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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AYY
0001
S-2019
炖肉调料
2019
炖肉
调料
Q/GAYY0001S-2020220070S-20202020012220230121*Q/GAYY备案号:220070S-2020有效期至:2023 年 01 月 21 日吉 林 国 安 药 业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Q/GAYY0001S-2020炖肉调料2020-01-03 发布2020-01-03 实施吉林国安药业有限公司 发发布布Q/GAYY0001S-20201炖肉调料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本标准适用于以人参(五年及五年以下人工种植)、红参(人工种植五年生)、丁香、山楂、八角茴香、小茴香、山药、山楂、乌梅、木瓜、甘草、龙眼肉(桂圆)、决明子、百合、肉豆蔻、肉桂、花椒、昆布、枣(大枣、黑枣)、金银花、姜(生姜、干姜)、枳椇子、枸杞子、砂仁、胖大海、茯苓、香橼、香薷、桑椹、桔红(橘红)、桔梗、益智仁、荷叶、莱菔子、莲子、高良姜、菊花、黄精、紫苏、紫苏子(籽)、葛根、黑芝麻、黑胡椒、橘皮(或陈皮)、薄荷、藿香、乌梢蛇、牡蛎、阿胶、蜂蜜、山银花、玛卡粉、蛹虫草中的一种或多种为原料,经原料整理、挑剔、切制(或不切制)、粉碎(或不粉碎)、干燥、配制、包装等工艺加工制成用于炖肉的调味料。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GB/T 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的测定GB/T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9683复合食品包装卫生标准GB/T 12729.1香辛料和调味品 名称GB/T 12729.4香辛料和调味品 磨碎细度的测定GB/T 12729.6香辛料和调味品 水分含量的测定(蒸馏法)GB/T 12729.7香辛料和调味品 总灰分的测定GB/T 12729.9香辛料和调味品 酸不溶灰分的测定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9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GB/T 15691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GB/T 23183辣椒粉Q/GAYY0001S-20202GB 23350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中国药典一部(2015版)人参、红参、丁香、山楂、八角茴香、小茴香、山药、山楂、乌梅、木瓜、甘草、龙眼肉(桂圆)、决明子、百合、肉豆蔻、肉桂、花椒、昆布、枣(大枣、黑枣)、金银花、姜(生姜、干姜)、枳椇子、枸杞子、砂仁、胖大海、茯苓、香橼、香薷、桑椹、桔红(橘红)、桔梗、益智仁、荷叶、莱菔子、莲子、高良姜、菊花、黄精、紫苏、紫苏子(籽)、葛根、黑芝麻、黑胡椒、橘皮(或陈皮)、薄荷、藿香、乌梢蛇、牡蛎、阿胶、山银花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告2014年第12号新食品原料蛹虫草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13号新食品原料玛咖粉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23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技术要求3.1原料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和国家动植物检验检疫、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等方面的规定。3.1.1 人参(五年及四年生人工种植)应洁净、无虫蛀、无霉变、无异味,并符合 DBS22/024 相应种类的规定,每 100g 产品填加生晒参 0.5g,不得使用非食品原料和辅料。3.1.2人参、丁香、山楂、八角茴香、小茴香、山药、山楂、乌梅、木瓜、甘草、龙眼肉(桂圆)、决明子、百合、肉豆蔻、肉桂、花椒、昆布、枣(大枣、黑枣)、金银花、姜(生姜、干姜)、枳椇子、枸杞子、砂仁、胖大海、茯苓、香橼、香薷、桑椹、桔红(橘红)、桔梗、益智仁、荷叶、莱菔子、莲子、高良姜、菊花、黄精、紫苏、紫苏子(籽)、葛根、黑芝麻、黑胡椒、橘皮(或陈皮)、薄荷、藿香、乌梢蛇、牡蛎、阿胶、山银花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 年版一部的规定。3.1.3红参(人工种植五年生)应符合 GB/T 22538-2008 红参分等质量的规定。3.1.4辣椒粉应符合 GB/T 23283 的规定。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淡米色至棕红色从供试样品中随机抽取10克,平铺于洁净的白瓷盘中,在自然光线下,用肉眼观察七色泽,问其香味,并取少量放于舌尖,涂布满口,仔细品尝其滋味。组织形态粉状或小颗粒状滋、气味具有该产品特有的香气和滋味,无其他异味杂质无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Q/GAYY0001S-20203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筛上残留量,g/100g2.5GB/T 15691水分,%14GB/T 12729.6总灰分,%10GB/T 12729.7酸不溶性灰分,%5GB/T 12729.9总砷(以As计),mg/kg0.5GB5009.113.4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污染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铅(以Pb计),mg/kg0.4GB5009.123.5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 4 的规定。表 4微生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菌落总数,cfu/g1000GB 4789.2大肠菌群,MPN/100g30GB 4789.3霉菌计数,cfu/g50GB 4789.15致病菌指标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g(mL)表示)ncmM沙门氏菌500_GB 4789.4金黄色葡萄球菌52100CFU/g10000CFU/gGB 4789.10第二法注: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为致病菌指标可以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4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2005)的规定,并按照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6检验规则6.1出厂检验产品出厂需经企业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理化指标、微生物限量、污染物限量逐项检验。6.2型式检验Q/GAYY0001S-20204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遇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原辅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提出要求时。6.3组批同一批投料、同一个班次、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种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6.4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从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 5 袋,总量不得少于 200 克。将抽样分成两份,一份检验,一份备查。6.5判定规则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感官、净含量、理化指标等项目有2项(含2项)以上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如有1项不合格时,可重新加倍取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如有1项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并不得复检。7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23 号(2009)的规定。7.1标签式样食品名称:炖肉调料配料表(原料):人参(五年及五年以下人工种植)、红参(人工种植五年生)、丁香、山楂、八角茴香、小茴香、山药、山楂、乌梅、木瓜、甘草、龙眼肉、决明子、百合、肉豆蔻、肉桂、花椒、昆布、枣(大枣、黑枣)、金银花、姜(生姜、干姜)、枳椇子、枸杞子、砂仁、胖大海、茯苓、香橼、香薷、桑椹、桔红(橘红)、桔梗、益智仁、荷叶、莱菔子、莲子、高良姜、菊花、黄精、紫苏、紫苏子、葛根、黑芝麻、黑胡椒、橘皮(或陈皮)、薄荷、藿香、乌梢蛇、牡蛎、阿胶、蜂蜜、山银花、玛卡粉、蛹虫草中的一种或多种。净含量/规格:按生产实际标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吉林国安药业有限公司、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江南乡三佳子村、电话:0432-64649288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生产日期见喷码、保质期为 24 个月贮存条件:置阴凉、干燥、通风处;严禁日晒、雨淋;严禁火种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2622021126889产品标准代号:Q/GAYY0001S-2020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人参食用量3 克/天,本产品人参添加量 0.5g/100g。孕妇、哺乳期妇女及14 周岁以下儿童不宜食用。7.2营养成分表应符合表 5 的规定。Q/GAYY0001S-20205表 5营养成分表项目每 100 克(毫升)NRV%能量962KJ11%蛋白质5.0g8%脂肪0g0%碳水化合物67.0g21%钠0mg0%8包装产品内包装塑料铝复合袋应符合GB 9683的规定。产品包装应符合GB 23350的规定。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运输包装用双瓦楞纸箱应符合GB/T6543的规定。输或贮存时应保持洁净、避免强烈震荡、日晒、雨淋、防止冰冻,装卸时应轻拿轻放。存放地点应阴凉、干燥、通风良好;严禁日晒、雨淋;严禁火种。成品不得与潮湿地面直接接触。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有腐蚀性物品同贮、同运。9保质期在符合本标准规定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 24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