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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S50
018-2014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江津米花糖
018
2014
食品安全
地方
标准
江津
米花糖
ICS 67.060 X 28 DBS50 重庆市重庆市地方标准地方标准 DBS 50/0182014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江津米花糖 2014-10-01 发布 2015-07-01 实施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 布 DBS50/0182014 I 前 言 本标准代替并废止DB50/257-2007江津米花糖。与DB50/257-2007相比,除编辑性修改以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修改了感官要求;取消了理化指标中的碱度、脂肪、总糖指标;修改了污染物限量,污染物限量引用GB 2762;修改了真菌毒素限量,真菌毒素限量引用GB 2761;修改了大肠菌群指标;修改了霉菌和酵母计数为霉菌计数;修改了致病菌限量,致病菌限量引用GB 29921。DB50/257-2007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无。DBS50/0182014 1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江津米花糖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以糯米、白砂糖、麦芽糖、食用动植物油为主要原料,辅以花生仁、芝麻等,经蒸米、阴干、油酥、上糖浆、成型、包装等工艺制成的预包装江津米花糖。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中引用的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3 技术要求 3.1 原辅料要求 3.1.1 糯米:应符合 GB 1354 的规定。3.1.2 白砂糖:应符合 GB 317 的规定。3.1.3 麦芽糖:应符合 GB/T 20883 的规定。3.1.4 食用植物油:应符合 GB 2716 的规定。3.1.5 食用动物油:应符合 GB 10146 的规定。3.1.6 其他原辅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有关规定。3.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感官要求 项目 要求 检验方法 色泽 白色或浅黄色 形态 表面平整,无焦粒 滋味与口感 酥脆化渣,无异味 杂质 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杂质 将样品置于洁净白色容器中,在光线充足的条件下目测、鼻嗅、口尝 3.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DBS50/0182014 2 表2 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检验方法 水分/(g/100g)7 GB 5009.3 酸价(以脂肪计)(KOH)/(mg/g)5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g/100g)0.25 GB/T 5009.56 3.4 污染物限量 应符合GB 2762对焙烤食品的规定。3.5 微生物指标 3.5.1 指示菌指标 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 指示菌指标 项目 指标 检验方法 菌落总数/(CFU/g)10000 GB 4789.2 大肠菌群/(MPN/g)3.0 GB 4789.3 霉菌计数/(CFU/g)150 GB 4789.15 3.5.2 致病菌限量 应符合 GB 29921 对熟制粮食制品(含焙烤类)的规定。3.6 真菌毒素限量 应符合GB 2761对其他熟制坚果及籽类的规定。3.7 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 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 GB 2760、GB 14880 和相关公告的规定。3.8 食品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4 其他 预包装产品标签应符合GB 7718和GB 28050的相关规定。A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