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安徽省地方标准DB34/T920.3—2009绿色食品(A级)荷兰豆生产技术规程2009-05-25发布2009-05-25实施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34/T920.3—2009I前言为更好地帮助农民实施规范化生产,进一步提高出口荷兰豆标准化栽培水平,为农产品加工企业提供安全、优质的产品原料,根据国家农产品安全质量标准GB18406.1《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和NY/T391《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标准》等,结合本省荷兰豆生产实际制定本标准。本标准由安徽省农科院园艺研究所、安徽安粮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提出。本标准由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适用于非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国家标准)。本标准由由安徽省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由安徽省农科院园艺研究所、安徽安粮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市梓泉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宿州市墉桥区农委等单位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才宇、张其安、方玲、胡茂昶、朱培蕾、袁谅、王建军、刘天宝、赵贵云。说明:生产技术档案记载表和产品标签是资料性附录。DB34/T920.3—20091绿色食品(A级)荷兰豆生产技术规程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A级)荷兰豆的产地环境、生产技术、病虫害防治、采收、包装、运输和贮存及建立生产档案等。本标准适用于安徽省绿色食品(A级)荷兰豆的露地生产。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8079-87蔬菜种子GB/T8868蔬菜塑料周转箱NY/T391绿色食品产地环境技术条件NY/T393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NY/T394绿色食品肥料使用准则NY/T748绿色食品豆类蔬菜3产地环境条件绿色食品(A级)荷兰豆的产地要选择地势高燥、排灌方便、地下水位低的田块,以土层深厚、疏松肥沃、4~5年未种植过豆科作物、pH值为6.0~7.2的沙壤土为宜。环境质量应符合NY/T391的规定。4生产技术4.1品种选择4.1.1选择原则选择熟期适宜、优质、高产、抗逆性强、符合目标市场消费习惯的品种,不使用转基因种子。4.1.2种子质量种子质量应符合GB8079中二级良种以上的要求。4.2整地作畦适时早耕地,一般耕深25cm左右,精细整地,疏松土壤,开沟作畦。春季栽培,蔓生种畦宽1.2~1.5m,矮生种畦宽1.0~1.2m;夏季栽培,畦宽0.6~0.8m,沟深15~20cm,做到排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