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67.160.10X61DB37山东省地方标准DB37/829—2015代替DB37/829—2007白酒原酒单位产品能耗限额2015-10-13发布2016-04-13实施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山东省地方标准公开山东省地方标准公开DB37/829—2015I前言本标准6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修订。本标准代替DB37/829—2007《浓香型原酒能耗限额》,本标准与DB37/829—2007相比,除了编辑性修订外,主要有以下变化:——标准名称修改为《白酒原酒单位产品能耗限额》;——修订了浓香型原酒的能耗限额指标;——增加了清香型、芝麻香型、酱香型白酒原酒的能耗限额指标;——增加了节能管理与措施;——增加了附录。本标准由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提出。本标准由山东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食品发酵工业研究设计院、山东扳倒井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金彩山酒业有限公司、山东省轻工业协会。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季斌、国天庆、赵纪文、刘建军、孙守营、窦雪锋、冷月兰、信春晖。本标准所替代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DB37/829—2007。山东省地方标准公开山东省地方标准公开DB37/829—20151白酒原酒单位产品能耗限额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白酒原酒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的术语和定义、统计范围及方法、计算方法、限额值和节能管理与措施。本标准适用于以粮谷为原料生产原酒的白酒企业。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2589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10781.1浓香型白酒GB/T10781.2清香型白酒GB1716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T20824芝麻香型白酒GB/T26760酱香型白酒3术语和定义GB/T10781.1、GB/T10781.2、GB/T20824和GB/T2676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千升原酒以粮谷为原料,经固态发酵,蒸馏生产的一千升酒产品(酱香型原酒按56%vol折算,其它香型按65%vol折算)。3.2千升原酒能源消耗量生产千升原酒产品所耗用的标准煤量。3.3企业实际(生产)消耗的各种能源原酒生产过程中蒸料、蒸馏工序所耗用的能源,包括:一次能源(原煤、油、天然气等),二次能源(蒸汽等)。4统计范围及方法山东省地方标准公开山东省地方标准公开DB37/829—201524.1统计范围4.1.1企业实际(生产)消耗的各种能源,即从粮谷原料入厂开始经过粉碎、蒸料、发酵、蒸馏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