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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ASLXH 001-2022 千岛湖 饮用天然水.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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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ASLXH 001-2022 千岛湖 饮用天然水 001 2022 饮用 天然
ICS 67.160.20 CCS CASLXH X 51 淳安县水利学会团体标准 T/CASLXH 0012022 千岛湖 饮用天然水 Qiandao lake-Natural drinking water 2022-12-31 发布 2023-01-02 实施 淳安县水利学会 发 布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CASLXH 0012022 I 目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保护范围.1 5 地理环境.1 6 技术要求.2 7 检验规则.3 8 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4 附录 A(资料性)千岛湖水源地保护范围.5 参考文献.6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CASLXH 0012022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淳安县水利学会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淳安县水利学会、淳安县千岛湖生态保护中心、宁波市奉化区佰荣标准化研究院。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俞发康、吕超、余添、王连春、郑炜、孙凡、马明珠。本文件由淳安县水利学会负责解释。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CASLXH 0012022 1 千岛湖 饮用天然水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千岛湖饮用天然水的术语和定义、保护范围、地理环境、技术要求、检验规则、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的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千岛湖饮用天然水的生产、检验、包装和贮运过程的质量控制。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5750(全部部分)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853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用天然矿泉水检验方法 GB/T 13803.2 木质净水用活性炭 GB 1929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 GB 1930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生产卫生规范 GB 28232 臭氧消毒器卫生要求 GB 28235 紫外线消毒器卫生要求 GB/T 34241 卷式聚酰胺复合反渗透膜元件 CJ/T 43 水处理用滤料 HY/T 112 超滤膜及其组件 HY/T 113 纳滤膜及其元件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千岛湖饮用天然水 qiandao lake natural drinking water 以千岛湖(新安江水库)天然湖水为生产用原水,经过滤、臭氧处理或紫外线消毒杀菌过程等有限的处理方法,不含任何化学添加剂,水源地灌装密封于容器中可直接饮用的水,该类水水源不得经过公共供水系统的任何化学处理。4 保护范围 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现辖行政区域现辖行政区域,北纬29113002,东经1182011920。5 地理环境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CASLXH 0012022 2 淳安县地貌基本特征为山多而高,且四周高、中间低,境内山脉多呈东北-西南走向,分布于县境四周边缘地带,南部为千里岗山脉,西北部为白际山脉,东北部为昱岭山脉,形成独特的水文地质格局。千岛湖(新安江水库)依地势而建,蓄有优质饮用天然水。6 技术要求 水源保护 6.1.1 水源卫生保护、水源水质监测按照 GB 3838、GB 5749 执行。6.1.2 饮用水源区应满足下列要求,包括但不限于:a)第一区为保护区。取水点周围应有防护措施,在湖泊(水库)取水点外围半径 30m 内,无关人员不应入内,不应放置与取水设备无关的其他物品;b)第二区为限制区。在湖泊(水库)取水点外围半径 50m 内,不应设置居住区、工厂、厕所、水坑,不应堆放垃圾、废渣或铺设污水管道;c)饮用水源区内严禁使用农药和化肥,严禁破坏水质的活动。取水 6.2.1 原水取水时,宜采用距水面 15m20m 深层取水,取水口应与湖底保持 5m 以上的距离。6.2.2 取水时应保护水源免受污染并保持水质的原始特征。6.2.3 应在保证原水卫生安全的条件下进行取水。6.2.4 做好原水水质日常监测。6.2.5 饮用天然水处理 饮用天然水加工处理工艺如图1所示。图1 水处理工艺 6.2.5.1 过滤和杀菌应满足以下要求:a)砂滤器滤料材质应符合 CJ/T 43 的规定;b)炭滤器滤料材质应符合 GB/T 13803.2 的规定;c)膜滤根据饮用天然水生产需要宜选用反渗透膜、超滤膜或纳滤膜元器件,膜材质应符合 GB/T 34241、HY/T 112、HY/T 113 的规定;d)臭氧杀菌应符合 GB 28232 的规定。e)紫外线杀菌应符合 GB 28235 的规定。6.2.5.2 饮用天然水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5749、GB 19304、GB 19298 的规定。6.2.5.3 原水应在水源地灌装生产,不得运往其他地区灌装生产。饮用天然水水质指标 6.3.1 感官指标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1 感官指标 项目 指标 试验方法 色度/度 5,且不应呈现其他异色 GB/T 5750 浑浊度/NTU 1 滋味、气味 无异嗅、无异味 状态 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CASLXH 0012022 3 6.3.2 特征指标应有一项或多项指标符合表 2 的规定。表2 特征指标 项目 指标 试验方法 钾/(mg/L)0.35 GB 8538 钙/(mg/L)4.0 钠/(mg/L)0.80 镁/(mg/L)0.50 偏硅酸/(mg/L)1.8 电导率/(S/cm)(25)20 GB/T 5750 6.3.3 各项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3 及 GB 19298、GB 2762 的规定。表3 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试验方法 亚硝酸盐(以NO2-计)/(mg/L)0.005 GB/T 8538 砷/(mg/L)0.01 铅/(mg/L)0.01 pH 6.58.0 GB/T 5750 耗氧量(以O2计)/(mg/L)2.0 余氯(游离氯)/(mg/L)0.05 四氧化碳/(mg/L)0.002 三氯甲烷/(mg/L)0.02 溴酸盐/(mg/L)0.01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mg/L)0.30 总放射性a/(Bq/L)0.50 总放射性a/(Bq/L)1.0 a 为选择性项目,可根据需要检验。6.3.4 各项微生物指标均应符合表 4 的规定。表4 微生物指标 项目 采样方案b及限量 试验方法 n c m 大肠菌群/(CFU/mL)5 0 0 GB 4789.3平板计数法 铜绿假单细胞菌/(CFU/250mL)5 0 0 GB/T 8538 b 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 GB 4789.1 执行。6.3.5 产品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并按 JJF 1070 的规定进行检验。6.3.6 如需检验其他指标,应结合实际情况按照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规定进行。7 检验规则 组批 同一日期,同一台灌装机灌装、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出厂检验 产品出厂前,应由生产厂的质量检验部门按本标准规定逐批次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并签发质量合格证的可出厂。7.2.1 抽样 各生产单位根据生产实际需要抽取一定数量的样品,部分进行感官、pH、标签、包装、净含量要求的检验;部分进行大肠菌群和铜绿假单胞菌的检验;其余留样备用。7.2.2 判定规则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CASLXH 0012022 4 7.2.2.1 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指标有一项不符合标准规定的,应判定该批次产品为不合格。7.2.2.2 感官、pH、标签、包装、净含量指标不合格的,允许在同批次产品中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验。复验后仍不合格的,应判定该批次产品为不合格。7.2.2.3 其余项目不定期抽检。型式检验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的,应进行型式检验:a)水源水质发生明显变化的;b)新产品投放市场前;c)更换关键工艺或主要设备可能影响到产品质量的;d)停产 2 个月以上重新恢复生产的;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的。8 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 包装 8.1.1 包装应符合下列要求:a)包装材料和容器应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标准和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b)包装应封装严密,标签封贴紧密;c)包装箱应牢固,所装内容物尺寸应匹配。8.1.2 标志应符合下列要求:a)包装箱上除应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商、制造商的名称和地址外,还应标出单位包装的净含量和总数量;b)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8.1.3 标签应符合下列要求:a)产品标签应符合 GB 7718 的规定;b)在使用“牌号名称”或“商标名称”时,标签上应用醒目字样标明“饮用天然水”;c)产品标签上应明确标识水源地“千岛湖”,同时应标注本产品特征指标名称及含量范围。运输 8.2.1 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8.2.2 产品不应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混装运输。8.2.3 运输过程中应防止产品曝晒雨淋或受潮。8.2.4 搬运产品时应轻拿轻放,不应扔摔、撞击、挤压。8.2.5 在 0以下运输时,应采取防冻措施。贮存 8.3.1 不应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同库贮存。8.3.2 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库房中。不应露天堆放、曝晒雨淋、靠近热源。8.3.3 包装箱底部应有 100 mm 以上的垫板。8.3.4 在 0以下贮存时,应采取防冻措施。保质期 净含量1 L时,保质期不少于24个月;净含量15 L时,保质期不少于60天。其他规格产品,企业可根据自身技术条件,在确保产品质量的情形下,自行确定产品保质期。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CASLXH 0012022 5 A A 附录A (资料性)千岛湖水源地保护范围 千岛湖饮用天然水水源地保护范围见图A.1。图A.1 千岛湖饮用天然水水源地保护范围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CASLXH 0012022 6 参考文献 1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水利厅 关于淳安县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优化调整方案的复函(浙环函2019165号)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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