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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YHLS 0001 S-2022 原生怡品冲泡粉.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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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YHLS 0001 S-2022 原生怡品冲泡粉 2022 原生 冲泡
Q/YHLS贵 州 省 食 品 安 全 企 业 标 准Q/YHLS 0001S-2022原生怡品冲泡粉2022-05-08 发布2022-05-28 实施贵 州 银 花 绿 圣 食 品 有 限 公 司发布Q/YHLS 0001S-2022前言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制定。本文件安全指标根据 GB 19640-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冲调谷物制品要求制定,其余指标参照其他方便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 版)以及产品实际制定,作为企业生产、检验、贸易、仲裁的依据。本文件由贵州银花绿圣食品有限公司提出;本文件由贵州银花绿圣食品有限公司起草;本文件由贵州银花绿圣食品有限公司批准;本文件发布于2022年05月08日;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文梅、修利章、杜广乾。Q/YHLS 0001S-2022原生怡品冲泡粉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原生怡品冲泡粉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要求。本标准适用于贵州银花绿圣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以莲子、枸杞、百合、木瓜、莲藕、大枣、山楂、勃荠、菊花和葛根为原料,原料经预处理、拼配组合、调配口味、混匀、分装制成的以开水冲调即可直接食用的系列方便食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中引用的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886.23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木糖醇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 B 族和 G 族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Q/YHLS 0001S-2022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2225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三氯蔗糖(蔗糖素)的测定GB 2553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三氯蔗糖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枸杞莲子粉莲子经分拣、清洗、熟化、干燥、研磨后与枸杞提取浓缩液混合,按一定比例添加木糖醇和三氯蔗糖,经调配、混匀、干燥、制粒(粉碎)、分装等工序制成的以开水冲调即食的方便食品。3.2 木瓜百合粉百合经分拣、清洗、熟化、干燥、研磨后与木瓜浓缩液混合,按一定比例添加木糖醇和三氯蔗糖,经调配、混匀、干燥、制粒(粉碎)、分装等工序制成的以开水冲调即食的方便食品。3.3 菊花藕粉莲藕经分拣、清洗、熟化、干燥、研磨后与菊花提取浓缩液混合,按一定比例添加木糖醇和三氯蔗糖,经调配、混匀、干燥、制粒(粉碎)、分装等工序制成的以开水冲调即食的方便食品。3.4 山楂勃荠粉勃荠经分拣、清洗、熟化、干燥、研磨后与山楂提取浓缩液混合,按一定比例添加木糖醇和三氯蔗糖,经调配、混匀、干燥、制粒(粉碎)、分装等工序制成的以开水冲调即食的方便食品。3.5 大枣葛根粉Q/YHLS 0001S-2022葛根经分拣、清洗、熟化、干燥、研磨后与大枣提取浓缩液混合,按一定比例添加木糖醇和三氯蔗糖,经调配、混匀、干燥、制粒(粉碎)、分装等工序制成的以开水冲调即食的方便食品。3.6 莲子精萃新鲜莲子经分拣、清洗、粉碎、过滤、沉淀淀粉与枸杞提取浓缩液混合,按一定比例添加木糖醇和三氯蔗糖,经调配、混匀、干燥、制粒(粉碎)、分装等工序制成的以开水冲调即食的方便食品。3.7 葛根精萃新鲜葛根经分拣、清洗、粉碎、过滤、沉淀淀粉与大枣提取浓缩液混合,按一定比例添加木糖醇和三氯蔗糖,经调配、混匀、干燥、制粒(粉碎)、分装等工序制成的以开水冲调即食的方便食品。4技术要求4.1 原辅料要求4.1.1 莲子、枸杞、百合、大枣、山楂、菊花和葛根使用应符合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51 号)的规定。应无霉变,无污染,无虫害,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4.1.2 木瓜、莲藕、勃荠应新鲜、无霉变、无腐烂,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4.1.3 生产用水应符合GB 5749 的规定。4.1.4 木糖醇应符合GB 1886.234的规定。4.1.5 三氯蔗糖应符合GB 25531的规定。4.2 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Q/YHLS 0001S-2022表 1 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具有该产品应有的色泽,均匀一致初验:在自然光线条件下观察包装外观和密封情况,并将样品倒入洁净的白色瓷盘中,目测、鼻嗅。品评:按照食用方法用开水冲调后冷至合适温度,用温开水漱口后品其滋味。气味滋味呈产品特有香味,无异味、无异臭组织状态呈均匀细粉末状,无结块、无霉变杂质无外来肉眼可见杂质冲调性用开水冲调后呈均匀糊状4.3 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水分/(g/100g)15.0GB 5009.3总砷(As)/(/)0.5GB 5009.11铅(Pb)/(/)0.45GB 5009.12黄曲霉毒素 B1/(ug/)5.0GB 5009.22三氯蔗糖/(g/)0.5GB 222554.4 微生物指标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 微生物指标4.5 食品添加剂4.5.1 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规定。4.5.2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项目采样方案及限量检验方法ncmM菌落总数(CFU/g)52104105GB 4789.2大肠菌群(CFU/g)5210102GB 4789.3 平板计数法霉菌(CFU/g)5250102GB 4789.15沙门氏菌(/25g)500GB 4789.4金黄色葡萄球菌(CFU/g)51102103GB 4789.10 第二法注:1、样品的采样与处理按照 GB 4789.1 规定执行。2、n 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 为最大可允许超出 m 值的样品数;m 为致病菌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 为致病菌指标最高安全限量值。Q/YHLS 0001S-20224.6 净含量应符合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 75 号令(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净含量按照 JJF 1070 的规定检测。4.7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5 检验规则5.1 组批以同一批投料、同一工艺、同班次生产的同一包装规格的产品为一批。5.2 抽样随机抽取同一品种的16个(总量不少于2kg)独立包装,抽样基数不小于200箱,样品分成2份,1份检验,1份留样。净含量检测按照JJF 1070的规定抽样。5.3 检验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5.3.1 出厂检验产品出厂前应逐批进行出厂检验,出厂检验项目包括净含量、感官、水分、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5.3.2 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中的全部技术标准,正常情况下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试制鉴定时;b、停产 3 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c、原料、配方、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d、出厂检验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5.4 判定规则检验项目全部符合要求,判该批产品为合格。若微生物指标有不附合项则判定为不合格且不得复检。其它指标如有不符合项,允许用留样对不符合项进行复检,若复检仍有不合格项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Q/YHLS 0001S-20226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6.1 标签、标志产品销售包装标签应符合 GB 7718 和 GB 28050 的规定,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 的规定。运输包装应包括产品名称;产品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与批号;运输及贮存的注意事项;生产单位、地址及邮政编码;图示标志。6.2 包装包装材料和容器应符合 GB 9683 或 GB 4806.7 的规定。包装封口应严密,无泄漏,无破损,不得使用有毒、有害、有污染的容器盛装产品。6.3 运输应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带温控功能的交通工具运输产品,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轻拿轻放,不得重压和挤压,避免日晒、雨淋,注意防尘、防蝇。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干燥,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装、混运。6.4 贮存产品应贮存于清洁、阴凉、冷藏库内。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有污染、易挥发、易腐蚀性的物品同处贮存。7保质期符合本标准规定的条件下,产品自生产之日起,产品保质期为 24 个月。Q/YHLS 0001S-2022参考文献【1】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 51 号)【2】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 75 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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