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QXPNY 0001 S-2022 显齿蛇葡萄叶(藤茶).pdf
下载文档

ID:2651019

大小:4.14MB

页数:6页

格式:PDF

时间:2023-08-20

收藏 分享赚钱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QXPNY 0001 S-2022 显齿蛇葡萄叶藤茶 2022 显齿蛇 葡萄 藤茶
湖湖341S-2022Q/XPNY0001S-2022341S-2022)前言标准所有内容应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若与其相抵触时,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为准。本企业对本标准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技术合理性和实施后果负责本标准依据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要求进行编写。本标准由恩施市稀品农业专业合作社提出并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在安。本标准于2022年07月首次发布。全企业标准湖北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恩庵市稀品农必¥湖北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421341S-2022标准备案(421341S-2022I20221范围】3显齿蛇葡萄叶(藤茶)21341S-2022Q/XPWY0001S-2022本标准规定了显齿蛇葡萄叶(藤茶)的术语和定义、要求、食品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湖北恩施地区生产的葡萄科蛇葡萄属显齿蛇葡萄(拉丁学名Ampelopsisgrossedentata).叶为原料,经摊青、杀青、自然堆放、烘干、拣梗、包装等工艺加工制成的显齿蛇葡萄叶(藤茶)(以下简称产品)。企业标规范性引用文件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1-2008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布稀品安全企业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GB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500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灰分的测定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T5009.19-2008食品中有机氯农药多组分残留量的测定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8305-2013茶水浸出物测定GB/T8311-2013茶粉末和碎茶含量测定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316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H/T1091-2014代用茶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关于批准显齿蛇葡萄叶等3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告(2013年第10号)3要求421341S-20223.1基本要求3.1.1标准备标准备得添加任何非食用的原料。不得添加国家明令禁止的物质和原料1Q/XPNY0001S-2022注:其它理化指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3.5净含量允差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年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并按JJF1070中规定的方法检验。4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14881的规定。检验规则.1检验分类标准备案(42134企业标5.1.1出厂检验检验项目为:感官指标、水分、碎末茶、净含量允差5.1.2型式检验5.1.2.1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检验:安全企业b)当原料来源发生可能影响产品质量的改变时:c)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d)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2280)5.1.2.2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第3章除3.1、3.2外的全钩容。5.2组批与抽样6YGR595.2.1由同一班次、同一品种、同一条生产线、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5.2.2在成品库以随机抽样方法抽取样品,抽样基数不得少于10kg,每检验批抽样数量为600g,样品分成两份,一份检验,一份备查。5.3判定规则5.3.1检验结果全部项目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225.3.2感官指标检验结果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或该次型式检验结论不合格5.3.3除感官指标外,其他项目检验结果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可在同批次产品中双倍抽样,对不格项目进行复检。若仍有不合格项,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批或该次型式检验结论不合格。6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6.1标志产品的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191的规定。6.2标签标准备标准备案(421341S3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下载文档
你可能关注的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