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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6T
121-2008
地瓜酒
121
2008
地瓜
ICS 67.160.10X 61备案号:22911-2008海南省地方标准DB46DB46/T 1212008地瓜酒2008-05-26 发布2008-06-30 实施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46/T 1212008I前言本标准由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本标准由海南省食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由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分析测试中心负责起草、临高质量技术监督局参与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志、吴莉宇、袁宏球、江俊、吴林。DB46/T 12120081地瓜酒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地瓜酒的产品分类、要求、卫生规范、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地瓜为主要原料,经蒸煮、发酵、蒸馏、勾兑等工艺制成的定量包装地瓜酒。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5009.12食品中铅的测定GB/T 5009.48-2003蒸馏酒与配制酒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T 5009.90食品中铁、镁、锰的测定GB 8951白酒厂卫生规范GB 10343食用酒精GB 10344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GB/T 10345白酒分析方法GB/T 10346白酒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产品分类按产品的酒精度分为:高度酒:酒精度41vol60vol;低度酒:酒精度20vol40vol。4要求4.1原料4.1.1地瓜无黑斑、无霉变和水腐味。4.1.2食用酒精符合GB 10343的要求。4.2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DB46/T 12120082表 1 地瓜酒感官要求项目要求外观清亮透彻,无悬浮物,允许有微量沉淀。气味具有地瓜的特殊香气,香气较纯正。口味酒体较协调,无异味。风格具有本品典型的风格。4.3理化要求理化要求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 地瓜酒理化要求项目要求高度酒低度酒酒精度a,vol41602040总酸(以乙酸计),g/L0.200.10总酯(以乙酸乙酯计),g/L0.400.20固形物,g/L1a酒精度误差不超过标称值的1.0vol。4.4卫生要求卫生要求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 地瓜酒卫生要求项目要求甲醇,g/100mL0.12杂醇油(以异丁醇和异戊醇计),g/100mL0.20氰化物(以 HCN 计),mg/L1.0铅(以 Pb 计),mg/L1.0锰(以 Mn 计),mg/L2.0注:以上是指 60 度酒的标准,高于或低于 60 度者,按 60 度折算。4.5净含量包装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要求。5卫生规范地瓜酒生产企业应符合GB 8951的要求。6试验方法6.1感官要求按按GB/T 10345规定执行。6.2总酸、总酯、固形物、酒精度按GB/T 10345规定执行。6.3甲醇按GB/T 5009.48-2003的4.3规定执行。6.4杂醇油按GB/T 5009.48的4.4规定执行。DB46/T 121200836.5氰化物按按GB/T 5009.48-2003的4.7规定执行。6.6铅按GB/T 5009.12规定执行。6.7锰按GB/T 5009.90规定执行。6.8净含量按JJF 1070规定执行。7检验规则7.1抽样方法按GB/T 10346规定执行。7.2检验分类7.2.1出厂检验地瓜酒出厂前应进行出厂检验,检验项目包括感官、酒精度、甲醇、杂醇油等。7.2.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产品标准中要求的全部内容。一般情况下,同一类产品的型式检验每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a)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或主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b)原辅材料有较大变化;c)更改关键工艺或设备;d)新试制产品或正常生产的产品停产3个月后,重新恢复生产;e)出厂检验和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7.3判定规则7.3.1检验结果有不超过两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应重新自同批产品中抽取两倍量样品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7.3.2若复检卫生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7.3.3当供需双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时,可由有关各方协商解决,或委托有关单位进行仲裁检验,以仲裁检验结果为准。8标志、标签、包装、运输与贮存8.1标志、标签8.1.1预包装地瓜酒标签应符合 GB 10344 的有关规定。8.1.2外包装箱上除标明产品名称、制造者名称和地址外,还应标明单位包装的净含量和总数量。8.1.3包装储运图示标注应符合 GB/T 191 的要求。8.2包装8.2.1包装容器采用的材料应符合食品包装的无毒、无害要求。8.2.2包装容器清洁,封装严密,无渗漏酒现象。8.2.3外包装应使用合格的包装材料,箱内宜有防震、防碰撞的间隔材料。8.2.4产品出厂前,应由生产厂的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按本标准规定逐批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并附质量合格证,方可出厂。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合格证)可以放在包装箱内,或放在独立的包装盒内,也可以在标签上打印“合格”二字。8.3运输、贮存8.3.1运输时应避免强烈振荡、日晒、雨淋,装卸时应轻拿轻放。DB46/T 121200848.3.2成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阴凉和清洁的库房中。8.3.3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物品和污染物混运、混贮。8.3.4成品不得与潮湿地面直接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