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65.020.20B05DB23黑龙江省地方标准DB23/T2059-2017羊草青干草质量评定技术规程2017-12-29发布2018-01-29实施黑龙江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23/T2059-2017I前言本标准依据GB/T1.1-2009的编写规则起草。本标准由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局提出。本标准由黑龙江省畜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草业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申忠宝、王建丽、潘多锋、唐凤兰、张瑞博、李道明、邸桂俐、钟鹏、刘杰淋、朱瑞芬、韩微波、高超。DB23/T2059-20171羊草青干草质量评定技术规程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羊草(LeymuschinensisTzvel.)青干草质量评定检验方法、检验指标和分级判别依据。本标准适用于天然草地和人工草地收获的羊草青干草的质量评定。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程。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程。GB/T1459饲料中酸性洗涤纤维的测定GB/T5009.3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T6432饲料中粗蛋白测定方法GB/T20806饲料中中性洗涤纤维的测定NY/T728禾本科牧草干草质量分级3术语和定义3.1青干草泛指在天然草地或人工草地上适时刈割后,经自然或人工干燥调制的有较低水分含量、青绿色、易于保存和运输的青干草产品。4检验方法4.1确定批次羊草生长均匀,最大面积不超过1000公顷的同一地块上,在不超过72小时的时间段连续作业生产的产品,划分为刈割批次。4.2检验项目颜色、气味、霉变率、羊草占比率、杂质、粗蛋白质、中性洗涤纤维、酸性洗涤纤维和水分。4.3抽样4.3.1抽样方法制定在田间和储藏或交易处两个地点的抽样。田间抽样为从收获并打捆的田间直接抽取样品,从田间随机样点处抽取规定数量的草捆;储藏或交易处抽样,产品必须整齐堆放,产品垛的四个侧面和上表面必须能够抽样。每样点上抽取不少于200g样品作为小样。完成抽取所有样点处的样品后,将所有小样材料充分混合均匀形成混合样。从混合样中分取出不少于2000g的样品作为该批次产品的送检样。4.3.2样品保存DB23/T2059-20172所抽取的样品进行感官检测合格后,然后用四分法缩分到至少1kg,充分混合后分装,编写标签、注明产品名称、批次编号、生产日期、抽样人、抽样日期、抽样地点等信息,作为该批次产品的送检样。于72小时内送达检验机构,如不能及时送达的,样品应密封保存于不高于40C的低温箱中不超过10天。4.4抽样方法和工具抽取的样品需代表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