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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2T
623-2016
产商品及服务关键词分类规范
623
2016
服务
关键词
分类
规范
ICS 01.070 A 24 DB12 天津市地方标准 DB12/T 6232016 产(商)品及服务关键词分类规范 Product(commercial)and service keywords classification specification 2016-03-15 发布 2016-04-01 实施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 布 DB12/T 6232016 1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投诉举报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宋红兴、于玲、滕大平、金萍、孙菲、郝烨、本标准于2016年3月首次发布。DB12/T 6232016 1 产(商)品及服务关键词分类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投诉举报中心关于产(商)品及服务关键词的分类。标准适用于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投诉举报中心产(商)品及服务关键词分类。2 原则 2.1 简明性 遵循简明的原则,结合工商、质监、食药日常工作中涉及市民反映的性质,归纳总结进行编制。2.2 可适用性 可以实现统一的记录规范、制定统一的关键词记录标准。同时可满足三局的数据对接和传递,满足数据统计、风险监测等需求,使投诉举报中心在同一办公软件系统环境下实现三网合一。2.3 可扩展性 可满足现阶段工作需要,但随着工作的不断深入,该规范还需不断持续改进扩充。3 分类 关键词分类见表1。产(商)品及服务关键词分类规范 种类 关键词 质量问题 变质 含异物 过期 以次充好 掺杂使假 质量不符 原材料标注与实际不符 实际疗效与说明书不符 性能将标注与实际不符 实际功能与说明书不符 超过保质期限 起球 三无产品 异味 开裂 DB12/T 6232016 2 开胶 变形 褪色 串色 缩水率高 漆皮剥落 过敏 卫生 毁容 损坏 成分 涨袋 偷工减料 虚报用料工时 经二次修理仍不能使用 擅换无故障零件 施工质量差 无中文标识 无生产、使用、失效日期 噪声大 屏幕开裂 软件升级 配件 食品生产许可证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特设许可证 开关门 求救装置 困人 维保 抖动 人员证书 无使用标志 充装 超检 坠(滑)梯 无检验标识 未检 检验 备案 其他 DB12/T 6232016 3 广告 虚假商品广告 经营广告无证明或证明不全 利用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 虚假现场演示 虚假实物样品 不健康广告 歧视性广告 利用违禁广告欺骗消费 虚假服务广告 其他 商标 假冒他人注册商标 伪造注册商标 伪造驰名商标 其他 不正当竞争及限制竞争 限定购买指定经营者商品 商业贿赂 收取折扣和佣金不如实入账 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侵犯商业秘密 低价倾销 搭售及附加不合理条件 不正当有奖销售 商业诋毁 串通招标投标 其他 无照经营 无照经营 无经营许可证 超范围经营 其他 传销 传销 合同 明示担保(承诺)不履行三包义务 不履行合同约定 不履行合同义务 违反约定 格式合同 店堂告示或通知 利用合同欺骗消费者 单方变更合同 质量保险 免责条款 DB12/T 6232016 4 拒绝出售货品 拒绝取消交易 拖延处理或维修 逾期不能入住 其他合同 包装标识 伪造厂名厂址 伪造产地 伪造认证标志 伪造名优标志 伪造检验数据或检验结论 假冒商品名称 无中文标识 无生产、使用、失效日期 其他 人身权利 侵犯人格尊严 不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 非法限制人身自由 非法搜查物品或搜身 擅自扣留财务 其他 售后服务 安装问题 不履行三包义务 不履行维修合同义务 经营者发生变动后无法正常履行售后服务 鉴定 其他 标准化问题 国标 企标 行标 地标 条形码 办理 其他 研制环节 申报材料造假 其他 生产环节 生产一类医疗器械未按规定备案 无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生产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 无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生产 生产不合格医疗器械 违反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改为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书 DB12/T 6232016 5 未按照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组织生产 无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生产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含假冒类)原料不合格 违反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 无保健食品批准证书 批准文号已至有效期 非法添加 擅自进行委托加工 产品包装标识内容违反保健食品标识规定 产品原料与批件内容不符 擅自更改生产工艺 生产企业私自转让、伪造、倒卖保健食品批准文号 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包材、容器不符合要求 擅自更改保健食品规格、适应人群等 其他 流通环节 经营一类医疗器械未按要求备案 无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二、三类医疗器械 经营不合格医疗器械或无合格证明的医疗器械 互联网违规提供医疗器械信息服务、提供医疗器械交易服务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违反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 销售未取得批准文号的产品 擅自变更许可事项 降低经营条件 销售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的保健食品 销售非法添加的保健食品 贴牌、产品名称与批件名称不一致(利用多个名称进行宣传)非法渠道购进保健食品 其他 使用环节 医疗机构使用无产品注册证书、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 医疗机构从非法渠道购进医疗器械 其他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