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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XXSP
0005
S-2020
芝麻沙拉酱
2020
芝麻
沙拉
Q/XXSP0005S-2020220227S-20202020021420230213*Q/XXSP备案号:220227S-2020有效期至:2023 年 02 月 13 日延 边 鑫 香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Q/XXSP0005S-2020芝麻沙拉酱2020-01-17 发布2020-01-17 实施延边鑫香食品有限公司 发发布布Q/XXSP0005S-20201芝麻沙拉酱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蛋黄酱、酿造酱油、汽水、白砂糖、酿造食醋、芝麻粉、柠檬酸、食用酒精、食用盐、山梨酸钾为主要原料,经前处理、配料、乳化、调配、杀菌(或不杀菌)、灌装、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半固态复合调味料 芝麻沙拉酱。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317白砂糖GB 1886.3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山梨酸钾GB 1886.23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GB 27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806.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玻璃制品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2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苯甲酸、山梨酸和糖精钠的测定GB 5009.4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10792碳酸饮料(汽水)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18186酿造酱油GB/T 18187酿造食醋GB 1930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23350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 28118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GB/T 30768食品包装用纸与塑料复合膜、袋Q/XXSP0005S-20202GB 3164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酒精SB/T 10754蛋黄酱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23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技术要求3.1原料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和国家动植物检验检疫、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等方面的规定。3.1.1蛋黄酱应符合 SB/T 10754 的规定。3.1.2酿造酱油应符合 GB/T 18186 的规定。3.1.3汽水应符合 GB/T 10792 的规定。3.1.4白砂糖应符合 GB/T 317 的规定。3.1.5酿造食醋应符合 GB/T 18187 的规定。3.1.6芝麻粉应符合 GB 19300 的规定。3.1.7柠檬酸应符合 GB 1886.235 的规定。3.1.8食用酒精应符合 GB 31640 的规定。3.1.9食用盐应符合 GB 2721 的规定。3.1.10 山梨酸钾应符合 GB 1886.39 的规定。3.1.11 生产工艺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黄白色至棕色取适量试样置于洁净的白色瓷盘中,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和状态。闻其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品其滋味组织形态半流体,有芝麻颗粒,无霉变滋、气味入口酸香,口感适中,无异味,无异嗅杂质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水分,85GB 5009.3食盐(以氯化钠计),g/100g15GB 5009.443.4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污染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铅(以Pb计),mg/kg0.9GB 5009.12Q/XXSP0005S-20203表 3 续污染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总砷(以As计),mg/kg0.5GB 5009.113.5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 4 的规定。表 4微生物限量致病菌指标采样方案及限量检验方法ncmM沙门氏菌,CFU/25g500GB 4789.4金黄色葡萄球菌,CFU/g5210010000GB 4789.10 第二法注: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为致病菌指标可以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3.6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表 5 的规定。表 5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功能使用量残留量检验方法柠檬酸酸度调节剂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山梨酸钾防腐剂1.0g/kg1.0g/kgGB 5009.284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2005)的规定,并按照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6检验规则6.1出厂检验产品出厂需经企业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净含量、水分、食盐。6.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遇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原辅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提出要求时。6.3组批Q/XXSP0005S-20204同一批投料、同一个班次、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种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6.4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a)出厂检验从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 10 个销售包装,供检验用。b)型式检验从入库的成品中随机抽取 20 个销售包装,供检验用。6.5判定规则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感官、净含量、理化指标等项目有2项(含2项)以上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如有1项不合格时,可重新加倍取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如有1项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并不得复检。7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23 号(2009)的规定。7.1标签式样食品名称:芝麻沙拉酱配料表:蛋黄酱、酿造酱油、汽水、白砂糖、酿造食醋、芝麻粉、柠檬酸、食用酒精、食用盐、山梨酸钾净含量/规格:按定货要求制定其净含量,定量应符合国家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生产者的名称:延边鑫香食品有限公司地址:延吉市依兰镇九龙村阳光乐园联系方式:生产日期:保质期:12 个月贮存条件:常温保存,开封后冷藏保存,1 个月内食用完毕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Q/XXSP0005S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7.2营养成分表应符合表 6 的规定。表 6营养成分表项目每 100 克NRV%能量1626 千焦19%蛋白质2.0 克3%脂肪33.1 克55%碳水化合物21.6 克7%钠1212 毫克61%Q/XXSP0005S-202058包装包装选用玻璃制品,应符合GB 4806.5的规定,或塑料包装容器,应符合GB 4806.7的规定,或塑料与铝箔复合袋,应符合GB/T 28118的规定,或纸与塑料复合膜、袋,应符合GB/T 30768的规定。销售包装应符合GB 23350的规定。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应符合GB/T 6543的规定。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9保质期常温保质期为 12 个月,开封后冷藏保存,1 个月内食用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