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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XRKH 0073 S-2022 蜜制刺梨枇杷液(饮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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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XRKH 0073 S-2022 蜜制刺梨枇杷液饮品 2022 刺梨 枇杷 饮品
新模板标记勿删Q/XRKH蜜制刺梨枇杷液(饮品)2022-03-05 发布2022-03-15 实施Q/XRKH0073S-2022扫二维码下载电子版通化向日葵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通化向日葵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Q/XRKH0073S-2022220630S-20222022 03302025 0329Q/XRKH0073S-20221蜜制刺梨枇杷液(饮品)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水、刺梨、枇杷叶、玉竹、罗汉果、胖大海、甘草、蜂蜜为原料,添加山梨糖醇、木糖醇、天然薄荷脑、龙脑;经提取、过滤、浓缩、调配、灌装、灭菌、包装等工艺制成的蜜制刺梨枇杷液(饮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886.18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苯甲酸钠GB 1886.187食品添加剂 山梨糖醇和山梨糖醇液GB 1886.19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天然薄荷脑GB 1886.234食品添加剂 木糖醇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检验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测定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GB 4789.21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冷冻饮品 饮料检验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28食品中苯甲酸、山梨酸和糖精钠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10789饮料通则GB/T 12143饮料通用分析方法GB 126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生产卫生规范Q/XRKH0073S-20222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9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GB/T 19618甘草GB 23350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 28118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GB 2993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料通则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T/GZSX 056刺梨鲜果NY/T 694罗汉果QB/T 1793天然薄荷脑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23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卫法监发200251号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卫生计生委公告2014年第20号新食品原料的公告枇杷叶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 年版)一部玉竹、胖大海3技术要求3.1 原料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和国家动植物检验检疫、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等方面的规定。3.1.1刺梨应符合 T/GZSX 056 的规定。3.1.2枇杷叶应符合枇杷叶应符合卫生计生委公告 2014 年第 20 号的规定。3.1.3玉竹、胖大海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 年版)一部的规定。3.1.4罗汉果应符合 NY/T 694 的规定。3.1.5甘草应符合 GB/T 19618 的规定。3.1.6蜂蜜应符合 GB 14963 的规定。3.1.7山梨糖醇应符合 GB 1886.187 的规定。3.1.8木糖醇应符合 GB 1886.234 的规定。3.1.9天然薄荷脑应符合 QB/T 1793 的规定。3.1.10龙脑应符合 GB 29938 的规定。3.1.11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2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棕褐色或黑褐色,色泽均匀一致取本品适量放在无色透明烧杯中,在自然光下观察其色泽,鉴别其气味、组织形态、性状,并用温开水漱口,品尝滋味,检查其有无异物。组织形态液体,允许有少量沉淀滋味、气味具有本产品固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杂质无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3.3 理化指标Q/XRKH0073S-20223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可溶性固形物(20折光计法),g/100g6.0GB/T 121433.4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污染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铅(以Pb计),mg/L0.29GB 5009.123.5 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 4 的规定。表 4微生物限量项目采样方案a及限量检验方法ncmM菌落总数,cfu/ml5210010000GB 4789.2大肠菌群,cfu/ml52110GB 4789.3中的平板计数法霉菌,cfu/ml20GB 4789.15酵母,cfu/ml20GB 4789.15致病菌指标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ml 表示)检验方法ncmM沙门氏菌500GB 4789.4金黄色葡萄球菌51100CFU/mL1000CFU/mLGB 4789.10 第二法注: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为致病菌指标可以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3.6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表 5 的规定。表 5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功能使用量残留量检验方法山梨糖醇甜味剂按生产需要适量添加-木糖醇甜味剂按生产需要适量添加-天然薄荷脑增香剂按生产需要适量添加-龙脑增香剂按生产需要适量添加-4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2005)的规定,并按照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Q/XRKH0073S-20224应符合 GB 12695 的规定。6检验规则6.1 出厂检验产品出厂需经企业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指标、可溶性固形物、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净含量。6.2 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遇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原辅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提出要求时。6.3 组批同一批投料、同一个班次、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种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6.4 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按同一批产品中,随机抽取不少于 1L(不低于 4 个最小销售包装)的销售单位包装;样品分成 2 份,其中一份做检验用,另一份留样备查。6.5 判定规则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感官、净含量、理化指标等项目有2项(含2项)以上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如有1项不合格时,可重新加倍取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如有1项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并不得复检。7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23 号(2009)的规定。7.1 标签式样食品名称:蜜制刺梨枇杷液(饮品)配料表(原料):水、刺梨、枇杷叶、玉竹、罗汉果、胖大海、甘草、蜂蜜、山梨糖醇、木糖醇、天然薄荷脑、龙脑。净含量/规格:按实际生产标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通化向日葵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吉林省通化市通化开发区经开环路 1-1 号楼 224 号13843597998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见包装18 个月贮存条件:密封,置阴凉干燥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Q/XRKH0073S-20225产品标准代号:Q/XRKH0073S食用限量:枇杷叶每人每日食用量10 克,本产品每 100mL 使用枇杷叶 10 克。7.2 营养成分表应符合表 5 的规定。表 5营养成分表项目每 100 毫升(mL)NRV%能量694 千焦(kJ)8%蛋白质0 克(g)0%脂肪0 克(g)0%碳水化合物42.0 克(g)14%钠18 毫克(mg)1%8包装产品内包装应符合GB 4806.7或QB/T 2142、BB/T 0034或GB/T 28118规定。销售包装应符合GB 23350的规定。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应符合GB/T 6543的规定。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9运输运输工具清洁、干燥,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装运输。应避免强烈震荡、日晒、雨淋,产品宜在 5-35温度下运输,防止冰冻,装御时应轻拿轻放。10贮存10.1密闭,置阴凉干燥处。10.2库房应清洁、干燥、经常通风、严禁露天存放、日晒、雨淋、冰冻、禁止与有害、有毒、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同库贮存。10.3应按品种、生产日期分别存放。离墙离地,垫离 15cm。包装箱叠放高度不超过 9 层。11保质期产品在本标准规定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包装完整未经启封的产品保质期为 18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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