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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50
294-2008
泡椒凤爪翅
294
2008
凤爪
肉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肉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200620062006版)版)ICS 67.120.20X 22备案号:23411-2008重庆市地方标准DBDBDBDBDB50/2942008泡椒凤爪(翅)2008-09-01 发布2008-11-01 实施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发布发布发布食品伙伴网http:/I前言本标准第3章为强制性条款,本标准第3章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本标准由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重庆奇爽实业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承、屠大伟、李沿飞、陈祖谋、陈金财、杨松、杨彦、周妍兵。本标准由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负责解释。食品伙伴网http:/1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泡椒凤爪(翅)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贮存和运输。本标准适用于以鸡爪(翅)为主要原料,经分割处理、煮制、泡制、包装等工序制成的预包装泡椒凤爪(翅)。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26 熟肉制品卫生标准GB 2760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T 4789.17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肉与肉制品检验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T 5009.12 食品中铅的测定GB/T 5009.15 食品中镉的测定GB/T 5009.17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GB/T 5009.33 食品中亚硝酸盐与硝酸盐的测定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12457 食品中氯化钠的测定GB/T 12456 食品中总酸的测定GB 12694 肉类加工厂卫生规范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要求3.1原料要求3.1.1 鸡爪、鸡翅应采用经检疫检验合格的原料。3.1.2 其它原辅料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相关标准。3.2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 1感官指标项 目指 标色泽具有该产品固有色泽。形态及组织具有该产品固有形态。气味及滋味具有泡椒风味,无异味。杂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食品伙伴网http:/2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3.4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 3微生物指标3.5食品添加剂3.5.1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3.5.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3.6生产加工过程的技术要求生产过程的卫生规范应符合GB 12694的规定。3.7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的规定。4试验方法4.1感官将样品置于白色磁盘中,在自然光下,采用目视、鼻嗅、口尝。4.2爪(翅)含量倾出内容物称重(M),沥干后,拣出爪(翅)称重(m)。按式(1)计算爪(翅)的含量,其单位用g/100g表示。(1)100mXM式中:X爪(翅)含量,g/100g;m沥干后重量(g);M内容物重量(g)。4.3食盐按照GB/T 12457规定的方法进行。4.4总酸按照GB/T 12456规定的方法进行。4.5铅项目指 标爪(翅)含量/(g/100g)80食盐(以NaCl计)/(g/100g)5总酸(以乳酸计)/(g/100g)1.0铅(Pb)/(mg/kg)0.5无机砷/(mg/kg)0.05镉(Cd)/(mg/kg)0.1总汞(以Hg计)/(mg/kg)0.05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mg/kg)20项目指 标菌落总数/(cfu/g)30000大肠菌群/(MPN/100g)30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不得检出食品伙伴网http:/3按照GB/T 5009.12规定的方法进行。4.6无机砷按GB/T 5009.11规定的方法进行。4.7镉按GB/T 5009.15规定的方法进行。4.8总汞按GB/T 5009.17规定的方法进行。4.9微生物按GB/T 4789.17规定的方法进行。4.10净含量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进行。5检验规则5.1检验分类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5.1.1出厂检验每批产品出厂前都应进行出厂检验。检验项目有感官、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和净含量。检验合格并附合格证明的产品方可出厂。5.1.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为本标准规定的全部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试制鉴定时;b)原料、工艺、设备有较大变化时;c)长期停产恢复生产时;d)距上次型式检验已满六个月;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或行业主管部门提出要求时。5.2组批以同一批原料、同一班次相同工艺生产的产品为一批。5.3抽样所抽样品须为同一批次并在保质期内的产品,抽样基数不得少于20kg,随机抽取6个独立包装样品(总重不少于2kg),样品分为2份,1份检验,1份备样。5.4判定规则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的,则判定该批产品合格。如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的,允许从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复检,复检结果仍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时,不得复检。6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6.1标志、标签预包装标签应符合 GB 7718 规定。产品的包装贮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6.2包装产品包装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产品外包装要有规定载重量的支撑力。6.3运输6.3.1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不得与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混运。6.3.2运输应在常温或冷藏条件下进行,产品应轻装、轻卸,防止挤压、防止日晒雨淋,并有防尘措施。食品伙伴网http:/46.4贮存应在阴凉通风处贮存或冷藏,不得与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混放。6.5保质期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贮存条件下,包装完好的产品保质期不得超过6个月。食品伙伴网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