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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KY
0002
S-2022
Omega-3奇亚籽油凝胶糖果
2022
Omega
奇亚籽油
凝胶
糖果
586086 广 东 省 食 品 安 全 企 业 标 准 Q/GKY Q/GKY 0002S-2022 Omega-3 奇亚籽油凝胶糖果 2022-08-01 发布 2022-08-10 实施 广州叩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发布 备案号:44011010S-2022备案日期:2022年08月31日备案有效期:伍年 Q/GKY 0002S-2022 I 前 言 本标准按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制定。本标准由广州叩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提出和归口。本标准由广州叩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小红。本标准于 2022 年 8 月 1 日首次发布。Q/GKY 0002S-2022 1 Omega-3 奇亚籽油凝胶糖果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 Omega-3 奇亚籽油凝胶糖果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食用胶或变性淀粉(明胶、羟丙基淀粉、醋酸酯淀粉中的一种或几种)、木糖醇、水为主要原料,添加奇亚籽油,经化胶、馅心配制、压丸、干燥、挑选、包装等工艺制成的 Omega-3奇亚籽油凝胶糖果。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1886.23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木糖醇 GB 27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16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脂肪酸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 678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明胶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1739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糖果 GB 1740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糖果巧克力生产卫生规范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 2992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醋酸酯淀粉 GB 2993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羟丙基淀粉 GB/T 30642 食品抽样检验通用导则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第123号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Q/GKY 0002S-2022 2 3 技术要求 3.1 原辅料要求 3.1.1 明胶应符合 GB 6783 的要求。3.1.2 羟丙基淀粉应符合 GB 29930 的要求。3.1.3 醋酸酯淀粉应符合 GB 29925 的要求。3.1.4 木糖醇应符合 GB 1886.234 的要求。3.1.5 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要求。3.1.6 奇亚籽油应符合 GB 2716 的要求。3.1.7 所有原辅料应符合 GB 2761、GB 2762、GB 2763 的要求。3.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要求。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指 标 色泽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色泽 性状 块形较完整,大小基本一致,无明显变形,无黏连,无霉变 滋味及气味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滋味及气味,无异嗅,无异味 杂质 无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 3.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要求。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Omega-3 脂肪酸/(%)(以-亚麻酸+二十碳五烯酸+二十二碳六烯酸之和计)55 亚油酸/(%)15 油酸/(%)5 干燥失重/(g/100g)20 铅(以 Pb 计)/(mg/kg)0.4 3.4 微生物指标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3的要求。表3 微生物指标 项 目 采样方案a及限量 n c m M 菌落总数,CFU/g 5 2 104 105 大肠菌群,CFU/g 5 2 10 102 a样品的采集及处理按GB 4789.1执行。3.5 食品添加剂 3.5.1 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3.5.2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品种和使用限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要求。3.6 净含量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4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Q/GKY 0002S-2022 3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4881、GB 17403的要求。5 试验方法 5.1 感官要求 按GB 17399规定的方法测定。5.2 理化指标 5.2.1 干燥失重 按GB 5009.3规定的方法测定。5.2.2 铅 按GB 5009.12规定的方法测定。5.2.3 Omega-3 脂肪酸 按GB 5009.168规定的方法测定。5.2.4 亚油酸、油酸 按GB 5009.168规定的方法测定。5.3 微生物指标 5.3.1 菌落总数 按GB 4789.2规定的方法测定。5.3.2 大肠菌群 按GB 4789.3规定的方法测定。5.4 净含量 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6 检验规则 6.1 原辅料入库检验 原辅料入库前应由厂质量监督和技术检验部门按原辅料标准要求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使用。6.2 组批 同一批原料、同一班次、同一条生产线生产的包装完好的同一生产日期、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6.3 出厂检验 6.3.1 产品出厂前对产品进行检验,符合产品要求,并出具质量合格证的产品方可出厂。6.3.2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干燥失重、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净含量。6.4 型式检验 6.4.1 正常生产时型式检验应每半年进行一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a)产品定型投产时;b)更换主要设备时;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d)原料产地或供货商发生变化时;e)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f)食品安全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6.4.2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要求全部项目。6.5 抽样 按 GB/T 30642 的规定执行。6.6 判定规则 6.6.1 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则判定该次检验合格。Q/GKY 0002S-2022 4 6.6.2 检验结果中微生物指标如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则判定该次检验不合格,且不得复检;其他指标中如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允许在原抽样样品中加倍抽样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7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 7.1 标志、标签 7.1.1 产品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要求。7.1.2 产品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要求,在销售包装上应标注产品名称、净含量、配料表、食用方法、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生产厂家地址联系方式、SC 编号、本标准号、产地。7.2 包装 7.2.1 塑料瓶应符合 GB 4806.7 的规定。7.2.2 外包装纸箱应符合 GB/T 6543 的规定。7.3 运输 7.3.1 运输工具应保持干燥、清洁、平整、无异味;应防止污染。不能影响包装及质量。7.3.2 运输时要防止受热、受潮。7.3.3 运输时应轻装轻卸,平面堆放,防止倾倒、重压,防止包装破碎和产品变形。若有破损时,应及时加封。7.3.4 在周转堆放时,应防止日晒雨淋,不得在露天长期堆放或直接放在地上,以免受潮。7.4 贮存 产品应存放于通风阴凉、干燥、清洁、无异味的库房中,避免阳光直射。产品存放应离墙10cm,离地10cm。应有防火、防虫、防鼠设施,并应防止农药和其他化学物品污染成品。7.5 保质期 在包装完整无破损的状态下,产品保质期不低于 24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