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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52
519-2007
腐竹
519
2007
ICSBDB52DB52DB52DB52贵州省地方标准DB52/5192007腐竹20070613 发布20070613 实施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 布DB52/5192007I目次目次.I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14 要求.15 试验方法.26 检验规则.37 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48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4DB52/5192007II前言本标准第 4 章和 8.1 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本标准的附录 A 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本标准由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负责起草;贵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贵州省标准化协会参与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寻思颖、罗薇、杨黎、田志强、韩志平、杨国先、李春宇、肖洋、张建、黄卫红。DB52/51920071腐竹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腐竹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生产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大豆为原料制成的腐竹。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淮,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 1352大豆GB 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T 5009.3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T 5009.5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GB/T 5009.5食品中脂肪的测定GB/T 5009.11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T 5009.12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4881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75 号 2005 年 5月颁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腐竹豆浆煮沸后,在降温过程中从豆浆表面挑起的一层薄膜。干燥后,有浅黄色光泽。(腐竹又名豆腐筋。包括腐皮、豆腐皮、豆腐衣、豆腐棍、豆棒等。)4 要求4.1 原辅料要求4.1.1 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DB52/519200724.1.2 大豆应符合 GB 1352 的规定。4.1.3 其他辅料应符合相应标准要求和有关规定。4.2 感官指标感官指标见表 1。表 1 感官指标色泽黄色或淡黄色滋味及气味有豆香味,无异味组织形态形态基本完整,允许有少量短条(片)及碎条(片)杂质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杂质4.3 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 理化指标项目指标腐竹半干制腐竹水分/(%)12.012.120.0蛋白质/(%)40.035.0脂肪/(%)7.5总砷(以 As 计)/(mg/kg)0.5铅(Pb)/(mg/kg)1.0次硫酸氢钠甲醛(吊白块)不得检出4.4 食品添加剂4.4.1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4.4.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4.5 净含量定量包装产品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5 试验方法5.1 感官指标将样品置于洁净、白色磁盘中,在自然光下,用目视法、鼻嗅法、口尝法(需要时熟化)检查。5.2 水分按 GB/T 5009.3 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DB52/519200735.3 蛋白质按 GB/T 5009.5 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换算系数按 5.71 计。5.4 脂肪按 GB/T 5009.6 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5.5 总砷按 GB/T 5009.11 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5.6 铅按 GB/T 5009.12 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5.7 次硫酸氢钠甲醛(吊白块)按附录 A 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5.8 净含量按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6 检验规则6.1 组批以同一批原料、同一工艺、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生产日期加工的同一品种的产品为一批。6.2 抽样在同一批产品中随机抽取 2 kg(独立包装不少于 8 个产品),将所抽样品分成 2 份,一份作检验用,一份留样作备查。6.3 出厂检验6.3.1 每批产品均应进行出厂检验。6.3.2 出厂检验项目为标签、净含量、感官。6.4 型式检验6.4.1 型式检验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产品原材料、工艺、配方有改变时;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6.4.2 型式检验项目为第 4 章的全部要求。6.5 判定规则产品经检验,检验结果符合本标准要求的,则判定为产品合格。如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的,允许从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复检,复检结果还有不合格项,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DB52/519200747 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8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8.1 标志8.1.1 预包装产品标签应符合 GB 7718 的规定。8.1.2 散装产品的盛装物上均应附有标识,且应标明:产品名称、制造者名称和地址、产品标淮号、生产日期、保质期。8.1.3 使用转基因大豆为生产原料的,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进行标注。8.2 包装8.2.1 产品包装物应密封、牢固。所用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要求,不得使用非食品用包装材料。8.2.2 散装产品应使用洁净、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要求的容器,不得使用有毒、有害、有污染的容器盛装产品。8.3 运输8.3.1 应使用符合卫生要求、具有防雨、防尘设施的交通工具运输产品,运输工具应定期清洗、消毒、保持清洁卫生。8.3.2 散装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使用专用或密闭式的交通工具运输产品,注意防尘、防蝇、避免日晒、雨淋,防止二次污染。8.3.3 搬运产品时,应轻搬轻放。卸货时,产品不得直接接触地面。产品不得与有毒、有害、有污染物品混装、混运。8.4 贮存8.4.1 产品应贮存于清洁、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室内,严禁与有害、有毒、有异味、有污染的物品混存。8.4.2 产品应按品种、批次分类存放,并应有防鼠、防尘设施。8.4.3 产品不得直接接触地面、墙面。离地面、墙面间的距离应大于 20 cm。8.5 保质期产品可根据不同季节、产品的不同类别及工艺,在产品包装或其他标识上作出具体的规定。DB52/51920075附录 A(规范性附录)次硫酸氢钠甲醛(吊白块)的测定方法A.1 原理甲醛在过量醋酸铵的存在下,与乙酰丙酮和氨离子生成黄色的 3,5-乙酰基-l,4-二氢吡啶黄色化合物,在波长 415 nm 处有最大吸收,颜色的深浅与甲醛的含量成正比,相应可得出试样中甲醛的含量。A.2 试剂没有特殊标明,试剂均为分析纯,水均为蒸馏水或去离子水。A.2.1 磷酸溶液:吸取 10 m L 磷酸(85%),加水至 100 m L。A.2.2 硅油A.2.3 淀粉溶液:称取 1g 可溶性淀粉用少量水调成糊状,缓缓倾入 100 m L 沸水,随加随搅拌,煮沸,放冷备用,此溶液临用时现配。A.2.4 乙酸丙酮溶液:在 100 m L 水中加入醋酸铵(优级纯)25 g,冰醋酸 3mL 和乙酰丙酮(优级纯)0.40 m L,振摇促溶,此溶液临用时现配,储于棕色瓶中。A.2.5 碘溶液:C(1/2I2)=0.lmol/L。A.2.6 硫代硫酸钠标准滴定溶液:C(Na2S2O3)=0.1000 mol/L。A.2.7 氢氧化钾溶液:C(KOH)=l mol/L。A.2.8 10%硫酸溶液:取 10 m L H2SO4(浓)缓缓加入 90 m L 水中。A.2.9 甲醛标准储备液:取甲醛 1g 放入盛有 5 m L 水的 100 m L 容量瓶中精密称量后,加水至刻度,从该溶液中吸取 10.0 m L 放入碘量瓶中,加 0.1 mol/L 碘溶液 50.0 m L,1mol/L KOH溶液 20 m L,在室温放置 15 min 后,加 H2SO410%溶液 15 m L,用 0.1000 mol/L Na2S2O3标准滴定溶液滴定,滴定至溶液为淡黄色时,加入 l mL 淀粉溶液,继续滴定至无色,同时取 10.0 m L 水进行空白试验。按公式(1)计算甲醛标准储备液的质量浓度。式中:X甲醛标准储备液的质量浓度,mg/m L;V0滴定空白溶液消耗硫代硫酸钠标准滴定溶液的体积,m L;Vl滴定样品溶液消耗硫代硫酸钠标准滴定溶液的体积,m L;C标准硫代硫酸钠溶液的量浓度,mol/L;M甲醛(1/2HCHO)的摩尔质量,为 15 g/mol;10滴定时吸取甲醛标准储备液的体积,m L。A.2.10 甲醛标准使用液:将标定后的甲醛标准储备液用水稀释至 5g/mL。A.3 仪器A.3.1 分光光度计;A.3.2 水蒸气蒸馏装置。A.4 操作方法A.4.1 样品处理:准确称取 5 gl0g 样品(根据样品中含有次硫酸氢钠甲醛的量而定)置于500 mL 蒸馏瓶中,加入水 20mL(与样品混匀),硅油 2 滴3 滴和磷酸溶液 10 mL,立即连通水蒸气蒸馏装置,进行蒸馏,冷凝管下口应插入盛有约 20 mL 水并且置于冰水浴中的 250 mL 容量瓶中,待蒸馏液约 250 mL 时取出,放至室温后,加水至刻度,混匀,另作空白蒸馏。DB52/51920076A.4.2 测定:根据样品中次硫酸氢钠甲醛的含量,准确吸取样品蒸馏液 2 mLl0 mL 于 25 mL带刻度的具塞比色管中,补充水至 10 mL。另取甲醛标准使用遮霹 0、0.50 mL、1.00 mL、3.00mL、5.00 mL、7.00 mL、10.00 mL(相当于 0.00、2.50 g、5.00g、15.00g、25.00g、35.00g、50.0g 甲醛)分别置于 25 mL 带刻度具塞比色管中,补充水至 10 mL。在样品及标准系列管中分别加入乙酰丙酮溶液 1 mL,摇匀,置沸水浴中 3 min,用 1 cm比色杯以零管溶液调节零点,于波长 415 nm 处测吸光度,以标准溶液吸光度值为纵坐标,标准溶液的质量为横坐标绘制标准曲线,并记录样品吸光度值,扣除空白液吸光度值,从标准曲线中查得 A 值后,按公式(2)计算样品中游离甲醛的含量。A.5 计算式中:X样品中游离甲醛的含量,mg/kg;A测定用样品液中甲醛的质量,g;A1试剂空白液中甲醛的质量,g;M样品质量,g;V1测定用样品溶液体积,mL;V2蒸馏液总体积,mL。A.6 说明A.6.1 平行测定结果用算术平均值表示,保留两位有效数字。A.6.2 方法最小检出量为 2 mg/kg(以游离甲醛计)。A.6.3 该试验结果以游离甲醛计,若以次硫酸氢钠甲醛计,可乘以系数值 5.133。A.6.4 部分产品原材料中可能含有醛糖类物质,经酸化处理后测出含有甲醛,但浓度很低(小于 20 mg/kg),所以,当测试值大于 20 mg/kg 时,才考虑样品中是否加入吊白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