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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YHS
0001
S-2022
花米饭
2022
米饭
Q/YHS0001S-2022前言本公司生产的花米饭是以优质大米为主要原料,用(或不用)一种或一种以上的水果、蔬菜或食药同源天然植物的(花、茎、叶、根)熬出具有色泽的水泡米着色,大米经泡米、淘洗、熟制、冷却、包装、冷藏(或不冷藏)等丁艺制成的方便米饭食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标准,作为企业组织生产、检验、贸易、仲裁的依据。本标准的安全性指标按照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规定制定,微生物指标依照GB192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速冻面米与调制食品、GB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的规定制定,其中铅指标严于国家标准,其余指标根据产品实际制定。本标准由云南鸿盛徕食品有限公司提出、起草并解释。本标准起草人:甘世衡、李占阳。Q/YHS0001S-2022花米饭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本公司生产的花米饭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运输、贮存和销售。本标准适用于以优质大米为主要原料,用(或不用)一种或一种以上水果、蔬菜、食药同源天然植物的(花、茎、叶、根)熬出的色泽水泡米着色,大米经泡米、淘洗、熟制、冷却、包装、冷藏(或不冷藏)等工艺制成的方便米饭食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3产品分类全企业3.1产品按不同的保鲜方式分为:新鲜类(即食产品)、速冻类(非即食产品)。63.2新鲜类(即食产品):指蒸熟后包装,售出时间在10个小时之内的鲜湿花米饭。S-3.3速冻类(非即食产品):指蒸熟后包装,经速冻工艺处理并在-18条件下冷藏、销售的鲜湿花米饭(产品必须经过加热复蒸或炒制后方可食用)。4技术要求4.1原辅料要求4.1.1大米:应符合GB/T1354的规定。4.1.2生产加工用水:应符合GB5749的规定。4.1.3其他原辅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标准及有关规定,不得使用非食品原料和辅料。4.1.4不得使用以下食品添加剂:着色剂(胭脂红、苋菜红、柠檬黄、日落黄、亮蓝),抗氧化剂:(二丁基羟基甲苯BHT、丁基羟基茴香醚BHA)。4.1.5不得添加任何非食品物质,不得使用甲醛次硫酸氢钠(吊白块),不得使用硫酸铝钾(钾明矾)、硫酸铝铵(铵明矾)、焦亚硫酸钠等物质。4.2感官要求0/YHS0001S2022应符合表1的规定。装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月有该产品特有的色泽取适量样品盖于洁净的白瓷盘中,在形态米粒完整性好自然光线明亮处,目视,鼻嗅,即食气味、滋味具有该产品特有的香气、滋味正常,复蒸后入口软硬适中产品肖接品尝;非即食产品需复蒸杂质正常视力无可见外米杂质5min后品尝。4.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丧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水分,g/100g70.0GB5009.34.4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中的相应规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污染物限量项目指标检验方法铅(以Pb计),mg/kg0.16GB5009.124.5真菌毒素限量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GB2761中的规定。4.6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表4的规定。表4农药残留限量项目指标检验方法六六六(HCB),mg/kg0.05GB5009.19滴滴涕(DDT),mg/kg0.05其他农药最大残留量按GB2763的规定执行4.7微生物限量4.7.1致病菌限量应符合GB29921中粮食制品的规定。4.7.2新鲜类(即食产品)微生物限量应符合GB19295的规定。4.8食品添加剂2Q/YHS0001S-2022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2760中方便米面制品的规定。4.9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并按JJF1070规定的方法检验。5生产加工过程应符合GB14881的规定。6检验规则6.1组批以同一品种的原料、同一次投料、同一工艺所生产的同-一规格产品为一批。6.2抽样从每批产品中随机抽样,每批次抽取样品不少于6kg(12个独立包装):样品分成2份,1份用于检验,1份留样备查。6.3出厂检验6.3.1每批产品须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附质量检验合格证后方可出厂:6.3.2新鲜类(即食产品)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净含量、水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杀早6.3.3速冻类(非即食产品)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净含量、水分:6.4型式检验型式检验每半年进行一次,检验项目为本文件规定的全部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a)当原辅料、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发生较大变化时。b)停产半年以上重新恢复生产。)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d)国家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6.5判定规则6.5.1检验结果全部项目符合本文件规定时,判定该批产品合格。6.5.2检验结果中微生物指标若有任项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其余指标不符合本文件规定时,允许用留样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6.5.3菌落总数检验时间从企业表示的出厂时间到检验时间不应超过5个小时。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7.1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