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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BLY
0005
S-2023
戈宝红麻®五味子罗布麻茶
2023
红麻
174
五味子
罗布麻
广 东 省 食 品 安 全 企 业 标 准 Q/GBLY Q/GBLY 0005S-2023 代替Q/GBLY 0005S-2020 戈宝红麻五味子罗布麻茶 2023-01-10 发布 2023-01-20 实施 戈宝绿业(深圳)有限公司 发布 备案号:44030060S-2023备案日期:2023年02月10日备案有效期:伍年Q/GBLY 0005S-2023 I 前 言 本标准按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编制。本标准代替Q/GBLY 0005S-2020,与Q/GBLY 0005S-2020相比,做以下修订:按新的保健品批件“国食健注G20110395”修改标志性成分的测定方法;本标准附录A、附录B、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戈宝绿业(深圳)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戈宝绿业(深圳)有限公司、阿勒泰戈宝茶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同时适用于委托加工单位:阿勒泰戈宝茶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新疆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盐湖戈宝麻基地。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莉、刘磊、金哲雅。本标准所代替标准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Q/GBLY 0005S-2017;Q/GBLY 0005S-2018;Q/GBLY 0005S-2020。Q/GBLY 0005S-2023 1 戈宝红麻五味子罗布麻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戈宝红麻五味子罗布麻茶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及保质期、规范性附录。本标准适用于以罗布麻(经辐照)、酸枣仁提取物、五味子提取物为原料,经粉碎、过筛、辐照灭菌(60Co,6kGy)、混合、制粒、包装等主要工艺加工制成的戈宝红麻五味子罗布麻茶,具有改善睡眠的保健功能,标志性成分为总黄酮及总皂苷。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GB 4806.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玻璃制品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4806.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 GB/T 5009.19 食品中有机氯农药多组分残留量的测定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8302 茶取样 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 GB 1674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保健食品 GB 17405 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保健食品标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Q/GBLY 0005S-2023 2 3 技术要求 3.1 原辅料要求 3.1.1 罗布麻应符合附录C的规定。3.1.2 五味子提取物应符合附录C的规定。3.1.3 酸枣仁提取物应符合附录C的规定。3.1.4 原料和辅料应符合相应食品标准和有关规定。3.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 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色泽 内容物呈黄绿色 滋味、气味 具本品特有的滋味、气味 状态 内容物为不规则颗粒,无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 3.3 保健功能 具有改善睡眠的保健功能。3.4 标志性成分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标志性成分指标 项 目 指 标 总皂苷(以人参皂苷 Re 计),mg/100g 112 总黄酮(以芦丁计),g/100g 2.50 3.5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水分,%12.0 灰分,%10.0 铅(以 Pb 计),mg/kg 0.5 总砷(以 As 计),mg/kg 0.3 总汞(以 Hg 计),mg/kg 0.3 六六六,mg/kg 0.2 滴滴涕,mg/kg 0.1 3.6 微生物指标 应符合表4的规定。表4 微生物指标 项 目 采样方案及限量 菌落总数,CFU/g 1000 Q/GBLY 0005S-2023 3 大肠菌群,MPN/g 0.4 霉菌,CFU/g 25 酵母,CFU/g 25 沙门氏菌 0/25g 金黄色葡萄球菌 0/25g 注:样品的采样方案及处理按 GB 4789.1 执行。3.7 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要求 3.7.1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3.7.2 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GB 14880和(或)有关的规定。3.8 装量或重量差异指标/净含量及允许负偏差指标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中“制剂通则”项下茶剂的规定。4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7405 的规定。5 试验方法 5.1 取样 按GB/T 8302规定执行。5.2 感官检验 按GB 16740的规定方法检验。5.3 标志性成分 5.3.1 总黄酮的测定 总黄酮的测定方法按附录 A 规定的方法测定。5.3.2 总皂苷的测定 总皂苷的测定方法按附录 B规定的方法测定。5.4 理化指标 5.4.1 水分 按 GB 5009.3 规定的方法测定。5.4.2 灰分 按 GB 5009.4 中规定的方法测定。5.4.3 铅 按 GB 5009.12 中规定的方法测定。5.4.4 六六六和滴滴涕 按 GB/T 5009.19 中规定的方法测定。5.4.6 总砷 按 GB 5009.11 规定的方法检验。Q/GBLY 0005S-2023 4 5.4.7 总汞 按 GB 5009.17 规定的方法检验。5.5 微生物指标 5.5.1 菌落总数 按 GB 4789.2 的规定的方法检验。5.5.2 大肠菌群 按 GB 4789.3 MPN 计数法规定的方法检验。5.5.3 霉菌、酵母 按 GB 4789.15 规定的方法检验。5.5.4 沙门氏菌 按 GB 4789.4 规定的方法检验。5.5.5 金黄色葡萄球菌 按 GB 4789.10 规定的方法检验。5.6 装量或重量差异指标/净含量及允许负偏差指标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中“制剂通则”项下“茶剂”的规定执行。6 检验规则 6.1 原辅料入库检验 原辅料入库前应由本公司质检部门按原辅料要求标准检验,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使用。6.2 组批 以同一批投料、同一班次、同一生产线生产的、包装完好的同一品种产品为一个批次。6.3 抽样方法 抽样基数不少于10kg,随机在每批产品中抽取不少于600g(不少于12个最小包装)的样品,分为两份,一份为检样,另一份为备检样。6.4 产品出厂检验 6.4.1 产品出厂前,需对每一批次产品进行出厂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6.4.2 出厂检验项目:感官要求、水分、灰分、总黄酮、总皂苷、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和酵母、净含量。6.5 产品型式检验 6.5.1 正常生产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型式检验:a)产品试制、正式投产时;b)更换主要生产设备时;c)原料供应商发生变化时;d)停产3月以上,恢复生产时;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f)食品安全监督部门提出要求时。6.5.2 型式检验项目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中规定的全部项目。Q/GBLY 0005S-2023 5 6.6 判定规则 6.6.1 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6.6.2 检验结果中,微生物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且不得复检。6.6.3 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本标准时(微生物指标除外),可从原批次产品中加倍抽样复检。复检结果合格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复检结果仍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7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 7.1 标志、标签 标志、标签应符合GB 7718、GB 16740和保健食品标识规定的规定。同时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要求。7.2 包装 包装容器应该用干燥、清洁、无异气味及不影响茶叶品质的材料制成,接触茶叶的内包装材料:袋、玻璃瓶/管、罐、盒、茶叶滤纸应符合 GB 9683、GB 4806.5、GB 4806.7、GB 4806.8 的规定。外包装纸箱应符合 GB/T 6543 的规定,包装要牢固、防潮、整洁、美观、无异气味,能保护产品品质,便于装卸。7.3 运输 运输工具清洁、干燥,在运输过程中应有遮盖物,防止日晒、雨淋、受潮、受热及挤压。不得与有毒有害物质混运。7.4 贮存 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运输中应避免日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装运输。7.5 保质期 在符合本标准规定贮存条件下,产品保质期为24个月。Q/GBLY 0005S-2023 6 附录 A(规范性附录)总黄酮的测定方法 A.1 试剂 注:除非另有说明,本方法所用的试剂均为分析纯,水为 GB/T 6682 规定的一级水。A.1.1 石油醚(6090)。A.1.2 甲醇。A.1.3 乙醇。A.1.4 60%乙醇:量取无水乙醇 60mL,加水至 100mL。A.1.5 5%亚硝酸钠溶液:称取 5g 亚硝酸钠,加水溶解成 100mL。A.1.6 10%硝酸铝溶液:称取硝酸铝 10g,加水溶解成 100mL。A.1.7 氢氧化钠试液:取氢氧化钠 4.3g,加水溶解成 100mL。A.1.8 芦丁对照品溶液:取芦丁对照品适量,精密称定,加甲醇溶解,制成浓度为 0.2mg/mL 的对照品溶液。A.2 仪器 A.2.1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A.2.2 超声波提取器。A.2.3 离心机。A.2.4 索氏提取器。A.2.5 分析天平:感量 0.01mg、0.001g 和 0.0001g。A.3 分析步骤(试样取样量可根据试样中总黄酮的含量适当调整,以保证测定的吸收度值在 0.30.7范围内)A.3.1 试样制备:精密称取固体试样 0.20.4g(M),置索氏提取器中,加石油醚(6090)加热回流提取至提取液无色,弃去石油醚液,样渣挥去石油醚,转移至具塞锥形瓶中,精密加 60%乙醇 25mL(V1),密塞,称定重量,超声处理 30min,放冷至室温,称定重量,用 60%乙醇补足减失的重量,摇匀,离心,取上清液作为供试品溶液。A.3.2 标准曲线的制作:精密吸取 0.0、1.0、2.0、3.0、4.0、5.0、6.0mL 芦丁标准储备液,分别置25mL(V3)量瓶中,加水至 6mL,加入 5%亚硝酸钠溶液 1mL,摇匀,放置 6min,加 10%硝酸铝溶液 1mL,摇匀,放置 6min,加氢氧化钠试液 10mL,摇匀,再加水至刻度,摇匀,放置 15min,制成芦丁浓度分别为 0.0 g/mL、8.0 g/mL、16 g/mL、24 g/mL、32 g/mL、40 g/mL、48 g/mL 的标准系列工作液。以 0.0mL 对照品溶液制得的溶剂为空白,在波长 510nm 处分别测定吸光度值。以吸光度为纵坐标,对照品浓度为横坐标,绘制标准曲线。A.3.3 试样溶液的测定:精密吸取供试品溶液 2mL(V2),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