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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FYSW
0009
S-2023
植物甾醇
2023
植物
丰 益 生 物 科 技(江 苏)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 Q/FYSW 0009S-2023 植物甾醇 Plant Sterol 2023-01-12 发布 2023-02-03 实施 丰益生物科技(江苏)有限公司发 布 Q/FYSW J S Q B备案编号:3 2 0 1 42 S-2 0 2 3备案日期:2 0 2 3-0 2-0 2Q/FYSW 0009S2023 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丰益生物科技(江苏)有限公司提出。本文件中苯并a芘9g/kg,严于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关于“油脂及其制品”中“苯并a芘10g/kg”的限量规定。本文件起草单位:丰益生物科技(江苏)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田梅霞、孙庆、孙丽娟。本文件于2023年01月首次发布。J S Q BJ S Q BQ/FYSW 0009S2023 1 植物甾醇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植物甾醇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以大豆油、菜籽油、玉米油、葵花籽油馏分为原料,通过皂化、萃取、结晶等工艺制得的植物甾醇(以下简称产品)。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480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苯并a芘的测定 GB 5009.22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酸价的测定 GB 5009.23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植物油脂水分及挥发物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AOCS Ca 17-01 油品中微量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发射光谱法(Determination of Trace Elements in Oil by Inductively Coupled Plasma Optical Emission Spectroscopy)联合国粮农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专著 5 部(FAO JECFA Monographs 5)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植物油馏分 Vegetable Oil Fatty Acid Distillate 大豆油、菜籽油、玉米油、葵花籽油在脱臭过程中产生的混合物。4 产品分类 根据植物甾醇总含量不同,产品型号分为PS-95F、PS-90F。J S Q BQ/FYSW 0009S2023 2 5 技术要求 5.1 原辅料要求 5.1.1 植物油馏分:应符合附录 A 的要求。5.1.2 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5.2 感官要求 本品为白色或乳白色结晶性粉末或颗粒。5.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1 规定。表1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PS-95F PS-90F 植物甾醇总含量/%95 90-谷甾醇/%30 菜油甾醇/%15 豆甾醇/%12 水分/%3 苯并a芘/(g/kg)9 总砷(以As计)/(mg/kg)0.1 铅(以Pb计)/(mg/kg)0.08 5.4 食品添加剂要求 5.4.1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5.4.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5.5 真实性要求 产品中不能添加非食品级物质。5.6 生产加工过程的要求 生产加工过程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6 试验方法 6.1 实验用水 本文件所有试剂和水,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均指分析纯和符合 GB/T 6682 中规定的三级水。6.2 感官检验 6.2.1 在自然光线充足的实验室(或评比室)直接观察被测样品的形态。6.2.2 将适量试样置于洁净白色透明的器皿中,观察其色泽和状态。J S Q BQ/FYSW 0009S2023 3 6.3 理化指标 6.3.1 植物甾醇总含量、-谷甾醇、菜油甾醇、豆甾醇含量 按 FAO JECFA Monographs 5 规定的方法测定。6.3.2 水分 按 GB 5009.3 规定的方法测定。6.3.3 苯并a芘 按 GB 5009.27 规定的方法测定。6.3.4 总砷 按 GB 5009.11 规定的方法测定。6.3.5 铅 按 GB 5009.12 规定的方法测定。7 检验规则 7.1 产品组批 同一原料、同一工艺、同一生产日期加工的同一型号产品为一批。7.2 抽样 依据批量,对同一批次产品随机抽样,抽样量满足出厂检验项目以及备份样品需要。7.3 出厂检验 7.3.1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植物甾醇总含量、-谷甾醇、菜油甾醇、豆甾醇含量、水分、苯并a芘。7.3.2 产品应逐批检验合格方可出厂。7.4 型式检验 7.4.1 正常生产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此外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试制鉴定时;b)主要原辅料、工艺发生较大变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c)连续停产3个月以上又恢复生产时;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e)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时。7.4.2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文件 5.2 和 5.3 的全部内容。7.5 判定规则 7.5.1 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文件时,判该批产品为合格。7.5.2 检验结果不符合本文件规定时,可加倍抽样复检。复检后仍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文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J S Q BQ/FYSW 0009S2023 4 8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 8.1 标志和标签 8.1.1 运输包装的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8.1.2 预包装产品的销售包装的标签应符合GB 7718的规定,同时应标明食用量2.4克/天,使用范围不包括婴幼儿食品。8.2 包装 产品包装材料应符合 GB 4806.1 及其他相关标准和规定。密封保存,防止受潮、受热。包装整洁、端正,不歪斜;包装物商标、图案、字迹应清楚。8.3 运输 运输车辆应经常保持清洁不得与有毒、有害或其他有污染的物质混装、混运。运输时防止积压,避免碰撞、雨淋、曝晒和污染,装卸时轻搬、轻放。8.4 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清洁的室内,避免受潮。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质混贮。8.5 保质期 在符合本文件规定的运输贮存条件和包装完整、未经开启封口的情况下,产品保质期为24个月。一经开启,立即使用。J S Q BQ/FYSW 0009S2023 5 附 录 A(规范性)植物油馏分的质量要求 植物油馏分应符合表 A.1、表 A.2 的规定。表 A.1 感官要求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色 泽 褐色或黑褐色 取适量试样置于清洁,干燥的玻璃器皿中,在自然光线下观察其色泽,状态,气味 状 态 无明水,无沉积物 气 味 无异常气味 表.A.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酸价(KOH)/(mg/g)40-140 GB 5009.229 水分及挥发物/%1.0 GB 5009.236 游离植物甾醇含量/%1.2 FAO JECFA Monographs 5 重金属(以 Pb 计)/(mg/kg)10 AOCS Ca 17-01 J S Q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