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QDJSP
0001
S-2022
植物蛋白固体饮料
2022
植物蛋白
固体
饮料
CS Q/广曲玉林市大健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 Q/DJSP 0001S-2022 代替Q/DJSP 0001S-2019 植物蛋白固体饮料 t450450 S-2016 瞥7O2?日 2022-07-1,发布 2022一08一12实施 彝、广西玉林市大下 气汤烹,级 =I-I-&I 责任公司 发布 Q/DJSP 0001S-2022 月IJ 古口 本标准按照GB/I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制定。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代替Q/DJSP 0001S-2019植物蛋白固体饮料。本标准与Q/DJSP 0001S-2019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一一更新了部分引用标准;本标准由广西玉林市大健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并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饶达、邓明。本标准于2022年7月11日发布,2022年8月12日实施。尹”健嘴浏、心 口 I I Q/DJSP 0001S-2022 植物蛋白固体饮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植物蛋白固体饮料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大豆、白芸豆、绿豆、红豆、黑豆、核桃仁、花生仁、燕麦等为原料(详见第3章),添加或不添加白砂糖、麦芽糊精、棕搁油、乳粉等辅料以及食品添加剂乙二胺四乙酸二钠,经原料处理、磨浆、煮制、调配、均质、喷雾干燥、筛分、包装等工艺加工制成的植物蛋白固体饮料。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317 白砂糖 GB 1352 大豆 GB/T 1532 花生 GB 1886.10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乙二胺四乙酸二钠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GB/T 4789.21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冷冻饮品、饮料检验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 GB 5009.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脂肪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族和G族的测定 GB/I 5009.183 植物蛋白饮料中脉酶的定性测定 GB 5009.2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 GB 5009.22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酸价的测定 Q/DJSP 0001 S-2022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I 10462 绿豆 GB 126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生产卫生规范 GB/T 15680 棕搁油 GB 1930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 GB 196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粉 GB/I 20398 核桃坚果质量等级 GB/T 20882.6 淀粉糖质量要求第6部分:麦芽糊精 GB/I 23781-2009 黑芝麻糊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NY/I 892 绿色食品 燕麦及燕麦粉 3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4 产品分类 4.1 核桃粉植物蛋白固体饮料 配料:核桃仁、麦芽糊精、棕相油、乙二胺四乙酸二钠。4.2 核桃花生大豆粉植物蛋白固体饮料 配料:核桃仁、花生仁、大豆、麦芽糊精、棕搁油、乙二胺四乙酸二钠。4.3 花生粉植物蛋白固体饮料 配料:花生仁、麦芽糊精、乙二胺四乙酸二钠。今4 大豆粉植物蛋白固体饮料 配料:大豆、麦芽糊精。4.5 五豆植物蛋白固体饮料 配料:大豆、白芸豆、绿豆、红豆、黑豆、白砂糖。4.6 五豆核桃植物蛋白固体饮料 配料:大豆、白芸豆、绿豆、红豆、黑豆、核桃仁、白砂糖。4.7 五豆燕麦植物蛋白固体饮料 配料:大豆、白芸豆、绿豆、红豆、黑豆、燕麦、白砂糖、乳粉。4.8 五豆花生植物蛋白固体饮料 配料:大豆、白芸豆、绿豆、红豆、黑豆、花生仁、白砂糖。2 Q/DJSP 0001S-2022 5 要求 5.1 原辅料要求 5.1.1 大豆 应符合GB 1352规定。5.1.2 绿豆 应符合GB/I 10462规定。5.,.3 花生仁 应符合GB/I 1532规定。5.1.4 核桃仁 应符合GB/I 20398、GB 19300的规定。5.,5 白芸豆、红豆、黑豆 应质好,新鲜、无虫蛀,无其他夹杂物,真菌毒素限量、污染物限量及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应分别符 合GB 2761、GB 2762和GB 2763的规定。5.1.6 燕麦 应符合NY/I 892的规定。5.1.7 白砂糖 应符合GB/T 317规定。5.1.8 麦芽糊精 应符合GB/I 20882.6的规定。5.,.9 棕搁油 应符合GB/I 15680的规定。5.1.10 乳粉 应符合GB 19644的规定。5.1.们 乙二胺四乙酸二钠 应符合GB 1886.100的规定。5.1.12 生产用水 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5.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3 Q/DJSP 0001 S-2022 表1 感官要求 项?目 要?求 色?泽 具有与品名相对应的原料应有的色泽,色泽均匀 组织形态 粉状或颗粒状,间有少量不规则片状,无结块,无霉变 滋味与气味 具有与品名相对应的原料应有的气味和滋味,无焦糊和其它异味 杂?质 无杂质 冲调性 用80水冲调后呈均匀混悬液 5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水分(g/lOOg)延 5.0 总糖(以葡萄糖计)/(g/lOOg)10.0 蛋白质(g/lOOg)12 脂肪(g/lOOg)7.0 服酶试验“阴性 黄曲霉毒素B1/(i g/kg)蕊 5.0 酸价b(以脂肪计)(K0H)/(mg/g)蕊 5 过氧化值b(以脂肪计)/(g/lOOg)毛 0.25 铅(以Pb计)/(mg/kg)毛 0.8”仅限于含有大豆原料的植物蛋白固体饮料。七仅限于含有核桃仁、花生仁原料的植物蛋白固体饮料。5.4 微生物限量 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 微生物限量 项目 采样方案及限量 n C m M 菌落总数(CFU/g)5 2 io3 5X i0 大肠菌群(CFU/g)5 2 10 102 霉菌(CFU/g)?延 5 0 沙门氏菌(/25g)5 0 0 金黄色葡萄球菌(CFU/g)5 1 102 iO3 注: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 M为微生物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为最大可允许超出ifi值的样品数;ifi为微生物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6 食品添加剂 4 Q/DJSP 0001S-2022 6,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6.2 食品添加剂品种及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7 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2695的规定。8 检验方法 8.i 感官要求 取5g左右的被测样品置于一洁净透明烧杯中,在自然光线下用正常视力观测其色泽和组织形态,用约80的水冲溶稀释后,立即嗅其气味,用温水漱口,品尝滋味,并观察冲调性,静置2 nuin后,观测有无杂质。8.2 理化指标 8.2.1 水分 按GB 5009.3规定的方法测定。8.2.2 总糖 按GB/T 23781-2009中5.2.2规定的方法测定。8.2.3 蛋白质 按GB 5009.5规定的方法测定。8.2.4 脂肪 按GB/T 5009.6规定的方法测定。8.2.5 服酶试验 按GB/T 5009.183规定的方法测定。8.2.6 黄曲霉毒素B1 按GB 5009.22规定的方法测定。8.2.7 过氧化值 按GB 5009.227规定的方法测定。8.2.8 酸价 按GB 5009.229规定的方法测定。o.).fl 按GB 5009.12规定的方法测定。5 从 Q/DJSP 0001 S-2022 8.3 微生物指标 8.3.1 菌落总数 按GB 4789.2规定的方法测定,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 4789.1和GB/I 4789.21执行。8.3.2 大肠菌群 按GB 4789.3平板计数法规定的方法测定,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 4789.1和;B/T 4789.21执行。8.3.3 霉菌 按GB 4789.15规定的方法测定,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 4789.1和GB/I 4789.21执行。8.3.4 沙门氏菌 按GB 4789.4规定的方法测定,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 4789.1和GB/T 4789.21执行。8.3.5 金黄色葡萄球菌 按GB 4789.10平板计数法规定的方法测定,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 4789.1和GB/I 4789.21执行。8.4 食品添加剂 按国家相关标准规定的方法测定。9 检验规则 9.1 组批 具有相同的包装规格和净含量,品质一致,并在同一地点、同一日期内加工包装的产品集合为一批 次。9.2 抽样 在同批产品中随机抽取,抽样基数不得少于200个包装,抽取数量18个包装,样品分成2份,1份用于检验,1份备查。93 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应进行出厂检验,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水分、蛋白质、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净含量。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出厂。9.4 型式检验 9,4”正常生产时每年生产应进行二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新产品试制鉴定;正式生产后,如原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C)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出厂检验的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提出要求时。9.4.2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5.2、5.3、5.4和6.2规定的项目。4,月l a b C 6 Q/DJSP 0001 S-2022 95 判定规则 9.5.1 全部项目检验结果符合本标准要求时,该批产品判为合格。9.5.2 微生物项目检验结果不符合本标准规定要求时,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不得复检。若其他项目有一项以上(含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可重新从该批产品中抽取两倍样品进行复检。复检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要求时,该批产品判为合格。如果复检结果仍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规定要求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10 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 10.1 标签、标志 10.1.,产品标签应符合GB 7718和GB 28050的规定。10.,.2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10.2 包装 10.2.,成品包装材料应无毒、无异味,符合食品安全卫生标准要求。包装应严密、牢固。10.2.2 净含量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10.3 运输 10.3.1 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防潮、防晒。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异味的物品混运。装卸时应轻拿轻放,不得重压、摔撞。10.3.2 运输时应在阴凉、干燥通风环境中,不得日晒雨淋、受潮。不得扔摔、撞击、挤压。搬运时应轻拿轻放。10.4 贮存 10.4.1 产品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同库贮存。1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