产品为一组批。6.2 抽样从同一批产品的不同部位抽取,抽样量不得少于三倍检测用量。6.3 检验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JJJ 0006S20224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6.3.1 出厂检验6.3.1.1 检验项目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水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净含量。每批产品应检验合格并签发质量合格证方可出厂。6.3.1.2 产品出厂每批产品须经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质量合格证方可出厂。6.3.2 型式检验6.3.2.1 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进行:新产品投产前;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更换设备、主要原辅材料或更改关键工艺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停产半年及以上,再恢复生产时;食品相关监管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6.3.2.2 检验项目为本标准的规定的全部项目。6.4 判定规则6.4.1 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判该批产品为合格产品。6.4.2 微生物指标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即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其他项目如有一项以上(含一项)不合格,应在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若复验项目仍有一项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7.1 标志产品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标签应符合GB 7718、GB 28050的规定。7.2 包装7.2.1 产品内包装应采用复合膜、袋的卫生指标应符合 GB 9683 的规定,采用其他材质的包装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要求。7.2.2 产品外包装为瓦楞纸箱,外包装箱应符合GB/T 6543的规定。7.2.3 包装要牢固、防潮、整洁、美观、无异气味,便于装卸、仓储和运输。7.3 运输7.3.1 产品运输工具应清洁无污染,运输产品时应避免日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装混运。7.3.2 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扔摔、撞击、挤压。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JJJ 0006S202257.4 贮存7.4.1 产品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成品库中,离地离墙存放。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混储。7.4.2 产品在本标准规定的条件下运输贮存,保质期见标签标识。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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