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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FA
0002
S-2019
淀粉制品
2019
淀粉
制品
-2019Q/FA备案专用章重庆布富隘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FA0002S-2019淀粉制品蓝食2019-12-31发布2020-01-10实施重庆市富隘食品有限公司发布Q/FA0002S-20194.3.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为3.2、3.3、3.6规定的所有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试制鉴定时:b)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原料、配方及生产工艺有改变时:d)停产半年后恢复生产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f)国家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4.4判定规则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检验结果中有一项以上(含一项)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时,以复检备用样品或以相同批次产品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如复检仍有不合格项,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5标志、标签、包装、运输与贮存5.1标志、标签应符合GB/T191、GB28050和GB7718的规定。5.2包装应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5.3运输和贮存应符合GB31621的规定。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