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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T 477-2012 羊栖菜养殖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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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T 477-2012 羊栖菜养殖技术规范 477 2012 羊栖菜 养殖 技术规范
ICS 65.150 B 51 DB33 浙江省地方标准 DB 33/T 4772012 代替 DB33/T 477.1-2004、DB33/T 477.2-2004 羊栖菜养殖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Sargassum fusiforme cultivation 2012-12-21 发布 2013-01-21 实施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33/T 4772012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DB33/T 477.1-2004 无公害羊栖菜 第1部分:苗种生产技术规范 和DB33/T 477.2-2004无公害羊栖菜 第2部分:养殖技术规范,与原标准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增加种藻、附苗帘、胚孢子、幼孢子体、幼苗海区培育、幼苗等术语定义,对原人工育苗、幼孢子体培育、假根渡夏培苗定义作了适当修改;对幼孢子体培育水温及光照条件、假根渡夏培苗、分苗要求、苗种选择、夹苗时间、挂养方式、收获时间、收获方法作了修改;删除“采集幼孢子体”和“幼孢子附着”内容,增加“胚孢子附着方式”条款;单独设置“筏架设置与海区布局”条款,对原内容作了修改,增加“软式筏架”和“蜈蚣架”示意图;删除“洗刷苗绳”内容;增加“敌害生物防治”内容;删除原“产品质量要求”有关内容。本标准由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提出。本标准由浙江省水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由洞头县质量标准计量协会、洞头县水产科学技术研究所负责起草,浙江省海洋水产养殖研究所参加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昌达、倪碎平、许曹鲁、林振士、吕海棠、林少珍、潘敦胜、陈国伟。本标准于2004年2月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DB33/T 4772012 1 羊栖菜养殖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羊栖菜养殖的术语和定义、苗种培育、养成及收获。本标准适用于羊栖菜养殖的全过程。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8407.4 农产品安全质量 无公害水产品产地环境要求 NY 5052 无公害食品 海水养殖用水水质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种藻 用于采苗的羊栖菜成熟藻体。3.2 附苗帘 羊栖菜胚孢子附着、幼孢子体生长的载体。3.3 胚孢子 羊栖菜卵受精后仍粘附在生殖托周围或刚脱离生殖托的个体。3.4 幼孢子体 羊栖菜胚孢子脱离生殖托后,附着在附苗帘上的个体。3.5 人工育苗 用人工方法将羊栖菜胚孢子附着于附苗帘上,经室内培育和海区暂养形成幼苗的过程。DB33/T 4772012 2 3.6 幼孢子体培育 采用羊栖菜胚孢子,经人工培育产生幼苗的过程。3.7 幼苗海区培育 羊栖菜幼孢子体附着于附苗帘上,在海区培育的过程。3.8 幼苗 第二片初生叶形成至可以分苗放养的藻体。3.9 假根渡夏培苗 养殖羊栖菜收割后,保留在养殖苗绳上的羊栖菜假根,经夏季培育生产苗种的过程。4 苗种培育 4.1 人工育苗 4.1.1 幼孢子体培育 4.1.1.1 环境条件 环境条件应符合下列要求:水质:符合 NY 5052 的规定;水温:2028;盐度:2036;pH:7.88.5;光照:要有充足的漫射光,避免直射光;光照强度为 500 lx8000 lx。4.1.1.2 育苗设施 4.1.1.2.1 育苗池 一般为混凝土结构,池深0.5 m左右,长、宽根据育苗管理习惯而定,池的上方设遮阳设施。育苗池可兼作种藻处理池或附苗池。4.1.1.2.2 沙滤池 铺沙厚度80cm以上,沙子颗粒 0.1 mm 0.3 mm。4.1.1.2.3 蓄水池 总容量要大于育苗日用水量一倍以上。DB33/T 4772012 3 4.1.1.2.4 附苗帘 由宽2.3 左右的织带制做成2 m0.4 m的附苗帘。附苗帘需经15 d30 d淡水浸泡处理,洗净晒干备用。4.1.1.2.5 其他配套设施 配备供电和进、排水系统,以及充气增氧设施等。4.1.1.3 种藻 藻体粗壮,气囊大且丰富,生殖托表面具粒状突起或可见卵排于外的成藻。4.1.1.4 胚孢子附着 4.1.1.4.1 附着准备 将种藻剔除异物、洗净,附苗帘平展铺设,育苗池注水30 cm40 cm。4.1.1.4.2 附着方式 a)自然附着法 按每平方米附苗帘种藻2 kg3 kg均匀置于附苗帘上,雌雄配比为(1015):1,让胚孢子自然脱落于附苗帘上附着。22:0002:00时,翻拨种藻使之均匀。b)泼洒附着法 将种藻置于采苗池集中脱落胚孢子,用200目筛绢收集胚孢子,经清洗,制成胚孢子水按每平方厘米附苗帘喷200个胚孢子,均匀地撒在附苗帘上方下沉附着。4.1.1.5 幼孢子体培育管理 4.1.1.5.1 水温控制在 20 28。4.1.1.5.2 调节光照,刚附着为 500 Lx,以后通过调节遮光帘逐渐增强到 4000 Lx8000 Lx。4.1.1.5.3 形成幼孢子体后撤掉种藻,经 30 h 左右,轻微移动附苗帘,清洗换水。4.1.1.5.4 幼孢子体在育苗池中培育 7 d15 d 后下海培育。4.1.2 幼苗海区培育 4.1.2.1 海区条件 浪小,流畅,水清(透明度30 cm)的近岸海区,养殖环境应符合GB/T 18407.4的要求。4.1.2.2 筏架设置 采用蜈蚣式筏架,以毛竹或镀锌铁管为撑杆,筏架长度为50 m80 m。4.1.2.3 附苗帘张挂 附苗帘附有幼孢子体的一面向上,充分张开平挂于两支撑杆之间。刚下海的附苗帘在30 cm50 cm水层,随气温下降逐步提升至海面。4.1.2.4 附苗帘清洗 DB33/T 4772012 4 附苗帘张挂第3天开始清洗。清洗可用高压水枪,压力大小以不冲掉幼苗为宜。4.1.2.5 日常管理 4.1.2.5.1 视海区情况不定期冲洗附苗帘,检查筏架是否损坏或松动,在筏架周围设置安全标志,加强海区水质监测。4.1.2.5.2 台风来临前,加固筏架、沉降附苗帘或收于室内保湿存放。4.1.2.5.3 应测量水温、盐度等环境因子,并做好相关数据记录。4.1.2.6 敌害生物防治 4.1.2.6.1 大型杂藻用手工摘除;4.1.2.6.2 防治沙蚕、藤壶等用淡水浸泡 10 min15 min;4.1.2.6.3 防治绿藻、多管藻等用 8%柠檬酸溶液浸泡 5 min;4.1.2.6.4 防治刚毛藻用 10%硫酸铵溶液浸泡 8 min。4.2 假根渡夏培苗 4.2.1 留取假根 收割藻体直立部分后,选择牢固、密度大的假根作为渡夏培苗。4.2.2 日常管理 参照本标准第4.1.2.5条。4.2.3 敌害生物防治 参照本标准第4.1.2.6条。4.3 分苗 当幼苗长到2 cm以上,可分苗放养。分大留小,小苗返回海区继续培育。5 养成 5.1 海区选择 5.1.1 养殖条件 养殖区应设在潮流畅通,光线充足,营养丰富,海底较平坦,泥或泥沙底质,大干潮最低潮位水深大于3;环境应符合GB/T18407.4的要求;水质应符合NY 5052的要求。5.1.2 盐度 海水盐度在20以上,骤变幅度小。5.1.3 透明度 海水透明度大于30 cm。5.2 筏架设置与海区布局 DB33/T 4772012 5 5.2.1 筏架种类 5.2.1.1 软式筏架 用塑料泡沫做浮子,苗绳与主浮绠平行,与副浮绠垂直,绑在浮绠上,苗绳长度为3 3.5,如图1所示。说明:1苗绳 2浮子 3主浮绠 4桩缆 5藻体 6副浮绠 图 1 软式筏架 5.2.1.2 蜈蚣架 毛竹做浮子,苗绳平挂于两毛竹之间,苗绳长度为4 5,如图2所示。说明:1苗绳 2浮子 3浮绠 4桩缆 5藻体 图 2 蜈蚣架 5.2.2 筏架材料 5.2.2.1 桩 DB33/T 4772012 6 木头或毛竹制作,长度为2.53,具体视海区而定。5.2.2.2 浮绠 聚乙烯、丙纶等纤维材料缆绳,规格 1.1 1.6。5.2.2.3 桩缆 聚乙烯、丙纶等纤维材料缆绳,规格 1.5 2.2,长度为养殖海区水深的3倍5倍。5.2.2.4 浮子 软式筏架以塑料泡沫作为浮子,蜈蚣架以毛竹作为浮子。5.2.2.5 浮子绑绳 聚乙烯绳,规格 0.2 0.3。5.2.2.6 吊绳 聚乙烯绳,规格 0.6 0.8。5.2.2.7 苗绳 聚乙烯绳,规格为 0.6 1.0,视海区风浪大小而定。5.2.3 海区布局 筏架顺流设置,成“田”字型排列。软式筏架以100 100 为一区,区间距保持在20 50,蜈蚣架架距保持在15 20。5.3 夹苗 5.3.1 幼苗选择 色泽正常、大小均匀、株高2 cm以上,具假根且顶端完整的苗种。5.3.2 夹苗时间 每年9月中旬以后,自然海区水温降至27以下为宜。5.3.3 夹苗方法 夹苗前先将苗绳在海水中浸泡,使苗绳处于湿润状态,夹苗时将幼苗假根部穿过苗绳夹紧。夹苗苗距为8 12。夹苗完毕,及时下海。5.4 挂养 5.4.1 前期挂养管理 为方便管理可采取密挂,根据藻体生长情况,适时分挂。5.4.2 后期挂养管理 5.4.2.1 单绳挂养 DB33/T 4772012 7 夹苗后苗绳平行挂于水面,绳距为120 180,平行附加一条空苗绳。5.4.2.2 双绳挂养 两条苗绳同挂在一条吊绳上,绳距为120 180。5.5 海区管理 5.5.1 检查筏架 定期下海检查筏架,及时调整浮绠。发现筏架桩缆松动或磨损折断,及时扎紧绑好或更换新绳,对容易拔起的桩要重新加固。5.5.2 补苗 因各种原因造成苗种流失的,应及时补苗。5.5.3 监测 定期对养殖海域水质及藻体生长情况进行监测。5.5.4 安全标记 设立航道标记和夜间灯光标记。6 收获 6.1 收获时间 翌年养殖海区自然水温上升至20 23 时即可收获。不作为种藻的,在藻体成熟前采收。6.2 收获方法 将藻体连同苗绳一起收获上岸,将藻体剥离苗绳。7 标准化养殖技术模式图 羊栖菜标准化养殖技术模式图参见附录A。DB33/T 4772012 8 附 录 A(规范性附录)羊栖菜标准化养殖技术模式图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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