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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4T
2421-2015
地理标志产品
李兴桔梗
2421
2015
地理
标志
产品
桔梗
ICS 67.080.20 X 26 DB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 34/T 24212015 地理标志产品 李兴桔梗 Product of geographical indicationLixing ballon flower 文稿版次选择 2015-07-14 发布 2015-08-14 实施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34/T 24212015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太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本标准由安徽省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太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徽中兴产品认证有限公司、安徽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太和县市场监督检验所、太和县李兴镇政府、太和县鹏宇中药材有限公司、太和县利民中药材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中药材质量检测中心、霍邱县林业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亚民、徐侠、彭艳、董绪丽、凌俊杰、刘炜、白广东。DB34/T 24212015 1 地理标志产品 李兴桔梗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李兴桔梗术语和定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生长环境、栽培和加工、质量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国家地理标志产品李兴桔梗的生产和经营。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GB 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DB34/T 232 桔梗栽培技术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一部 2010 版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李兴桔梗 本标准第 4 章规定区域内生长的桔梗种中以鲜根或干燥根为主要产品的多年生草本植物,其产品为国家地理标准产品。注:李兴桔梗主要分为两类:鲜品桔梗和干品桔梗。鲜品桔梗多加工成桔梗丝出口,主要用于食用;干品桔梗多加工成饮片,用于药用。4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李兴桔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根据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 批准的范围,即安徽省太和县李兴镇、大庙镇、双庙镇、清浅镇、赵庙镇、洪山镇、桑营镇等 7 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总面积 411.7 km2,见附录 A。DB34/T 24212015 2 5 生长环境、栽培和加工 5.1 生长环境 5.1.1 地形地貌 地势较高、排水便利、地下水位较低、无污染源的平原地区。5.1.2 土壤 土壤类型为潮土,土壤质地为壤土,土壤 pH 值 7.88.2,土壤有机质含量不小于 1.5,速效钾不小于 250 mg/kg,耕作层厚度不小于 30 cm,土壤环境应符合 GB 15618 的要求。5.1.3 气候 气候温和,光照充足。年平均气温 14.9,年平均降水量 800 mm 左右。5.1.4 灌溉水质 应符合 GB 5084 的要求。5.1.5 空气 应符合 GB 3095 中二级的要求。5.2 栽培 应符合 DB34/T 232 的要求。5.3 采收 5.3.1 采收时间 直播后 2 a 或移栽后 1 a2 a,11 月至次年 3 月;植物地上部分枯萎后,第二年发芽前,是采收桔梗的最佳时间。5.3.2 采收方法 选择晴天,土壤水分适中时,用镰刀或机械割去地上部分,将根部全部挖出,在田间晾晒 2 h4 h,用手抖动清除泥土、杂质。5.4 加工 5.4.1 鲜品桔梗 水洗去外皮分拣按等级分装真空包装 5.4.2 干品桔梗 水洗打梢去岔去外皮(或不去皮)晾晒或烘干分拣按等级分别存放 5.5 收存 5.5.1 鲜品桔梗真空包装后应贮存在-13环境。DB34/T 24212015 3 5.5.2 干品桔梗应晾晒或烘干至水分低于 15时,于干燥、通风、遮阳处码成宽 1.5 m、高 2 m 左右的条形垛,垛底架空,距地面 20 cm 以上;或收在清洁、无毒、无污染、防潮的器具内,置干燥通风处离地存放。6 质量要求 6.1 感官指标 应符合表 1 的要求。表1 感官指标 项目 鲜品 干品 一级 二级 统货 一级 二级 三级 等外品 统货 形状 长度a/cm 2030 1822/14 12 7/周长b/cm 5.68.8 4.75.6/4.4 3.8 1.6/色泽 表面白色或淡黄白色,不去外皮表面黄棕色至灰棕色 断面 质脆,断面不平坦,形成层环棕色,木部淡黄白色 气味 气微,味微甜后苦 杂质 身干无杂皮、无霉变、无虫蛀;分等级产品含断条、碎梢不应超过 5,杂质不应超过 5。a 长度是从根部到头部的距离。b 周长是桔梗根部最大周长。6.2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 2 的要求。表2 理化指标 单位为 项目 鲜品 干品 一等品 二等品 统货 一等品 二等品 三等品及等外品 统货 水分 /13.0 13.0 15.0 15.0 总灰分(按干燥品计)5.0 5.0 6.0 5.0 5.0 6.0 6.0 浸出物(按干燥品计)/17.0 17.0 17.0 17.0 桔梗皂苷 D(C57H92O28)按干燥品计 /0.11 0.11 0.10 0.10 6.3 安全卫生指标 应符合 GB 2762、GB 2763 的规定。7 试验方法 DB34/T 24212015 4 7.1 感官指标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一部附录 B“药材检定通则”测定。杂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一部附录 A 杂质检查法测定。7.2 理化指标 7.2.1 水分 按 GB 5009.3 的规定测定。7.2.2 总灰分 按 GB 5009.4 的规定测定。7.2.3 浸出物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一部附录 A“醇浸出物测定法”热浸法的方法测定。7.2.4 桔梗皂苷 D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一部桔梗项下的含量测定方法测定。7.3 安全卫生指标 按 GB 2762、GB 2763 的规定测定。8 检验规则 8.1 组批 以同一时间、同一产区、同一生产单位生产的产品为一批。8.2 抽样方法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一部附录 A“药材取样法”执行。8.3 检验分类 8.3.1 交收检验 8.3.1.1 每批产品交收前应经生产单位质检部门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并附有合格证的产品方可交收。8.3.1.2 交收检验项目:a)鲜品:感官指标、总灰分;b)干品:感官指标、总灰分、浸出物、桔梗皂苷 D。8.3.2 型式检验 8.3.2.1 型式检验项目为第 6 章规定的全部检验项目。8.3.2.2 正常生产时,每个采收季节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a)企业首次批量生产前;b)生长环境、栽培或加工技术有重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c)国家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DB34/T 24212015 5 8.4 判定规则 8.4.1 产品检验按相应等级判定,如有指标不合格允许加倍取样复检,如仍有不合格项即判为不合格品。8.4.2 交收检验感官指标、水分、总灰分不合格,允许整理后重新分级,不合格项允许加倍取样复检,以复检结果判定相应等级。9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9.1 标志 9.1.1 经国家质检总局注册登记,获准使用李兴桔梗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企业,可在产品包装上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专用标志。9.1.2 运输包装箱上的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9.2 包装 包装材料和容器应符合国家相关卫生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并在每件包装上注明品名、规格、等级、产地、企业名称、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9.3 运输 产品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运输时应避免日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装运输。9.4 贮存 9.4.1 产品应在阴凉、清洁卫生、通风干燥、避光、无虫害、无鼠害的仓库内贮存,堆码方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9.4.2 鲜品应贮存在-31的范围。DB34/T 24212015 6 A A 附 录 A(规范性附录)李兴桔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图 李兴桔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见图A.1。图A.1 李兴桔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图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