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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511100T
20-2010
地理标志产品
峨眉山茶
20
2010
地理
标志
产品
峨眉
山茶
iiICS67.140.10 X55 四川省区域性地方标准DBDB511100/T20-2010代替DB511100/T19.4-2009 地理标志产品地理标志产品 峨眉山茶峨眉山茶 2010-05-15 发布 2010-06-15 实施四川省乐山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511100/T20-2010 1 前 言 本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 78 号令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和 GB/T17924地理标志产品标准通用要求而制定。本标准按 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进行编制。本标准代替 DB511100/T19.4-2009峨眉山茶 第 4 部分:峨眉山茶。本标准与 DB511100/T19.4-2009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修改后标准名称为:地理标志产品 峨眉山茶;增加了第 4 章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范围;增加了第 6 章 6.1 自然环境、6.2 鲜叶、6.3 工艺流程;理化指标中增加了氨基酸、茶多酚、咖啡碱指标;删除了峨眉山特种绿茶(卷形茶)、峨眉山特种绿茶(条形茶)、峨眉山大宗绿茶(烘青绿茶)和峨眉山大宗绿茶(炒青绿茶)内容。本标准的附录 A 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乐山市峨眉山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本标准由四川省乐山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乐山市标准化协会、乐山市农业局、乐山市峨眉山茶茶业协会。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道伦、张丽萍、梅淑珍、陈兵、杨昌海。本标准代替标准历次发布情况为:2009 年 4 月 20 日第一次发布,2010 年 5 月 15 日第一次修订。DB511100/T20-2010 2 地理标志产品 峨眉山茶 1 范围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峨眉山茶术语和定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范围、分级及实物标准样、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乐山市范围内的以中、小叶种茶树鲜嫩新梢为原料,经过杀青、做形、干燥等工艺制成的峨眉山茶的生产。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2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8302 茶 取样 GB/T 8303 茶 磨碎试样的制备及其干物质含量测定 GB/T 8304 茶 水分测定 GB/T 8305 茶 水浸出物测定 GB/T 8306 茶 总灰分测定 GB/T 8307 茶 水溶性灰分和水不溶性灰分测定 GB/T 8308 茶 酸不溶性灰分测定 GB/T 8309 茶 水溶性灰分碱度测定 GB/T 8310 茶 粗纤维测定 GB/T 8311 茶 粉末和碎茶含量测定 GB/T 8312 茶 咖啡碱测定 GB/T 8313 茶叶中茶多酚和儿茶素类含量的检测方法 GB/T 8314 茶 游离氨基酸总量测定 GB/T 14456.1 绿茶 第一部分:基本要求 GB/T 14487 茶叶感官审评术语 DB511100/T20-2010 3 GB14881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GB/T 18795 茶叶标准样品制备技术条件 JJF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SB/T 10035 茶叶销售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SB/T 10037 红茶、绿茶、花茶运输包装 SB/T 10095 茶叶储藏养护通用技术条件 SB/T 10157 茶叶感官审评方法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 75 号令 3 术语和定义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实用于本标准。3.1 术语 3.1 术语 GB/T 14487 适用于本标准。3.2 定义 3.2 定义 峨眉山茶:用乐山市范围内种植的中、小叶种茶树的鲜叶,在乐山市境内特定的地理环境栽培种植和以独特的加工方式,经杀青、做形、干燥等工艺加工而成的,具有“扁平直滑、嫩绿油润、清香高长、鲜醇甘爽品”为主要品质特征的绿茶。4 4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范围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范围 地理标志产品峨眉山茶保护范围限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根据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 批准的范围,见附录 A。5 5 分级及实物标准样 5.1分级及实物标准样 5.1 分级 分级 峨眉山茶按产品质量分为特级、一级、二级。5.2 实物标准样5.2 实物标准样 峨眉山茶各级别设一个实物标准样,实物标准样作为各级别的最低界限。实物标准样每二年更换一次,实物标准样制作方法按 GB/T18795 的规定执行。6 6 要求 6.1 自然环境 要求 6.1 自然环境 DB511100/T20-2010 4 6.1.1 地貌 6.1.1 地貌 乐山市地处四川省西南部,是四川盆地向西南山地的过渡地带,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021510415、北纬28282956之间,平均海拔500米,全市地形地貌总体趋势西南高,东北低,相对高差3981米。山地、丘陵、平原分别占66.5%、21%、12.5%,呈“七山二丘一平”地貌特征。6.1.2 气候 6.1.2 气候 乐山市地处东亚内陆,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全市坝丘区域年平均气温16.417.5,最冷月(1月)平均气温6.67.4,年极端最低气温-4.4左右,最热月(7月)平均气温25.026.1,年极端最高40.1左右,冬无严寒,夏少酷热,全年0积温约为60006400,全年10积温约为51005600,年平均无霜期长达300天以上。年降雨量丰沛,平均年降雨量1200毫米左右,个别地区最多可达2000毫米以上,年内各季降水量夏季约占全年的60%,秋季约占20%,冬春两季雨量偏少。年平均日照时数874小时1103小时,日照百分率仅为20%25%,属全国低值区。6.1.3 土壤 6.1.3 土壤 乐山市境内地质构造复杂,地层出露齐全,成土母质丰富。由于受降水充沛、植被丰富、野生动物众多等影响,在生物、气候、地形、时间因素综合作用下,形成了水稻土、潮土、紫色土、黄壤、红壤等土壤,同时土壤还存在垂直差异,海拔1000米以下为幼年黄壤、紫色土;1700米以下为山地黄壤;2200米以下为山地黄棕壤。土壤熟化程度高,物理性状良好,全氮含量介于0.075%0.2%,碱解氮含量介于30PPM150PPM,速效磷含量介于5PPM40PPM,速效钾含量介于50PPM200PPM。有机质含量大于15g/kg,pH值为4.56.0,土壤含水量经常保持在30%以上。6.1.4 植被 6.1.4 植被 峨眉山茶产于乐山市境内海拔500米-1500米的峨眉山脉周围,峨眉山自然植被保存完好,植被覆盖率达87.2%,从山麓到山顶,其垂直带谱可分为常绿阔叶林、常绿与落叶阔叶混交林、针叶与阔叶混交林和亚高山常绿针叶林与灌丛草甸四个林带,形成了古楠、柏杉以及杜仲、黄柏等与茶树间种的林茶共生群落。6.2 鲜叶 6.2.16.2 鲜叶 6.2.1 采摘 峨眉山茶原料为全芽、一芽一叶为主,一芽二叶、一芽三叶为辅,要求芽、叶完整、新鲜、匀净,忌采病虫叶、紫叶、鱼叶和红叶及其他非茶类杂物。6.2.26.2.2 鲜叶分级 DB511100/T20-2010 5 鲜叶分特级、一级、二级,分级指标见表 1。表1 鲜叶分级 6.3 工艺流程 6.3 工艺流程 鲜叶摊青杀青摊凉理条做形提香定量装箱入库。6.4 基本要求 6.4 基本要求 品质正常,无劣变、无异味,不得含有非茶类夹杂物。不着色、不得混有任何添加剂。6.5 6.5 感官品质 感官品质 感官品质特征见表 2。表 2 感官品质要求 6.6 6.6 理化指标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见表 3。级别 要 求 特级 全芽90%,一芽一叶初展10%,一芽一叶芽长于叶或芽叶等长,大小均匀一致,色泽嫩绿鲜亮,粗壮饱满,匀齐完整,不得带蒂。一级 一芽一叶初展70%,一芽二叶初展30%,芽叶匀称,大小基本一致,色泽鲜绿,芽叶完整。二级 一芽二叶90%,一芽三叶10%,色泽鲜绿。要 求 外 形 内 质 级 别 条索 整碎 净度 色泽 香气 滋味 汤色 叶底 特级 芽头重实饱满、扁平光滑、挺直 完整 匀 净 嫩绿 油润 清香 高长 鲜醇 甘爽 嫩绿 明亮 嫩绿 匀亮 一级 扁平光滑、挺直较完整 匀 净 黄绿润清香 高长 鲜醇 回甘 黄绿 明亮 黄绿 明亮 二级 扁平 较直 尚完整 较匀净黄绿 较润 清香 较高长 醇回甘 黄绿 较亮 黄绿 较亮 DB511100/T20-2010 6 表 3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水分(质量分数)/%7.0 氨基酸(质量分数)/%3.0 茶多酚(质量分数)/%17.0 咖啡碱(质量分数)/%2.55.0 总灰分(质量分数)/%6.5 碎末茶(质量分数)/%5.0 水浸出物(质量分数)/%36.0 粗纤维(质量分数)/%16.0 水溶性灰分,占总灰分(质量分数)/%45.0 酸不溶性灰分(质量分数)/%1.0 水溶性灰分碱度(以 KOH 计)(质量分数)/%1.0a;3.0a 注:水浸出物、水溶性灰分、酸不溶性灰分、水溶性灰分碱度、粗纤维为参考指标。a当以每 100 g 磨碎样品的毫克分子表示水溶性灰分碱度时,其限量为:最小值 178,最大值 536。6.7 卫生指标 6.7.16.7 卫生指标 6.7.1 污染物限量指标应符合 GB 2762 的规定。6.7.2 6.7.2 农药残留限量指标应符合 GB 2763 的规定。6.8 净含量 6.8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6.9 生产加工场所要求 6.9 生产加工场所要求 应符合 GB14881 规定。7 试验方法 7.1 7 试验方法 7.1 取样按 GB/T8302 规定执行。7.2 7.2 感官品质检验按 SBT10157 规定执行。7.37.3 试样的制备按 GBT 8303 规定执行。7.47.4 水分检验按 GBT 8304 规定执行。7.57.5 氨基酸检验按 GBT 8314 规定执行。DB511100/T20-2010 7 7.67.6 茶多酚检验按 GBT 8313 规定执行。7.77.7 咖啡碱检验按 GBT 8312 规定执行。7.8 7.8 总灰分检验按 GBT 8306 规定执行。7.97.9 水溶性灰分检验按 GBT 8307 规定执行。7.10 7.10 酸不溶性灰分检验按 GBT 8308 规定执行。7.11 7.11 水溶性灰分碱度检验按 GBT 8309 规定执行。7.127.12 碎末茶、粉末检验按 GBT 8311 规定执行。7.137.13 水浸出物检验按 GBT 8305 规定执行。7.147.14 粗纤维检验按 GBT 8310 规定执行。7.15 7.15 卫生指标检验按 GB2762 和 GB 2763 规定执行。7.16 7.16 净含量的测定按 JJF1070 规定执行。8 检验规则 8.1 抽样 8.1.1 8 检验规则 8.1 抽样 8.1.1 抽样以“批”为单位,同一批投料、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班次的产品为一个生产批,同批产品的品质和规格应一致。8.1.2 8.1.2 抽样按 GBT 8302 规定执行。8.2 检验分类 8.2.1 出厂检验 8.2 检验分类 8.2.1 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均应做出厂检验,经检验合格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品质、水分、总灰分、碎末茶和净含量。8.2.2 型式检验8.2.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部分第 6 章的全部项目,检验周期每年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如原料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b)出厂检验结果与上一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出入时;c)国家法定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