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备案号:辽宁省地方标准DB21DB21/T1331—2004辣椒(三系)原种生产技术规程2004-05-01发布2004-06-01实施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21/T1331—2004I前言本标准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辽宁省农业厅提出并归口。本标准修订单位:辽宁省种子管理局。本标准修订人:董福玲、申雅娟、李钦德、陈菲、郭晓雷、王友斌。本标准由辽宁省种子管理局负责解释。DB21/T1331—20041辣椒(三系)原种生产技术规程1范围本规程规定了辣椒“三系”原种生产中单株选择、株行(系)鉴定、原种生产操作技术规范。本规程适用于辣椒不育系、保持系、恢复系(以下简称“三系”)原种生产。本规程适用于全省辣椒原种生产单位。在不违背本规程前提下,各生产单位可制定本地区实施细则。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3543.1~3543.7—1995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规程GB16715.3~16715.5—1999农作物种子质量标准(二)3术语和定义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本标准。3.1不育系(malesterileline)雌蕊正常而雄蕊花粉败育,不能自交结实,育性受遗传基因控制。3.2保持系(maintainerline)雌雄蕊发育正常,能自交结实,给不育系授粉后能够结实,且其后代仍然具有雄性不育特性。3.3恢复系(restorerline)雌雄蕊发育正常,能自交结实,给不育系授粉所产生的杂种一代育性正常,具有较强的杂交优势。4“三系”原种生产4.1生产方法一般实行二圃制,即:株行圃选择鉴定、原种圃生产原种。若供生产原种的种子纯度较差时,可实行三圃制,即:株行圃(株行比较)、株系圃(株系鉴定)、原种圃(混优系繁殖)。4.2保持系原种生产4.2.1单株选择4.2.1.1种子来源本地原种或引进外地原种。4.2.1.2选择标准选择株型、叶、花和果实等主要性状与原品种相符的单株。4.2.1.3选择时期与数量单株选择一般分为三次进行,第一次在开花期,着重株型、叶、花、熟性和抗病性的选择,这次入选株数应当为计划留种株数的一倍,入选株要摘除已结之果和已开之花,然后采用单株扣纱网或其它措施进行隔离留种;第二次在商品果采收期,于第一次入选株内淘汰果型、果色和品质等性状不符合要求的单株;第三次在种果采收期,于第二次入选株内进一步淘汰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