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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51T
1030-2010
冰糖桔
1030
2010
冰糖
67.040 B31 四川省地方标准DB51DB51/T 10302010冰糖桔 Sha tang ju(tangerine)2010-2-10 发布 2010-3-1 实施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发布 DB51/T 10302010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要求.1 4 试验方法.2 5 检验规则.3 6 标志、标签.3 7 包装、运输、储存.3 DB51/T 10302010 II 前 言 本标准由四川省农业厅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本标准起草单位: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分析测试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欧阳华学、雷绍荣、郭灵安、韩梅、胡莉、仲伶俐。DB51/T 10302010 1 冰糖桔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冰糖桔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贮存和运输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冰糖桔(沙糖桔)。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T 5009.12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15 食品中镉的测定 GB/T 6194 水果、蔬菜可溶性糖测定法 GB/T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8855 新鲜水果和蔬菜的取样方法 GB/T 12295 水果、蔬菜制品 可溶性固形物含量的测定 折射仪法 GB/T 12456 食品中总酸的测定 GB/T 13607 苹果、柑桔包装 NY/T 761 蔬菜和水果中有机磷、有机氯、拟除虫菊酯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多残留检测方法 NY/T 1680 蔬菜水果中多菌灵等4种苯并咪唑类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3 要求 3.1 感官 感官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指 标 果 形 果形扁平、基本一致 色 泽 具有本品种应有的色泽,色泽均匀 果 面 果面光洁,无裂口;允许有轻微的伤疤、病斑及药迹等附着物,但其分布面积总和不超过果皮总面积 1/10 气味与滋味 具有本品种固有的气味与滋味,肉质爽脆,汁多化渣,味甜 组织形态 新鲜、无枯水、无腐烂、无霉烂 3.2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DB51/T 10302010 2 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总糖,%10 固酸比 12 33 卫生指标 卫生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 3 卫生指标 单位为毫克每千克 项 目 指 标 铅(以Pb计)0.1 无机砷(以As计)0.05 镉(以Cd计)0.05 杀螟硫磷 0.5 喹硫磷 0.5 毒死蜱 2 水胺硫磷 0.02 多菌灵 0.5 三氟氯氰菊酯 0.2 溴氰菊酯 0.05 氰戊菊酯 0.2 4 试验方法 4.1 感官 取样量按照GB/T8855规定执行。果形、色泽、果面、组织形态在自然光下用目测法检测,用鼻嗅口尝的方法检验气味和滋味。4.2 总糖 按GB/T 6194规定执行。4.3 固酸比 按GB/T 12295,GB/T 12456规定执行。4.4 铅 按GB/T 5009.12规定执行。4.5 砷 按GB/T 5009.11规定执行。4.6 镉 按GB/T 5009.15规定执行。4.7 杀螟硫磷、喹硫磷、毒死蜱、三氟氯氰菊酯、溴氰菊酯、氰戊菊酯 DB51/T 10302010 3 按NY/T 761规定执行。4.8 多菌灵 按NY/T 1680规定执行。5 检验规则 5.1 组批 同一产地、同一品种、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检验批次。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相同进货渠道的产品作为一个检验批次。5.2 抽样 按GB/T 8855 新鲜水果和蔬菜的取样方法规定执行。5.3 检验分类 5.3.1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的项目包括本标准感官指标和卫生指标中的全部项目。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申请产品标志认证;b)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c)人为或自然因素使生产环境发生较大变化;d)两次抽检结果差异较大。5.3.2 交收检验 每批产品交收前进行交收检验,交收检验项目为感官指标、标识、包装。5.4 判定规则 5.4.1 每批受检产品的感官不合格率按其所检单位的平均值计算,其值不超过 5%,其中任一件的不 合格率不超过 10%,判为感官合格。5.4.2 每批受检样品检验时,对不符合要求的样品做各项记录。如果一个样品同时出现多种缺陷,选择一种主要的缺陷,按一个残次品计算。不合格品的百分率按下式计算,计算结果保留一位小数。X=m1/m2 X单项不合格百分率,%;m1单项不合品质量,kg;m2检验批次样本的总质量,kg;各单项不合格品百分率之和即为总不合格品百分率。5.4.3 所检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判为合格。5.4.4 标志、标签、包装如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可进行复检一次。5.4.5 感官、卫生指标如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判为不合格,不得复检。6 标志、标签 6.1 标志 包装储运标志应符合GB/T 191规定。6.2 标签 应符合GB 7718规定。7 包装、运输、储存 7.1 包装 按GB/T 13607规定执行。7.2 运输 DB51/T 10302010 4 不应与有毒、有异味的物品混合运输,运输工具应清洁、干燥、防潮,并应有防雨防晒和降温措施。7.3 贮存 在贮存过程中,应有防雨防和冷藏措施,保证场地清洁、干燥、通风良好。禁止与非食用货物共同堆放。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