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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XSGY
0005
S-2022
杏脯
2022
新 疆新 疆 西 圣西 圣 果 业 有 限 责 任 公 司果 业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Q/XSGY0005S2022 杏脯杏脯 2022-06-16 发布发布 2022-07-30 实实施施 新疆西圣果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疆西圣果业有限责任公司发布 Q/XSGY 2 0 2 27 2 02 0 2 77 1 9 Q/XSGY0005S-2022 前 言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按照 GB/T1.1-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 部分 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要求,参照国家相关标准,并结合企业生产实际,特制定本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和质量控制的依据。本标准由新疆农业大学、新疆西圣果业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提出。本标准由新疆农业大学、新疆西圣果业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起草。本标准起草人:李焕荣,陈恺,王静,张利、张明炎 本标准批准人:张利 本标准于 2022 年 6 月 16 日首次发布。Q/XSGY0005S-2022 杏脯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杏脯的定义、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鲜杏或杏干(杏肉)为原料,经挑选分级、去核、硬化、护色、漂洗(或脱盐复水)、糖渍、烘制等工艺制成的杏脯。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标准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时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致泻大肠埃希氏菌检验 GB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GB 4789.3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检验 GB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895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蜜饯生产卫生规范 GB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 GB 1310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糖 GB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GB 1488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蜜饯 GB 16325 干果食品卫生标准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 299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GB/T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T 10782 蜜饯质量通则 Q/XSGY0005S-2022 JJF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 75 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术语定义 杏脯:以鲜杏或杏干(杏肉)为原料,经挑选分级、去核、硬化、护色、漂洗(或脱盐复水)、糖渍、烘制等工艺制成的杏脯。4 技术要求 4.1 原、辅料及卫生要求 4.1.1 各种原辅料应符合相应标准和有关规定。4.1.2 鲜杏:符合 GB2761、GB2762、GB2763 的规定。4.1.3 杏干(杏肉):符合 GB29921、GB2761、GB2762、GB2763、GB16325 的规定。4.1.4 白砂糖:符合 GB13104 的规定。4.1.5 生产用水:符合 GB5749 的规定。4.2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符合 GB14881、GB8956 的规定。4.3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规定。表 1 感官要求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色 泽 具有产品应有的色泽 GB14884 滋味、气 味 具有产品应有的滋味、气味,无异味 状态 具有产品应有的状态,无霉变,无正常视力可见的外来异物 4.4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规定。表 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水分/(g/100g)35 GB 5009.3 总糖(以葡萄糖计)(g/100g)78 GB/T 10782 铅(以 Pb 计,mg/kg)0.8 GB5009.12 注: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 GB2763 的规定。铅严于国标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符合 GB2760 的规定 4.5 微生物限量 符合表 3 的规定 表 3 微生物限量 项 目 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g表示)检验方法 Q/XSGY0005S-2022 n c m M 菌落总数,CFU/g 5 2 103 104 GB4789.2 大肠菌群,CFU/g 5 2 10 102 GB4789.3 霉菌,CFU/g 50 GB4789.15 金黄色葡萄球菌(CFU/g)5 1 100 1000 GB4789.10第二法 沙门氏菌(/25g)5 0 0-GB4789.4 注: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得样品数;m为致病菌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4.6 净含量允许短缺量 净含量允许短缺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 75 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按 JJF1070 规定的方法测定。5 检验规则 5.1 组批:同一生产日期、同一班组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规格和相同包装的产品为一批次产品。5.2 抽样:抽样基数不得少于 20kg,抽样数量为 1kg(不少于 12 个独立包装),分为 2 份,1 份检验,1 份备查。5.3 出厂检验 5.3.1 产品出厂检验:按照本标准要求进行质量等级检验,按登记要求分别包装并签发合格证。5.3.2 出厂检验项目:感官、水分、总糖、净含量允许短缺量。5.4 型式检验 5.4.1 在正常生产中,每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但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进行型式检验:a)正式投入生产或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b)当原料,设备、工艺有较大变动,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差异较大时;d)国家执法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5.4.2 型式检验应为第 4 章除 4.1 和 4.2 以外的所有项目。5.5 判定规则 产品按本标准检验,全部项目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品,检验结果中,若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可对备查样进行复检,复检结果仍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微生物指标不合格不得复检。6 包装、标志、运输、贮存 6.1 标签:符合 GB7718、GB28050 和国家其他相关的要求。包装分内外包装,均有明显标志,即:产品名称、食用方法、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净含量、产品标准、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厂名、生产厂址、产地、联系电话、营养成分表。包装储运符合 GB/T191 的要求。6.2 包装:内包装材料复合食品包装袋无毒、无味的材料,符合 GB9683 的要求。外包装瓦楞纸箱符合GB/T6543 的要求。6.3 运输:运输过程中严禁日晒、雨淋、防压,运输工具必须清洁,不得与有毒有污染物品混装混运。Q/XSGY0005S-2022 6.4 贮存:在常温干燥、和通风良好条件下存放,应防潮隔湿,严禁与地面之间接触,不得与易燃、腐蚀、有毒有害物品共同存放。成品堆放必须有垫板,离地 20cm 以上,离墙 30cm 以上。6.5 保质期:在常温贮存的条件下,保质期不超过 12 个月。_ Q/XSGY0005S-2022 新疆维吾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尔自治区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编制说明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编制说明 标准名称 杏脯 标准主要起草人 李焕荣,陈恺,王静,张利,张明炎 工作概况(包括标准的制定目的,主要工作过程)新疆西圣果业有限责任公司对杏脯进行调研,结合消费者对健康的不断需求,根据杏脯的相关工艺并参照相关文献经反复的试验,研发了该产品。为确保产品质量,我公司根据 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 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参照 GB 1488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蜜饯,并结合企业生产实际制定本企业标准,上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受理后备案。标准主要内容的确定依据食品原料(主料、配料和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生产工艺及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指标、限量、技术要求等 食品原料食品原料:鲜杏:符合 GB2761、GB2762、GB2763 的规定。杏干(杏肉):符合 GB29921、GB2761、GB2762、GB2763、GB16325 的规定。白砂糖:符合 GB13104 的规定。生产用水:符合 GB5749 的规定。食品安全相关的指标、限量、技术要求食品安全相关的指标、限量、技术要求:依据 GB14884 制定铅(Pb)0.8 mg/kg;菌落总数(CFU/g)(n=5,c=2,m=103,M=104);大肠菌群(CFU/g)(n=5,c=2,m=10,M=102);霉菌50CFU/g;根据 GB29921 制定金黄色葡萄球菌(CFU/g)(n=5,c=1,m=100,M=1000);沙门氏菌(n=5,c=0,m=0);依据 GB/T 10782 制定水分35 g/100g;根据产品实际制定总糖。产品的检验指标及检验方法;进行的必要的验证情况 感官:采用目测鼻嗅和品尝方法进行检测。水分:按 GB5009.3 规定的方法测定。总糖:按 GB/T10782 规定的方法测定。铅:按 GB5009.12 规定的方法测定。菌落总数:按 GB4789.2 规定的方法测定。大肠菌群:按 GB 4789.3 规定的方法测定。沙门氏菌:按 GB4789.4 规定的方法测定。金黄色葡萄球菌:按 GB4789.10 第二法规定的方法测定。净含量允许短缺量:按 JJF1070 规定的方法测定。验证情况:符合企业标准的要求 与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关系,企业标准比较情况说明(详细说明企业标准制定过程中与相关国家标准、地方标准比较情况)参照 GB/T 10782 制定:水分;根据 GB2762 制定铅(Pb)0.8 mg/k;依据 GB 14884 制定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根据 GB29921 制定致病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 企业标准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自治区地方标准的说明 Q/XSGY0005S-2022 本标准严于国家标准的指标为铅,GB2762 的指标为铅(Pb)1.0 mg/kg 通过的原料和工艺的严格控制,严于国标的指标铅(Pb)0.8 mg/kg。备案前公示(征求意见)及意见采纳情况说明 企业标准经 2022 年 6 月 20 日至 2022 年 7 月 09 日 在新疆卫生监督网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意见。(可另附页说明)Q/XSGY0005S-202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登记表 食品生产企业名称 新疆西圣果业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新疆喀什地区疏附县木什乡 7 村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张利 联系电话 17799662197 企业备案事项联系人 贺彪 联系电话 13579889204 企业标准名称 杏脯 企业标准编号 Q/XSGY0005S2022 适用的食品类别 与代码 蜜饯凉果,分类号(04.01.02.08)食品安全相关内容 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指标 项目 食品安全国家(地方)标准 企业标准指标值 标准名称(标准号)项目指标值 铅(Pb)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1.0mg/kg 0.8mg/kg 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