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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XYG
0005
S-2022
铁皮石斛压片糖果
2022
铁皮
石斛
压片
糖果
mm 安徽祥云谷现代中药有限公司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Q/XYG Q/XYG0005S-2022 铁皮石斛(压片糖果)2022-07-18 发布 2022-07-25 实施 安徽祥云谷现代中药有限公司 发布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安徽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服务平台备案号:34202206092S备案生效日期:2022年11月16日Q/XYG0005-2022 1 前前 言言 本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所有内容应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若与其相抵触时,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以及行业标准为准。本企业对本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技术合理性和实施后果负责。本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按照GB/T 1.1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要求起草。参照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量、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739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糖果、SB/T 10347糖果 压片糖果等。本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食品函2016733号)、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皖卫函2022126号关于引发安徽省灵芝、天麻、铁皮石斛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等相关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产品特性实际情况,组织起草了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铁皮石斛(压片糖果)标准。本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由:安徽祥云谷现代中药有限公司提出、起草并负责解释。本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主要起草人:周俊、刘健、徐洁、付娟娟。本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于 2022 年 7 月 18 日首次发布。本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有效期三年。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Q/XYG0005-2022 2 铁皮石斛(铁皮石斛(压片糖果压片糖果)1 1 范围范围 本食品安全企业标准规定了铁皮石斛(压片糖果)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产品召回管理、保质期。本食品安全企业标准适用于第三章定义产品的生产、销售、检验。2 2 规范性引用文件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中引用的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食品安全企业标准。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3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149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 GB 1739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糖果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Q/XYG0005-2022 3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23350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SB/T 10347 糖果 压片糖果 JJF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11号令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第12号令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食药监办食监三201455号)关于引发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皖卫函2022126号关于引发安徽省灵芝、天麻、铁皮石斛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3 3 术语和术语和定义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食品安全企业标准。铁皮石斛铁皮石斛(压片糖果压片糖果)以新鲜铁皮石斛、干品石斛、冻干石斛或冻干石斛粉为主要原料,加入或不加入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名单中的一种或几种为其他原辅料。经原料分拣、清洗、切片或段、低温干燥或普通干燥、粉碎、混合或不混合、制粒或不制粒、压片、包装等工艺制成的铁皮石斛压片糖果。4 4 技术要求技术要求 4.14.1基本要求:基本要求:生产过程中原料采购、加工、包装、贮存和运输等环节的场所、设施、人员的基本要求和管理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及GB 14881的规定。不得添加非食品物质原料。使用的食品原料应符合 GB 2761、GB 2762、GB 2763的规定。食品添加剂使用原则、使用规定(使用品种、使用范围、最大使用量或残留量)应符合 GB 2760 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国家卫生计生委)相关公告的规定。4.24.2 原原料要求料要求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Q/XYG0005-2022 4 铁皮石斛(压片糖果)应符合GB 17399、SB/T 10347的规定。其他原辅料应符合GB 2761、GB 2762、GB 2763的规定以及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或有关规定。4.34.3感官要求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表1 1 感官要求感官要求 项项 目目 指指 标标 检验方法检验方法 外观、色泽 符合相应产品的外观特性,具有正常产品的色泽 取适量试样置于洁净的白色盘(瓷盘或同类容器)中,在自然光下观察外观、色泽和状态;闻其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后,品尝滋味。滋味、气味 具有产品应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嗅,无异味 状态 符合相应产品的特性,无霉变,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 组织状态 坚实或易碎、不松散,剖面紧实或较疏松,不粘连 杂质 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杂质 4.44.4理化指标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表2 2 理化指标理化指标 项项 目目 指指 标标 检验方法检验方法 干燥失重/(%)5.0 SB/T 10347 附录 A 铅(以 Pb 计)/(mg/kg)0.5 GB 5009.12 总砷(以 As 计)/(mg/kg)0.45 GB 5009.11 二氧化硫残留量/(g/kg)0.1 GB 5009.34 食品添加剂 按 GB 2760 及国家相关公告的规定执行 其他真菌毒素限量、污染物限量、农药最大残留量 应符合 GB 2761、GB 2762、GB 2763 及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告 4.4.5 5微生物指标微生物指标 应符合表3的规定。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Q/XYG0005-2022 5 表表3 3 微生物微生物指标指标 项目项目 采样方案采样方案 a a 及限量及限量 检验方法检验方法 n c m M 菌落总数/(CFU/g)5 2 10000 100000 GB 4789.2 大肠菌群/(CFU/g)5 2 10 100 GB 4789.3 a 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 GB 4789.1 执行。4.4.6 6 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 4.9.1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4.9.2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规定。4.4.7 7净含量净含量 应符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 75 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检验按 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规定执行。5 5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6 检验规则检验规则 6 6.1.1批次的确定和抽样批次的确定和抽样 6.1.1批次的确定:具有相同的花色、等级、包装规格和净含量,品质一致,并在同一地点、同一日期内加工包装的产品集合为一批次;流通领域中,相同进货渠道、同一品种、同一日期、一次接收的产品为一个批次。6.1.2抽样:按照 GB/T 30642、GB/T 8302、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实施细则以及有关规定执行。6.1.3抽样人员将样品与封样单用胶带予以覆盖,以防止在正常运输搬运中损坏封样状态和拆封。6 6.2.2检验分类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6 6.2.1.2.1出厂检验出厂检验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Q/XYG0005-2022 6 每批产品出厂前,都要进行出序检验。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水分技术指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等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检验合格产品方可出厂。6 6.2.2.2.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每年最少应进行一次,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要求的全部项目。有以下情况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产品正式投入生产时;b)原料生长环境、栽培技术、加工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c)更新设备或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d)前后两次抽样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e)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6 6.3.3判定规则判定规则 6.3.1 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的,判该批产品为合格。6.3.2 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按 GB 4789.1、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第 11 号令)、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 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食药监办食监三201455 号)的规定执行。6.3.3 除微生物指标外,检验项目中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应在原批 次产品中加倍抽取样本或对备样复检不合格项,复检仍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7 7 标识标识、包装、运输、贮存、包装、运输、贮存和和产品召回产品召回、保质期、保质期 7 7.1.1标签标签标志标志 7.1.1 预包装产品标签应符合 GB 7718 的规定及国家有关标准、规定。7.2.2 使用新食品原料生产的产品应按国家卫生计生委(原国家卫生部)相关规定标注不适宜 食用人群及食用限量。7.3.3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7 7.2.2包装包装 7.2.1 产品包装材料应无毒、无害、无异味、防水性好。7.2.2 产品包装封口应严密,产品不得散漏。7.2.3 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7.2.4 符合 GB 23350 的规定。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Q/XYG0005-2022 7 7 7.3.3运输运输 7.3.1 运输工具应清洁、干燥、无异味、无污染。7.3.2 运输时应防雨、防潮、防暴晒。7.3.3 装卸时应轻拿轻放,不得扔、碰撞、挤压。7.3.3 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物品混装、混运。7 7.4 4贮存贮存 8.4.1 产品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同库贮存。8.4.2 产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库房中;不得露天堆放、日晒、雨淋或靠近热源、污染源。7 7.5 5产品召回产品召回 按 GB 14881 有关规定执行。7.67.6保质期保质期 在符合本标准运输、贮存条件及包装完好的情况下,自生产日期起,保质期按产品标签执行。8 8 食用建议食用建议 建议每日食用量3.5克,孕妇不宜食用。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