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地方标准DB34/T245—2002无公害黄瓜生产技术操作规程2002-05-09发布2002-05-09实施DB34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34/T245—2002I前言本规程由安徽省菜篮子工程办公室提出并起草。本规程由安徽省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规程主要起草人:丁作坤、李化武、郑久坤。DB34/T245—20021无公害黄瓜生产技术操作规程1范围本规程规定了无公害黄瓜产地的环境空气质量,种植地土壤质量和灌溉水质量的要求,以及黄瓜生产过程中的选种、育苗、施肥、病虫害防治、收获、产品质量储运等要求。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309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15618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5084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16715.3—1999瓜菜作物种3定义本规程采用下列定义。3.1无公害农产品是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的总称。3.2无公害蔬菜在环境质量符合规定的标准的产地,生产过程中允许限量使用限定的化学合成物质,按特定的生产操作规程生产、加工,产品质量及包装经检测检查符合特定标准,并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无公害产品标志的产品。3.3轮作即在一定年限内,同一块田地按预定的顺序,轮换种植不同的作物。3.4茬口在同一块田地上,栽种的前后作物的种类及其更换的次序。3.5苗床培育植物秧苗的小块田地。3.6培养土用堆肥、草木灰、化肥、厩肥或人类尿和混泥土按一定的比例配成的肥土。4要求4.1立地条件产地空气环境条件必须达到《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标准》4.1条的规定,空气中各项污染物的浓度限值见附录A。种植地的土壤中各种污染物的浓度必须在《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标准》4.5规定的限值内,见附录B。产地灌溉水中各项污染物的浓度必须符合《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标准》4.2条规定,见附录C。4.2品种与茬口DB34/T245—200224.2.1品种选用适宜当地环境条件的优质、抗逆性好、抗病虫能力强,并通过省级品种审(认)定机构审(认)定的品种。种子质量应符合GB16715.3—1999规定的要求。4.2.2茬口根据生产目的及设施条件可分为冬春早熟栽培、春季早熟栽培、春季露地栽培、夏秋露地栽培。种植季节见附录D。冬春黄瓜前茬以选择用肥较多的白菜甘兰类为宜,夏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