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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T
342-2005
腌制用盐
342
2005
腌制
注 ICS67.220.20 X37 备案号: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DB33/T 3422005代替DB33/T 342-2001腌制用盐 Curing salt 2005-09-01 发布 2005-10-01 实施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33/T 3422005 I 前 言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DB33/T 342-2001。本标准与DB33/T 342-2001相比主要修改如下:明确了腌制用盐原料及用途;卫生指标参照GB 5461-2000食用盐、GB 2721-2003食用盐卫生标准,取消氟指标,铅由1mg/kg修订为2mg/kg;铅含量的测定方法增加GB/T 18962-2003制盐工业通用试验方法 铅离子的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增加抗结剂亚铁氰化钾指标及其试验方法;增加加碘腌制用盐种类;增加检验分类;包装增加小包装规格。本标准由浙江省盐务管理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盐务管理局盐业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建定、楼雨芝、吴志军。DB33/T 3422005 1 腌制用盐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腌制用盐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供蔬菜、水果等农副产品的腌制加工的海盐。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 601 化学试剂 标准滴定溶液的制备 GB/T 602 化学试剂 杂质测定用标准溶液的制备 GB/T 603 化学试剂 试验方法中所用制剂及制品的制备 GB 2721 食用盐卫生标准 GB 5461-2000 食用盐 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8618-2001 制盐工业主要产品取样方法 GB/T 13025.1 制盐工业通用试验方法 粒度的测定 GB/T 13025.2 制盐工业通用试验方法 白度的测定 GB/T 13025.3 制盐工业通用试验方法 水分的测定 GB/T 13025.4 制盐工业通用试验方法 水不溶物的测定 GB/T 13025.5 制盐工业通用试验方法 氯离子的测定 GB/T 13025.6 制盐工业通用试验方法 钙和镁离子的测定 GB/T 13025.7 制盐工业通用试验方法 碘离子的测定 GB/T 13025.8 制盐工业通用试验方法 硫酸根离子的测定 GB/T 13025.9 制盐工业通用试验方法 铅离子的测定(光度法)GB/T 13025.10 制盐工业通用试验方法 亚铁氰化钾的测定 GB/T 13025.13 制盐工业通用试验方法 砷离子的测定 GB/T 18962 制盐工业通用试验方法 铅离子的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检验规则 国家技术监督局43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 3 要求 3.1 感官指标 白色晶状颗粒,味咸,无异味,无明显与盐无关的外来异物。3.2 生产过程中不得添加抗结剂。3.3 理化指标和卫生指标 理化指标和卫生指标应符合表1规定。DB33/T 3422005 2 表1 理化指标和卫生指标 指标 项目 加碘腌制用盐 普通腌制用盐 氯化钠,%91.00 89.50 水分,%6.50 7.60 水不溶物,%0.10 水溶性杂质,%2.40 2.80 白度,度 55.0 50.0 理化指标(湿基)粒度(0.53.5mm筛中间物),%80.0 70.0 铅(以Pb计)卫生指标 砷(以As计)按GB 2721规定要求 碘酸钾,碘化钾 碘(以I计)mg/kg 3515/抗结剂 亚铁氰化钾(以Fe(CN)64-计)mg/kg 3 3.4 净含量 净含量应符合国家技术监督局43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4 取样方法 4.1 用于感官指标、理化指标和卫生指标检验的样品按 GB/T 8618-2001 标准中第一篇 3.4.4 SW0.5%规定的份样数抽取,将所取份样混匀,用四分法缩分至所需量。4.2 碘含量检验的取样按 GB/T 8618-2001 标准中第二篇规定的份样数抽取。5 试验方法 5.1 试剂和水 本方法所用试剂和水,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均指分析纯试剂和GB/T 6682中规定的三级水。5.2 溶液、制剂和制品 试验所需标准溶液、杂质标准溶液、制剂和制品,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均按GB/T 601、GB/T 602、GB/T 603之规定制备。5.3 感官指标 目视、口尝、鼻嗅。5.4 粒度的测定 按GB/T 13025.1规定进行。5.5 白度的测定 按GB/T 13025.2规定进行。5.6 水分含量的测定 按GB/T 13025.3规定进行。5.7 水不溶物含量的测定 按GB/T 13025.4规定进行。5.8 氯离子含量的测定 按GB/T 13025.5规定进行。5.9 钙、镁离子含量的测定 按GB/T 13025.6规定进行。5.10 硫酸根离子含量的测定 DB33/T 3422005 3 按GB/T 13025.8规定进行。5.11 碘含量的测定 按GB/T 13025.7规定进行。5.12 铅含量的测定 按GB/T 13025.9规定进行,或按GB/T 18962规定进行。5.13 亚铁氰化钾的测定 按 GB/T 13025.10 规定进行。5.14 砷含量的测定 按GB/T 13025.13规定进行。5.15 氯化钠及水溶性杂质成分的计算和检验结果的检查 按GB 5461-2000中 5.15规定进行。5.16 净含量 按JJF 1070规定进行。6 检验规则 6.1 组批 由相同的加工方法生产的同一等级的,一次交付的产品构成为一批。6.2 产品出厂(场)前,应由生产厂(场)的检验部门按规定逐批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在包装内(外)附质量合格证方可出厂(场)。6.3 检验分类 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6.3.1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氯化钠、水分、水不溶物、水溶性杂质、粒度、白度、净含量。6.3.2 型式检验 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产品鉴定时;b)正常生产每年进行一次;c)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d)原料海水受污染时。型式检验的项目为本标准要求中全部项目。6.4 检验结果的判定按 GB 5461-2000 中 6.6 规定执行,其中碘含量检验结果的判定按 GB/T 8618-2001中第二篇 4.3.2 判定规则执行。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 标志 产品包装标志符合GB 7718的规定。7.2 包装 7.2.1 大包装腌制用盐应使用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内衬聚乙烯薄膜的编织袋或纸箱,每件净含量为50kg 或 25kg。小包装必须使用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聚乙烯塑料袋、复合膜塑料袋或纸塑袋,每件净含量为 1kg、2.5kg、5kg。7.2.2 独立销售包装上应明示“腌制加工专用”。7.3 运输 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干燥、防止受潮,运输时应有遮盖物,防止日晒雨淋、漏散。严禁与能导致盐质污染的货物混装。DB33/T 3422005 4 7.4 贮存 产品贮存于通风、干燥处,注意防潮,防止雨淋,严禁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