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DB53T
305-2010
糖蜜酒精废醪液处置
复合微生物二步发酵法
305
2010
糖蜜
酒精
废醪液
处置
复合
微生物
发酵
糖蜜酒精废醪液处置 复合微生物二步发酵法 Molasses alcoholic fermentation waste Treatment-Compound microbe of two steps fermentation method 2010-02-12 发布 2010-06-01 实施ICS 10.020.40 Z 0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 检验检疫总局备案号:27180-2010 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发 布 云南省地方标准 DB53/T 3052010 DB53/T 3052010 I 前 言 为实现云南省进一步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的目标,实现蔗糖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和资源化利用,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对菌液微生物指标的确定参照GB 20287-2006农用微生物菌剂。本标准由云南省环境保护厅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云南康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云南省昌宁恒盛糖业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康丰糖业(集团)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江东福、祝华欣、李锦波、李保忠、王成华、赵国强、刘建文、徐丽玲。DB53/T 3052010 1 糖蜜酒精废醪液处置 复合微生物二步发酵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糖蜜酒精废醪液处置技术的术语和定义、工艺流程、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管理。本标准适用于糖蜜酒精废醪液的处置。其他淀粉酒精废醪液的处置也可参照本标准。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524.1 肥料中粪大肠菌群的测定 GB/T 19524.2 肥料中蛔虫卵死亡率的测定 GB 20287 农用微生物菌剂 GB/T 23349 肥料中砷、镉、铅、铬、汞生态指标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糖蜜酒精废醪液农用菌液 利用糖蜜酒精废醪液含有微生物生长的营养物质,在添加微生物菌群后,经降温、发酵、曝气等工艺处置后制成的农用微生物菌液。3.2 复合微生物 指两种及以上菌种的组合。本技术主要由高温芽孢杆菌、高温酵母菌、放线性根瘤菌、球褐固氮菌、胶胨样芽孢杆菌、深红红螺菌等有益微生物菌群组合。3.3 二步发酵法 发酵过程按二步进行,分步加入不同菌群。第一步:废醪液在50oC100oC 投入发酵菌群,深化发酵。第二步:在40oC 以下发酵液中投入肥效菌群,增加肥效。4 工艺流程 DB53/T 3052010 2 4.1 工艺流程示意图 工艺流程示意图见图1。图1 工艺流程示意图 4.2 主要工艺控制参数 主要工艺控制参数见表1。表1 主要工艺控制参数 工 艺 项 目 参 数 酒精废醪液浓度(oBx)825 废醪液温度()50100 pH 3.56.0 投放菌种 发酵菌群 投放菌种量(%废醪液)0.40.6 发酵时间(h)246 一步发酵 曝气要求 2 次/d,1h/次 发酵菌液温度()1050 pH 3.56.0 投放菌种 肥效菌群 投放菌种量(%发酵菌液)0.30.5 发酵时间(h)486 二步发酵 曝气要求 2 次/d,2h/次 5 技术要求 5.1 复合微生物菌剂的技术指标 复合微生物菌剂的技术指标见表2。表2 复合微生物菌剂的技术指标 名名 称称 指指 标标 有效活菌总数(cfu)/(亿/mL)1.0 高温芽孢杆菌(cfu)/(亿/mL)0.2 高温酵母菌 (cfu)/(亿/mL)0.2 发酵菌剂 肥效菌剂 酒精废醪液 废醪液农用菌液 还田 一步发酵 二步发酵 扩大培养 扩大培养 DB53/T 3052010 3 表 2 (续)名名 称称 指指 标标 放线性根瘤菌(cfu)/(亿/mL)0.1 球褐固氮菌(cfu)/(亿/mL)0.1 胶胨样芽孢杆菌(cfu)/(亿/mL)0.1 深红红螺菌(cfu)/(亿/mL)0.1 杂菌率/(%)15 5.2 微生物菌剂的简易检测 5.2.1 检测使用器具:显微镜、刻度吸管、试管、载玻片、蒸馏水等。5.2.2 测定活菌数用稀释平板培养测定法,总菌数测定用血球计数板测定法。简易检测法如下:取 10 mL 待测液放入试管中,用刻度吸管吸取待测液 0.1 mL,加到另一支试管中,并加入 10 mL 蒸馏水充分摇匀;如需要按上述方法再稀释一次。吸取上述 0.01 mL 或 10 L 液样加到载玻片上均匀涂开,晾干后进行显微观察。5.3 废醪液农用菌液技术要求 废醪液农用菌液技术要求见表3。表3 废醪液农用菌液技术要求 项项 目目 指指 标标 感官要求 褐色、无明显恶臭 pH 3.56.0 有效菌总数(cfu)/(亿/mL)0.5 霉菌杂菌数(个/mL)3.0106 杂菌率/(%)10 粪大肠菌群数/(个/mL)100 蛔虫卵死亡率/(%)95 砷及其化合物(以 As 计),/%0.005 铅及其化合物(以 Pb 计),/%0.020 镉及其化合物(以 Cd 计),/%0.001 铬及其化合物(以 Cr 计),/%0.050 汞及其化合物(以 Hg 计),/%0.0005 5.4 废醪液农用菌液的保存期 敞口式保存期为3天,密封式存期为180天。5.5 运输要求 运送废醪液农用菌液的应使用密闭槽车,不得泼洒。6 试验方法 DB53/T 3052010 4 6.1 感官 取50mL样品置于玻璃瓶内,目视、鼻嗅测定。6.2 pH 值的测定 用量筒取40 mL样品放入50 mL的烧杯中,用pH试纸或酸度计测定。6.3 有效菌总数、霉菌杂菌数、杂菌率 按GB 20287的规定执行。6.4 粪大肠菌群数 按GB/T 19524.1的规定执行。6.5 蛔虫卵死亡率 按GB/T 19524.2的规定执行。6.6 砷、铅、镉、铬、汞的测定 按GB/T 23349的规定执行。7 检验规则 7.1 抽样要求 每一批农用菌液进行抽样检验,抽样过程严格避免杂菌污染。7.1 抽样工具 抽样器、量筒等器皿。7.2 抽样方法和数量 在农用菌液池中随机抽样,随机抽取5瓶10瓶,每瓶取样500 mL,然后将抽取样品混匀。7.3 判定规则 当检验结果中,感官、有效活菌数、霉菌杂菌数、杂菌率、砷、铅、镉、铬、汞、粪大肠菌群、蛔虫卵死亡率各项指标中有一项不合格时,应在同批样品中加倍抽取样品,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8 管理 8.1 对采用的微生物菌剂必须提供有资质的检验机构的检测报告。8.2 对处置、运输和使用应有表格登记并实行台帐管理。DB53T 305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