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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7T
3749-2019
肉鸭福利屠宰技术规程
3749
2019
福利
屠宰
技术规程
ICS 67.120.01 X 18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 37/T 37492019 肉鸭福利屠宰技术规程 Technical regulations on duck welfare in slaughtering 2019-12-05 发布 2020-01-05 实施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37/T 37492019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山东省畜牧兽医局提出并组织实施。本标准由山东省畜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青岛农业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山东省农业科学院家禽研究所、山东省畜牧总站、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众客食品有限公司、济宁绿源食品有限公司、南京黄教授食品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市畜牧兽医研究所、诸城外贸有限责任公司、湖北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与核农技术研究所、临沂大学、济宁市任城区畜牧兽医局、威海市畜牧兽医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京新、王宝维、黄明、徐幸莲、宋敏训、汤晓艳、杨景晁、刘龙海、张希斌、彭庆军、张从祥、王鹏、王虎虎、李鹏、郭丽萍、李岩、王述柏、冯永胜、朱连勤、乔昌明、吴文锦、孟凡生、李玉峰、赵国强、赵国清。DB37/T 37492019 1 肉鸭福利屠宰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肉鸭福利屠宰的宰前管理和致昏、刺杀、放血、异常肉鸭处理等技术要求以及人员、设备/设施、管理等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肉鸭福利屠宰。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27519 畜禽屠宰加工设备通用要求 NY/T 13402007 家禽屠宰质量管理规范 农医发201027号 家禽屠宰检疫规程 农医发201725号 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福利屠宰 welfare in slaughtering 在肉鸭宰前管理和宰杀过程中,采取降低应激的措施,减少其紧张、恐惧和痛苦,宰杀时应先致昏使其失去知觉的宰前处置及屠宰方式。3.2 宰前管理 pre-slaughter management 肉鸭屠宰前的禁食、禁水、抓捕、装笼/车、运输、卸笼/车、静养、栓挂等工艺环节采取的减少其应激的管理措施。3.3 致昏 stunning 通过电击、气体等方式使肉鸭失去知觉,但保持心跳和呼吸的处置手段。3.4 异常肉鸭 abnormal duck 病、伤、死亡肉鸭。DB37/T 37492019 2 4 主要技术要求 4.1 宰前管理 4.1.1 禁食、禁水 禁食时间应控制在8 h10 h之间,宰前2 h禁水。4.1.2 抓捕 应采用专门捕捉器或双手抓双翅或膝关节以下部位;不应抓单只翅膀、大腿部和提拉、拖拽头、翅膀或羽毛,不应抓捕有皮炎和羽毛问题的肉鸭。4.1.3 装笼/车 应保持安静,噪声应不超过30 dB,操作平缓;鸭笼应稳定和垂直叠放,使肉鸭直立;不应卡住鸭的头、翅膀或腿。4.1.4 运输 4.1.4.1 运输时间应不超过 4 h。4.1.4.2 温度宜控制在 20 24;运输过程中不应遭受恶劣天气的影响。4.1.4.3 运输车辆应保持清洁、平稳。4.1.4.4 鸭笼内鸭只密度应不超过 62 kg/m2;鸭粪等排泄物不应落到下层鸭笼中。4.1.5 卸车/笼 4.1.5.1 应保持安静,噪声应不超过 30 dB,操作平缓;不应提拉、拖拽鸭的头、翅膀或羽毛和伤及鸭身、头、翅膀或腿。4.1.5.2 应对清空后鸭笼进行清洗和消毒;再次使用前如存在破损应及时进行修复或更换。4.1.6 静养 4.1.6.1 静养室内鸭只密度应不超过 62 kg/m2。4.1.6.2 静养时间宜不超过 2 h3 h。4.1.6.3 静养室温度应不超过 24;若鸭在笼中,鸭笼温度应不超过 26。4.1.6.4 鸭笼中鸭群出现热应激症状时,应降温,不应将其致昏和宰杀。4.1.7 栓挂 4.1.7.1 栓挂通道应与屠宰车间分开;应加胸部按摩板并保持顺畅,减少拐角;其光照强度应不超过5 Lux;如采用水浴电击致昏,宜安装绝缘的入口斜坡,挂鸭链条应保持湿润。4.1.7.2 挂钩应与鸭群相匹配,栓挂数量应均匀;应轻抓轻挂,双腿稳固在挂钩上,不宜太紧;挂钩运行应保持水平平衡,不应单腿悬挂。4.1.7.3 拴挂时间宜为 20 s50 s。4.2 致昏 4.2.1 宜采用高压低频水浴电击致昏,电压不小于 100 V,电流不小于 400 mA,正弦波频率为 50 Hz,时间不小于 10 s;致昏设备应导电良好,确保肉鸭尽快失去知觉,并持续至少 40 s,保证刺杀、放血过程中不恢复意识;不应二次电击致昏。DB37/T 37492019 3 4.2.2 如采用气体致昏,气体中二氧化碳含量应不小于 40%,持续时间不小于 2 min。4.2.3 致昏设备应装有测量、显示、记录其重要运行参数的仪器,并易被观察;出现异常时应能及时报警;应对致昏设备进行正确设置和维修,定期进行检测,确保运行正常;如突然发生故障导致设备停止运转或速度变慢,应及时采取其它应急措施。4.3 刺杀、放血 4.3.1 致昏后肉鸭应在 10 s 内完成刺杀,150 s 内完成放血;应割断两条颈静(动)脉血管,避免切断气管、食道。4.3.2 肉鸭刺杀前必须有效致昏;未有效致昏的肉鸭应从生产线上尽快取下并紧急刺杀。4.4 异常肉鸭处理 4.4.1 病、伤肉鸭 4.4.1.1 栓挂人员应负责宰杀病或伤肉鸭。4.4.1.2 由兽医检验检疫人员按农医发201027 号判定不能急宰的病鸭,应按应急预案进行无害化处理;其他病、伤肉鸭应急宰;不具备急宰条件时,应采取减少痛苦的方法转移至专门隔离间,并应为其提供清洁饮水。4.4.2 病死及病害肉鸭 卸车/笼、静养后以及栓挂时发现的病死及病害肉鸭处理按农医发201725号要求执行。4.5 人员、设备/设施、管理 4.5.1 人员 4.5.1.1 应经相应技术及福利屠宰知识培训,应设专门的肉鸭福利主管;应具备判定肉鸭是否正常的能力,并应有专人负责按相关要求处理异常肉鸭;应有专人进行全程监督,及时纠正不当行为,发生重大问题时应及时报告。4.5.1.2 从事专门设备操作、检测或维护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工作能力;兽医检验检疫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福利屠宰知识。4.5.2 设备/设施 4.5.2.1 应设置具备通风、保温及供、排水设施的静养室、待宰间、专门隔离间,防滑且周边有围栏的专门装/卸台,具备紧急出口并通往致昏点的通道。4.5.2.2 应设置严密的监控系统,并保存至少 3 个月以上的的视频资料。4.5.3 管理 4.5.3.1 应建立福利屠宰管理体系,采用体系文件形式予以明确;对人员要求、设备/设施和操作方法作出规定,并记录其实施过程。4.5.3.2 体系文件应包括标准操作程序、设备操作方法、维护清理方式、紧急情况应急预案和不同人员的职责等;应明确影响鸭肉质量的福利屠宰技术要求如何反馈到养殖、宰前管理及宰杀环节。4.5.3.3 应制定处理紧急情况的应急预案,包括对逃跑肉鸭、死鸭、病或伤鸭的处置,设备事故、停电、火灾及气体泄漏等发生时的应对方案。方案中应明确紧急情况发生时的负责人。4.5.3.4 参与宰前管理、致昏、刺杀、放血等人员应掌握该体系文件中相应的要求。DB37/T 37492019 4 4.6 其它 其它屠宰加工设备运行按GB/T 27519要求执行;其它质量管理规范按NY/T 13402007要求执行。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