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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HYY 0019 S-2022 果味氨基酸维生素固体饮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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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HYY 0019 S-2022 果味氨基酸维生素固体饮料 2022 果味 氨基酸 维生素 固体 饮料
江 苏 神 华 药 业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 Q/SHYY 0019S-2022 果味氨基酸维生素固体饮料 2022-07-20 发布 2022-08-17 实施 江苏神华药业有限公司发 布 Q/SHYY 代替 Q/SHYY 0019S-2022 J S Q B备案编号:3 2 1 7 2 3 S-2 0 2 2备案日期:2 0 2 2-0 8-1 6 Q/SHYY 0019S2022 1 前 言 本标准代替Q/SHYY 0019S-2022果味氨基酸维生素固体饮料(备案号:321011S-2022)。本标准与Q/SHYY 0019S-202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删除配料中食品营养强化剂“牛磺酸”。本标准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标准贯彻执行了国家强制性标准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1488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参照了GB/T 29602固体饮料的规定。本标准中铅(以Pb计)的限值为0.90 mg/kg,严于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饮料类(固体饮料)”的铅(以Pb计)1.0mg/kg的限值要求。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苏神华药业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金恒、陈建刚、王希艳。本标准于2022年04月11日首次发布,2022年06月第一次修订。J S Q B Q/SHYY 0019S2022 2 果味氨基酸维生素固体饮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果味氨基酸维生素固体饮料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麦芽糊精为主要原料,添加食品营养强化剂(维生素 B2)、食品添加剂(木糖醇、柠檬酸、麦芽糖醇、阿斯巴甜、L-谷氨酰胺、L-丙氨酸和食品用香精),经配料、制粒或不制粒、混合、包装而制成的果味氨基酸维生素固体饮料(以下简称产品)。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1886.4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阿斯巴甜)GB 1886.234 食品添加剂 木糖醇 GB 1886.235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8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维生素 B2 的测定 GB 710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26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生产卫生规范 GB 1475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 B2(核黄素)GB 1488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1520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淀粉糖 GB/T 20882.6 淀粉糖质量要求 第 6 部分:麦芽糊精 GB 2554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L-丙氨酸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J S Q B Q/SHYY 0019S2022 3 GB/T 28118 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 GB 2830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麦芽糖醇和麦芽糖醇液 GB/T 29602 固体饮料 GB 299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GB 306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QB/T 5633.2 氨基酸、氨基酸盐及其类似物 第 2 部分:L-谷氨酰胺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 75 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分类 3.1 根据产品使用香精不同分为菠萝味、柠檬味、混合水果味等。3.2 命名规则:根据产品添加不同风味的香精,将产品命名为不同风味的固体饮料。例如添加食品用香精(菠萝味),命名菠萝味氨基酸维生素固体饮料;剩余系列产品将根据加入的食品用香精类别,依次分类命名。4 要求 4.1 原辅料 4.1.1 麦芽糊精应符合 GB 15203 及 GB/T 20882.6 的规定。4.1.2 维生素 B2 应符合 GB 14752 的规定。4.1.3 木糖醇应符合 GB 1886.234 的规定。4.1.4 柠檬酸应符合 GB 1886.235 的规定。4.1.5 麦芽糖醇应符合 GB 28307 的规定。4.1.6 阿斯巴甜应符合 GB 1886.47 的规定。4.1.7 食品用香精应符合 GB 30616 的规定。4.1.8 L-谷氨酰胺应符合 QB/T 5633.2 氨基酸、氨基酸盐及其类似物 第 2 部分:L-谷氨酰胺的规定。4.1.9 L-丙氨酸应符合 GB 25543 的规定。4.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要求。表 1 感官要求 4.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 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色泽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色泽 按 GB 7101 标准 3.2 规定的固态饮料检验方法执行。滋味、气味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滋味、气味,无异味、无异嗅 状态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状态,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 J S Q B Q/SHYY 0019S2022 4 水分,g/100g 5.0 GB 5009.3 铅(以 Pb 计),mg/kg 0.90 GB 5009.12 4.4 污染物限量 除铅以外其他污染物限量应符合 GB 2762 的规定。4.5 微生物限量 4.5.1 致病菌限量应符合 GB 29921 的规定。4.5.2 其他微生物指示菌限量应符合GB 7101标准3.6.2的规定。4.6 食品营养强化剂 营养强化剂(维生素 B2)应符合 GB 14880 标准规定的固态饮料类要求。4.7 食品添加剂 4.7.1 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标准和有关规定的要求。4.7.2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4.8 净含量 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 75 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其测试按 JJF 1070 执行。5 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2695、GB 14881的规定。6 检验规则 6.1 组批 同一次投料、同一班次、同一生产线生产的包装完好的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6.2 抽样 按照随机抽样原则和方法抽取完整包装的样品,出厂检验抽取样本的数量应不少于200g;型式检验抽取样本的数量应不少于500g且不少于8个最小销售包装,型式检验样本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6.3 检验分类 6.3.1 出厂检验 6.3.1.1 每批产品须经检验,检验合格并附合格证方可出厂。6.3.1.2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指标、水分、微生物限量及净含量。6.3.2 型式检验 6.3.2.1 型式检验为本标准的全项目检验。6.3.2.2 型式检验每年进行一次,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正常生产一年或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b)原辅料产地或供应商发生改变,主要设备维修或更换,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J S Q B Q/SHYY 0019S2022 5 c)出厂检验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d)国家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6.4 判定规则 产品经检验,若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则同批产品或全部产品合格;如有不合格项,允许自同批产品中加倍取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复检,复检结果仍不合格,则判批产品或该次型式检验不合格。微生物指标不允许复检。7 标签、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7.1 标签 产品销售包装标签应符合 GB 7718 和 GB 28050 的规定,并在阿斯巴甜后注明含苯丙氨酸。7.2 标志 产品运输包装标志应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厂址、产品标准、生产日期或批号、净含量、保质期及符合 GB/T 191 规定的图示标志。7.3 包装 包装选用复合袋,密闭包装,包装袋符合GB/T 28118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的要求。7.4 运输 产品在运输中应避光、防水、防潮,不得与碱性物品、腐蚀性物品、有毒物品或有强烈气味的物品混装、混运;运输时应轻装轻放,避免剧烈震动、重压,小心破损。7.5 贮存 置于阴凉干燥处储存。不得与有害、有毒、有异味、易污染物混贮。8 保质期 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包装、运输及贮存条件下,产品保质期为24个月。J S Q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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