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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52T
1063-2015
地理标志产品
织金续断
1063
2015
地理
标志
产品
织金
续断
ICS 11.120.01 B 38 DB52 贵州省地方标准 DB 52/T 10632015 地理标志产品 织金续断 Product of geographical indication-Zhijin Teasel root 2015-09-16 发布 2016-03-16 实施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52/T 10632015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地理标志产品范围.2 5 自然环境.2 6 要求.2 7 试验方法.3 8 检验规则.4 9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藏.4 附录 A(规范性附录)织金头花蓼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6 DB52/T 10632015 II 前 言 本标准依照GB/T 1.1-2009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内容。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由织金县科技办公室提出。本标准由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织金县科技办公室、织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织金县中药办公室、贵阳中医学院、贵州省地理标志研究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小平、张永才、顾蓉蓉、韦文艳、朱云、刘琴、李松、姚鹏、彭渊迪。DB52/T 10632015 1 地理标志产品 织金续断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织金续断的术语和定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自然环境、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藏等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织金续断。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WM/T 2 药用植物及制剂外经贸绿色行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版一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药饮片包装管理办法(试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国家技术监督局1997年172号令产品标识标注规定 国家技术监督局2005年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年第78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6年第109号令关于发布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比例图的公告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织金续断 在织金县境内按照本标准种植与加工的以川续断科植物川续断(Dipsacus asper Wall.ex Henry)的干燥根。3.2 发汗 药材在加工过程中用微火烘至半干或微煮、蒸后,堆置起来发热,使其内部水分往外溢,变软、变色,增加香味或减少刺激性,有利于干燥。DB52/T 10632015 2 4 地理标志产品范围 织金续断地理标志保护范围限于织金县城关镇、桂果镇、牛场镇、猫场镇、化起镇、龙场镇、八步镇、以那镇、三塘镇、阿弓镇、珠藏镇、三甲白族苗族乡、自强苗族乡、大平苗族彝族乡、官寨苗族乡、茶店布依族苗族彝族乡、金龙苗族彝族布依族乡、后寨苗族乡、鸡场苗族彝族布依族乡、中寨乡、绮陌乡、普翁乡、实兴乡、马场乡、上坪寨乡、营合乡、纳雍乡、板桥乡、白泥乡、少普乡、熊家场乡、黑土乡等32个乡镇所辖行政区域(见附录A)。5 自然环境 织金续断产区在织金县上述32个乡镇现辖区域境内,海拔1200 m2000 m,年平均气温14.1,年降雨量1436 mm,年日照1172 h,无霜期327 d。黄棕壤、砂质壤土种植,土壤pH值6.58.0,土壤有机质含量1.0%,耕作层30 cm。种植区环境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6 要求 6.1 种源要求 川续断(Dipsacus asper Wall.ex Henry)。6.2 栽培管理 6.2.1 选地整地 选择气温较低,半阴半阳地势,以腐殖质土、砂壤或黑石灰土、土层深厚、排水良好的生荒地作床,冬季除去树木杂草,次年春初翻土0.8尺1尺,施足底肥,熟土应在秋季将基肥翻入土内,按长6尺、宽3尺开厢,泥土打碎,整平备用。环境空气按GB 3095文件执行,土壤环境按GB 15618文件执行。6.2.2 播种 种子繁殖。春播2月下旬至4月上旬;秋播8月上旬至9月下旬。条播或穴播。条播每亩用种 2.0 kg2.3 kg,穴播每亩用种0.4 kg0.5 kg,播后覆土1.0 cm1.5 cm,每亩施用腐熟有机肥 800 kg。6.2.3 分株 秋季用带芽根头及细根栽种,每穴1株2株,行株距为50 cm25 cm,栽后浇水。6.2.4 移栽 当年播种幼苗当年4月至7月或次年2月至4月移栽;秋播幼苗次年2月至4月移栽。6.2.5 定苗 条播育苗苗高7 cm后间苗,按株距15 cm定苗。6.2.6 除草施肥 每年除草23次,基肥每亩施腐熟有机肥1500 kg,每亩追施腐熟有机肥700 kg1000 kg。DB52/T 10632015 3 6.3 病虫害防治 病害有根腐病,注意播种不宜过密,留苗不宜过多,保持土壤排水良好。虫害有红蜘蛛,苗期用 0.20.3度波美石硫合剂或40%水胺硫磷1500倍液喷雾。6.4 采收加工 6.4.1 采收时间 春播第三年、秋播第二年11月下旬采挖。6.4.2 加工方法 烘烤或晒干。鲜根堆起发汗15天,至玄参软化、表面产生水珠再摊开晒干或烤至全干即可;也可将鲜根置沸水或蒸笼中蒸或烫至根稍软时取出,堆起,用稻草覆盖任其发酵至草上产生水珠时,再摊开晒干或烤至全干,去掉须根、泥土。6.5 质量要求 6.5.1 感官指标 圆柱形,略扁,直径0.5 cm2.0 cm。表面灰褐色或黄褐色,有多数明显而扭曲的纵皱纹及沟纹,可见横列的皮孔及样斑痕和少数须根痕。皮部墨绿色或棕色,外缘褐色。气微香,味苦,微甜而后涩。6.5.2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水分%9.5 总灰分%11.0 酸不溶性灰分%2.8 浸出物%45.0 川续断皂苷 VI(以干燥品计)%2.0 6.5.3 农残、重金属指标 按WM/T 2的规定执行。6.5.4 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 产品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7 试验方法 7.1 感官指标 DB52/T 10632015 4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续断鉴别,对产品的色泽、气味和外观进行检验。7.2 理化指标 7.2.1 水分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附录IX H水分测定法第一法的规定执行。7.2.2 总灰分、酸不溶性灰分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附录IX K的规定执行。7.2.3 浸出物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水溶性浸出物测定法项下的热浸法(附录X A)测定的规定执行。7.2.4 川续断皂苷 VI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续断含量测定的规定执行。7.3 农残、重金属指标 按WM/T 2的规定测定。8 检验规则 8.1 抽样方法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附录II A药材和饮片取样方法和II B药材和饮片检定通则的规定执行。8.2 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符合型式检验项目的,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8.3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是对产品进行全面考核,即对本标准规定的全部要求(指标)进行检验。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前后两次抽样检验结果差异较大;b)因人为或自然因素使生产环境发生较大变化;c)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或主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8.4 复检 对检验结果有异议时,应对留存样品进行复检,无留存样品时,按抽样规定在同一批次产品中重新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以复验结果判定该批产品。9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藏 9.1 标志 DB52/T 10632015 5 销售运输包装应符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药饮片包装管理办法(试行)、GB 6543、产品标识标注规定的规定。包装箱(盒)上应有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并标明产品名称、数量(个数或净含量)、产地、包装日期、生产单位、执行标准号等。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109号的规定,使用应符合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9.2 包装 包装物应清洁、干燥、无污染、无毒,包装材料包括符合相关规定的瓦楞纸箱、纺织袋、真空复膜塑料袋。最大允许偏差按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执行。9.3 运输 运输工具应清洁、干燥、无异味、无污染,具有防雨、防潮、防污染设施,不得与农药等其它有毒有害的物质或易串味的物质混装。9.4 贮藏 成品应符合药材贮存需求的仓库贮存。仓库应清洁卫生、干燥、通风,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混合存放,贮存期间应定期检查和养护,防止霉变、虫害、鼠害。DB52/T 10632015 6 A A 附 录 A(规范性附录)织金头花蓼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图A.1 织金续断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图 _ DB52/T 1063-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