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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51T 1017-2010 抱子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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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51T 1017-2010 抱子芥 1017 2010
67.040 B31 四川省地方标准DB51DB51/T 10172010抱子芥 Spores mustard 2010-2-10 发布 2010-3-1 实施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发布 DB51/T 10172010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要求.1 4 试验方法.2 5 检验规则.2 6 标志、标签.3 7 包装、运输和储存.3 DB51/T 10172010 II 前 言 本标准由四川省农业厅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本标准起草单位:四川省农科院分析测试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罗苹 雷绍荣 郭灵安 杨定清 雷华越 向冰。DB51/T 10172010 1 抱 子 芥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抱子芥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人工栽培的抱子芥。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T 5009.12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15 食品中镉的测定 GB/T 5009.33 食品中亚硝酸盐的测定 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8855 新鲜水果和蔬菜的取样方法 NY/T 761 蔬菜和水果中有机氯、拟除虫菊酯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多残留的测定 NY/T 1680 蔬菜和水果中多菌灵等4种苯并咪唑类农药残留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3 要求 3.1 感官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色泽气味 具有该品种固有的色泽、无异味 外观 新鲜、无明显缺陷(包括黄叶、机械损伤、腐烂、冻伤、病虫害)3.2 安全指标 安全指标应符合表2规定。表2 安全指标 单位为毫克每千克 项 目 指 标 无机砷(以 As 计)0.05 铅(以 Pb 计)0.3 镉(以 Cd 计)0.2 敌敌畏 0.2 乐果 1 氯氰菊酯 1 溴氰菊酯 0.5 百菌清 5 多菌灵 0.5 DB51/T 10172010 2 表 2(续)亚硝酸盐 4 注:其它有毒有害物质指标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4 试验方法 4.1 感官检验 将样品置于洁净白色的容器内,采用目测和嗅的方法进行色泽、外观的检验。每批受检样品抽样检验时,对有缺陷的样品做记录。不合格率以x计,数值以%表示,按公式(1)计算:xm1/m2100(1)式中:m1有缺陷的样品重量;m2检验样品重量。4.2 安全指标 4.2.1 无机砷 按GB/T 5009.11的规定执行。4.2.2 铅 按GB/T 5009.12的规定执行。4.2.3 镉 按GB/T 5009.15的规定执行。4.2.4 敌敌畏、乐果、氯氰菊酯、溴氰菊酯、百菌清 按NY/T 761的规定执行。4.2.5 多菌灵 按NY/T 1680的规定执行。4.2.6 亚硝酸盐 按GB/T 5009.33的规定执行。5 检验规则 5.1 组批 同一产地、同一品种、同期采收的抱子芥作为一个检验批次,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相同进货渠道的产品作为一个检验批次。5.2 抽样 按GB/T 8855的规定执行。5.3 检验分类 5.3.1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包括本标准要求的全部项目。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申请产品认证时;b)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或行业主管部门认为需要时;c)前后两次抽样检验结果差异较大时;d)因人为或自然原因造成生产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时。5.3.2 交收检验 每批产品在交收前应进行交收检验,交收检验项目为感官、标志、包装。5.4 判定规则 5.4.1 每批受检产品的感官不合格率按其所检单位的平均值计算,其值不超过 5%,其中任一件的不合格率不超过 10%,判为感官合格。DB51/T 10172010 3 5.4.2 所检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判为合格。5.4.3 标志、标签、包装如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可进行复检一次。5.4.4 感官、卫生指标如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判为不合格,不得复检。6 标志、标签 6.1 标志 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6.2 标签 应符合GB 7718规定。7 包装、运输、储存 7.1 包装 包装容器可采用纸箱、塑料袋等容器。包装材料应无毒、无害、无污染,符合相应的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7.2 运输 不应与有毒、有异味物品混装、混运。运输工具应清洁、干燥、防潮,并应有防雨防晒和降温措施。7.3 储存 在贮存过程中,应有防雨防晒和降温措施,保证场地清洁、干燥、通风良好。禁止与非食用货物共同堆放。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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