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QFSXH
0006
S-2022
布丁果冻预拌粉
2022
布丁
果冻
预拌粉
1 注 注 注 注 广 东 省 食 品 安 全 企 业 标 准 Q/FSXH Q/FSXH 0006S-2022 代替Q/FSXH 0006S-2022(备案号:44060072S-2022)布丁(果冻)预拌粉 2022-11-24 发布 2022-12-25 实施 佛山先辉食品有限公司佛山先辉食品有限公司 发布发布 备案号:44060002S-2023备案日期:2023年01月03日备案有效期:伍年Q/FSXH 0006S-2022 I 前言 本标准按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进行编写。本标准由佛山先辉食品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本标准代替Q/FSXH 0006S-2022(备案号:44060072S-2022),与旧标准相比修改了以下内容:更新了规范性引用文件;修改了范围,增加了“诱惑红、苋菜红、胭脂红、亮蓝、焦糖色(加氨生产或普通法)、叶绿素酮钠盐”。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潘先辉 本标准首次发布日期:2022 年 01月 05日;本标准于2022年11月第一次修订。Q/FSXH 0006S-2022 1 布丁(果冻)预拌粉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布丁(果冻)预拌粉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糖(包括食糖和淀粉糖)、植脂末、魔芋粉为原料,选择性添加乳粉、鸡蛋粉、咖啡粉、抹茶粉、速溶茶、可可粉、速溶豆粉、微晶纤维素、二氧化硅、诱惑红、苋菜红、胭脂红、亮蓝、焦糖色(加氨生产或普通法)、叶绿素酮钠盐、柠檬黄、日落黄、黄原胶、明胶、琼脂、结冷胶、卡拉胶、瓜尔胶、果胶、海藻酸钠、酪蛋白酸钠、氯化钾、胡萝卜素、食用香精,经调配、混合、包装等工艺制成的非即食布丁(果冻)预拌粉。本产品需与饮用水调配均匀并煮沸,灌模冷却后可制作布丁或加工食品。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1886.4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黄原胶 GB 1886.6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焦糖色 GB 1886.10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微晶纤维素 GB 1886.16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卡拉胶 GB 1886.2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酪蛋白酸钠(又名酪朊酸钠)GB 1886.2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亮蓝 GB 1886.22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胭脂红 GB 1886.2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诱惑红 GB 1886.23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琼脂 GB 1886.24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海藻酸钠(又名褐藻酸钠)GB 2553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果胶 GB 2553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结冷胶 GB 2558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氯化钾 GB 2557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二氧化硅 GB 2640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叶绿素铜钠盐 GB 2840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瓜尔胶 GB 448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柠檬黄 GB 6227.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日落黄 GB 274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Q/FSXH 0006S-2022 2 GB 447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苋菜红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 GB 5009.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还原糖的测定 GB 5009.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果糖、葡萄糖、蔗糖、麦芽糖、乳糖的测定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M族的测定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 678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明胶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88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胡萝卜素 GB/T 10004 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 干法复合、挤出复合 GB/T 10440 圆柱形复合罐 GB/T 18738 速溶豆粉和豆奶粉 GB 1310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糖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1520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淀粉糖 GB 196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粉 GB/T 21302 包装用复合膜、袋通则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 306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 GB/T 20706 可可粉 GB/T 34778 抹茶 NY/T 494 魔芋粉 SN/T 1391 进出口速溶咖啡检验规程 QB/T 4067 食品工业用速溶茶 QB/T 4791 植脂末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9第123号令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3 技术要求 3.1 原辅料要求 3.1.1 淀粉糖 Q/FSXH 0006S-2022 3 应符合 GB 15203 的规定。3.1.2 白砂糖 应符合 GB 13104 的规定。3.1.3 乳粉 应符合 GB 19644 的规定。3.1.4 卡拉胶 应符合 GB 1886.169 的规定。3.1.5 微晶纤维素 应符合 GB 1886.103 的规定。3.1.6 胡萝卜素 应符合 GB 8821 的规定。3.1.7 植脂末 应符合 QB/T 4791的规定。3.1.8 黄原胶 应符合 GB 1886.41 的规定。3.1.9 二氧化硅 应符合 GB 25576 的规定。3.1.10 柠檬黄 应符合 GB 4481.1 的规定。3.1.11 日落黄 应符合GB 6227.1 的规定。3.1.12 食用香精 应符合 GB 30616 的规定。3.1.13 魔芋粉 应符合 NY/T 494 的规定。3.1.14 咖啡粉 应符合 SN/T 1391 的规定。3.1.15 鸡蛋粉 应符合 GB 2749 的规定。3.1.16 抹茶粉 应符合 GB/T 34778 的规定。3.1.17 速溶茶 应符合 QB/T 4067 的规定。3.1.18 可可粉 应符合 GB/T 20706 的规定。3.1.19 速溶豆粉 应符合 GB/T 18738 的规定。3.1.20 明胶 应符合 GB 6783 的规定。Q/FSXH 0006S-2022 4 3.1.21 琼脂 应符合 GB 1886.239 的规定。3.1.22 结冷胶 应符合 GB 25535 的规定。3.1.23 瓜尔胶 应符合 GB 28403 的规定。3.1.24 果胶 应符合 GB 25533 的规定。3.1.25 海藻酸钠 应符合 GB 1886.243 的规定。3.1.26 酪蛋白酸钠 应符合 GB 1886.212 的规定。3.1.27 氯化钾 应符合 GB 25585 的规定。3.1.28 诱惑红 应符合GB 1886.222的规定。3.1.29 苋菜红 应符合GB 4479.1的规定。3.1.30 胭脂红 应符合GB 1886.220的规定。3.1.31 亮蓝 应符合GB 1886.217的规定。3.1.32 焦糖色 应符合GB 1886.64的规定。3.1.33 叶绿素酮钠盐 应符合GB 26406 的规定。3.1.34 所有原辅料都应符合 GB 2761、GB 2762、GB 2763 的规定。3.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 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色泽 具有该品种各种辅料混合后应有的色泽 取样品 20 克于一洁净的陶瓷皿中,首先在自然光线下用肉眼观察产品表面色泽、性状、杂质,嗅其气味是否有异味,品其滋味是否正常.气味和滋味 具有该品种应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 组织形态 粉状,无结块 杂质 正常视力下无可见外来杂质 3.3 理化指标 Q/FSXH 0006S-2022 5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要求。表 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水分/(%)10 GB 5009.3 铅(以Pb 计)/(mg/kg)0.38 GB 5009.12 锡a(以Sn 计)/(mg/kg)250 GB 5009.16 注:a 仅限采用镀锡薄板容器包装的产品 3.4 食品添加剂 3.4.1 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的食品标准和有关规定。3.4.2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品种和使用限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3.5 净含量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75号令 定 量包 装商品 计量 监督管 理办 法 的 规定。按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4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4881的要求。5 检验规则 5.1 原辅料入库检验 每批原辅料入库前应按相应标准要求进行检验,确保符合标准要求方能入库投入使用。5.2 组批、抽样 5.2.1 组批 以同一批原料、同一生产线、同一班次生产的产品为一批。5.2.2 抽样 从成品库中同批产品的不同部位随机抽取样品。每一批按3随机抽样,但每批不应少于4包,样品需重新混匀后分装封存。贴上标签,注明产品名称、批号、抽样日期、抽样人、分成两份,一份送检验部门检验,一份保留备查,型式试验应在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抽取样品。5.3 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出厂前须经厂质量检验部门按本标准规定逐批检验,保证出厂产品都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签发合格证方可出厂。5.3.1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净含量、水分、标签。5.4 型式检验 5.4.1 型式检验项目为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5.4.2 正常生产,型式检验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a)产品定型投产时;b)更换主要设备时;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d)原料供货商发生变化时;Q/FSXH 0006S-2022 6 e)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f)食品安全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5.5 判定规则 5.5.1 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时,判定则判定该次检验合格;检验结果中如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允许在原抽样样品中加倍抽样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5.5.2 供需双方如对产品质量有异议时,经双方协商,委托共同接受的仲裁单位对有异议的项目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6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6.1 标志、标签 标签应符合GB 7718、GB 28050及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规定,标明产品名称、配料、净含量、生产厂家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产品标准号等内容。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规定。6.2 包装 产品包装采用塑料瓶应符合 GB 4806.7 的要求,或复合食品包装袋应符合 GB/T 10004 的要求,圆形复合罐应符合 GB/T 10440,所用包装材料要符合食品包装材料卫生要求。运输包装用单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