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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4T
238.1-2002
有机茶
第一部分:茶园
238.1
2002
有机
第一
部分
茶园
ICS DB34 备案号:安徽省地方标准DB34/T 238.12002有机茶 第一部分 茶园 2002-05-09 发布 2002-05-09 实施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发布DB34/T 238.12002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要求.2 5 试验方法.3 6 检验规则.4 附录A(资料性附录)有机茶园宜使用的肥料.5 附录B(资料性附录)有机茶园宜使用的农药.5 DB34/T 238.12002 II 前 言 DB34/T 2382002有机茶分为以下四个部分:DB34/T 238.1 有机茶 第 1 部分 茶园 DB34/T 238.2 有机茶 第 2 部分 鲜叶与加工 DB34/T 238.3 有机茶 第 3 部分 商品茶 DB34/T 238.4 有机茶 第 4 部分 认证与管理 本部分根据 GB/T1.1-2000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并参照国际有机农业运动联合会(IFOAM)有机生产和加工基本标准(1998)、欧洲经济共同体委员会法规性文件 NO.2092/91,对农产品有机生产以及农产品和食品有机标识的规定编写。本部分对有机茶园的产地环境、品种和种苗、土壤管理、病虫害和杂草防治、常规茶园向有机茶园的转换提出了要求和试验方法,这些要求和方法采用了现行国家标准、国际有机农业运动联合会(IFOAM)现行规定,旨在规范有机茶园的管理,推动有机茶的发展。本部分的附录 A、附录 B 为资料性附录。本部分由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本部分由安徽省农业标准化委员会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安徽国家农业标准化与监测中心、安徽省农委、安徽农业大学、安徽休宁菌业集团。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王先宏、徐长兴、杨庆、王同和、鲁志环、吴运翔、张士胜。DB34/T 238.12002 1 有机茶 第一部分 茶园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有机茶生产茶园的生态环境、品种选择、土壤管理、病虫草害防治、鲜叶采摘、常规茶园向有机茶园转换的要求、实验方法与检验规则。本部分适用于有机茶园的基地建设和栽培管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 11767 茶树种子和苗木 GB/T 14550 土壤质量 六六六、滴滴涕的测定 GB/T 15439.14 复混肥料中砷、镉、铅的测定 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GB/T 17136 土壤质量 汞的测定 GB/T 17137 土壤质量 铬的测定 GB/T 17138 土壤质量 铜的测定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 3.1 有机茶 以采自颁证的有机茶园所采鲜叶为原料,按有机茶叶加工工艺要求和包装要求组织生产,并经法定颁证机构检查合格颁发有机销售(产品)证书的茶叶。3.2 有机茶园 符合有机农业要求,按有机方式种植,与自然和生态法则相协调,强调应用生态系统保持稳定性和可持续性的生产技术,经有机认证机构颁证的茶园,不使用化肥、化学合成农药、基因工程改良的品种。3.3 常规茶园 按常规方式栽培管理,允许使用化肥、农药等措施来提高产量的茶园。3.4 农家肥料 系指就地取材、就地使用的各种有机肥料。它含有丰富有机物质的生物排泄物、动植物残体、生物废弃物等积制而成,包括堆肥、沤肥、厩肥、沼气肥、绿肥、作物秸秆肥、泥肥、饼肥等。3.5 无机(矿质)肥料 矿物经粉碎、筛选等物理工艺制成养分呈无机盐形式的肥料。3.6 微生物肥料 能提供特定肥料效应的无毒、无害、不污染环境的活性微生物制剂。3.7 有机复混肥 DB34/T 238.12002 2 有机肥料和无机(矿质)肥料经机械方法混合形成的肥料。3.8 叶面肥料 喷施植物叶面并能被吸收利用的肥料。3.9 生物源农药 直接利用具有防治病虫草害功效的生物活体或生物代谢过程中产生的生物活性物质或从生物体提取的物质,包括微生物源农药、植物源农药和动物源农药。3.10 矿物源农药 有效成分直接来源于不经化学处理的矿物、并具备防治病虫草害功效的无机化合物。4 要求 4.1 产地环境 4.1.1 产地远离城镇、工厂、交通干线,附近没有污染源,生态条件良好,具备常规茶园立地条件。4.1.2 大气环境质量应符合 GB3095 中规定的一级标准的要求。4.1.3 土壤环境质量应符合 GB15618 中规定的类土壤环境质量。4.1.4 灌溉水质量应符合 GB5084 中规定的一类农田灌溉水质。4.1.5 有机茶园种植区与常规农业区必须有不影响有机茶生产的 50 米以上宽的隔离带,隔离带以山、河流、自然植被等天然屏障为宜,也可以是人工树林和作物。若隔离带上种植的系作物,必须按有机方式栽培。4.1.6 坡地种植茶树要沿等高线或修建梯形田进行栽种。新建茶园坡度不超过 25。山顶、山脊、梯田之间应保留自然植被,不得开垦或消除,并加强水土保持、挡风作用专门种植特定植物。4.1.7 应保持茶园生物群落的多样性,防止由于大面积耕作带来的病虫草害流行。4.2 品种和种苗 4.2.1 品种应适应当地的环境条件,并表现出多抗性。品种搭配应保持遗传多样性。4.2.2 禁止使用基因工程生产的种子和苗木。4.2.3 种苗质量应符合 GB11767 中规定的 1、2 级标准。4.3 土壤管理 4.3.1 应多施有机肥,以保持和提高土壤肥力。4.3.2 土壤肥沃、松软、杂草少、树冠覆盖率高的茶园应实行少耕或免耕。提倡使用蚯蚓等生物来改善土壤结构。4.3.3 采用绿肥等覆盖茶园土壤,以利水分保持,促进土壤微生物、动物的活动。没有病虫害的茶树的修剪枝叶应返回茶园,并用土壤覆盖。4.4 肥料使用 4.4.1 禁止使用和混配化学合成肥料。禁止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垃圾和污泥等。4.4.2 农家肥料施用前须经无害化处理。农家肥料宜就地生产就地使用,外来农家肥料应确认符合有机种植要求后才能 使用。4.4.3 商品化有机肥、有机复混肥、叶面肥料、微生物肥料污染物含量应符合表 1 要求,并经有机认证机构颁证或认可。表1 商品肥污染物的限量要求 项目 限量(mg/kg)项目 限量(mg/kg)六六六 0.20 总砷(以 As 计)25 滴滴涕 0.20 铅(以 Pb 计)50 镉(以 Cd 计)0.20 铬(以 Cr 计)90 总汞(以 Hg 计)0.15 铜(以 Cu 计)50 4.4.4 叶面肥料最后一次喷施必须在采摘前 15 天。DB34/T 238.12002 3 4.4.5 所有有机或无机(矿质)肥料,均须按有机生产规范使用,防止因施肥而污染环境和茶叶。4.4.6 宜使用的肥料见本部分附录 A。4.5 病虫害和杂草防治 4.5.1 遵循防重于治的原则,从茶树和有宜生物整个生态系统出发,综合运用各种防治措施,创造不利于病虫草孳生和有利于各类天敌繁衍的环境条件,保持茶园生态系统的平衡和生物多样化,减少各类病虫草害所造成的损失。4.5.2 优先采用农业措施,包括选用抗病虫品种、培育壮树、加强栽培管理、中耕除草、间作套种等措施防治病虫害。4.5.3 利用灯光或色板诱杀、机械捕捉、饲养天敌等物理方法防治害虫。4.5.4 采用机械或人工方法防除杂草。4.6 农药使用 4.6.1 禁止使用和混配化学合成杀虫剂、杀菌剂、杀螨剂、除草剂和植物生长调节剂。4.6.2 应采用病毒、真菌、性信息素等生物农药。4.6.3 部分植物性农药只有在病虫害大量发生等不得已时才能使用。矿物源农药应严格控制在非采茶季节使用。4.6.4 宜使用的农药见本部分附录 B。4.7 鲜叶采摘 4.7.1 遵循采留结合、量质兼顾和因园制宜的采摘原则,促进茶树能够持续健壮生长。4.7.2 手工采摘应保持鲜叶芽叶完整、鲜嫩、匀净,不夹带蒂头、茶果和老枝叶。4.7.3 机械采茶应保证采茶质量,必须使用无铅汽油,并防止汽油、机油污染茶园土壤和茶树。4.7.4 采用清洁、通风性良好的竹匾、网眼茶篮或篓筐盛装鲜叶,装叶量以不影响鲜叶品质为宜。禁止使用布袋、塑料袋等软包装材料盛装鲜叶。4.8 常规茶园向有机茶园的转换 4.8.1 生产者宜将符合有机茶园生态环境的常规茶园一次或分阶段地转换成有机茶园。在转换期间,按本标准的要求进行有机种植。4.8.2 转换期内生产者必须有一个明确的、完善的、可操作的转换方案,其内容包括:近三年的茶园栽培管理情况;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技术措施;茶园施肥和持续提高土壤肥力的计划和措施;茶园病虫草害防治的计划和措施。4.8.3 生产者的第一块茶园获得颁证后,其余同期申请的茶园原则上在三年内全部转换成有机茶园。已转换的茶园不得在有机茶园和常规茶园之间来回反复。4.8.4 转换期 4.8.4.1 从实施转换计划方案起转换期一般为 3 年。4.8.4.2 生态环境和近三年的生产管理措施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能提供安全、可信的证明材料,可以直接申请有机认证。4.8.4.3 新开垦荒地茶园和弃荒三年以上重新改造的茶园,生态环境与生产管理措施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可减免转换期。4.8.4.4 转换计划执行期间,经有机认证机构检查确认茶园未能达到本标准要求的,应延长转换期。5 试验方法 5.1 土壤环境质量 采样和检验方法:按 GB15618 的 5.1、5.2 规定执行。5.2 农田灌溉水质量 采样和检验方法:按 GB5084 的 6.2、6.3 规定执行。5.3 大气环境质量 DB34/T 238.12002 4 采样和检验方法:按 GB3095 的 6.1、6.2.7 规定执行。5.4 肥料中砷、镉、铅的测定 按GB/T14539.14规定执行。5.5 肥料中六六六、滴滴涕的测定 按GB/T14550规定执行。5.6 肥料中汞的测定 按GB/T17136规定执行。5.7 肥料中铬的测定 按GB/T17137规定执行。5.8 肥料中铜的测定 按GB/T17138规定执行。6 检验规则 有机茶园的土壤、灌溉水、大气等各项环境质量指标必须符合标准的规定。如不符合,则不能作有机茶园。DB34/T 238.12002 5 附 录 A(资料性附录)有机茶园宜使用的肥料 肥料类型 主要品种 农家肥料 人畜禽粪尿、绿肥、农作物秸杆、其他(腐殖酸类肥料、饼肥、沼气液肥和残渣等)无机(矿质)肥料 矿物钾肥、矿物磷肥(磷矿粉)、煅烧磷酸盐(钙镁磷肥、脱氟磷肥)、石灰、石膏、焦泥灰 微生物肥料 根瘤菌肥料、固氮菌肥料、磷细菌肥料、硝酸盐细菌肥料、复合微生物肥料 叶面肥料 硫酸锌水溶液、鱼粉的发酵产物 附 录 B(资料性附录)有机茶园宜使用的农药 农药类型 农药名称 农用抗生素 浏阳霉素、华光霉素、春雷霉素、多抗霉素(多氧霉素)等 微生物 源农药 活体微生物农药 白僵菌、苏云金杆菌、核型多角体病毒、颗粒体病毒、绿僵菌 性信息激素、互利素等 动物源农药 寄生性、捕食性的天敌动物,如赤眼蜂、瓢虫、捕食螨、各类天敌及昆虫病原线虫等 除虫菊素、苦参素、苦参碱、鱼藤酮、植物油乳剂等 植物源农药 印楝素、苦楝、川楝素等 矿物源农药 硫悬浮剂、可湿性硫、石硫合剂、机油乳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