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DB53T 802.5-2016 实验小型猪 第5部分:配合饲料.pdf
下载文档

ID:2644619

大小:262.84KB

页数:12页

格式:PDF

时间:2023-08-20

收藏 分享赚钱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DB53T 802.5-2016 实验小型猪 第5部分:配合饲料 802.5 2016 实验 小型 部分 配合 饲料
DB53/T 802.52016 实验小型猪 第 5 部分:配合饲料 2016-11-10 发布 2017-02-01 实施ICS 65.020.30 B 4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 检验检疫总局备案号:53858-2017 云南省地方标准 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53/T 802.52016 I 前 言 DB53/T802实验小型猪分为以下6部分:第1部分:遗传质量控制;第2部分:微生物学等级及监测;第3部分:寄生虫学等级及监测;第4部分:病理学诊断规范;第5部分:配合饲料;第6部分:环境及设施。本部分为DB53/T 802的第5部分。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由云南省农业厅提出。本部分由云南省农业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YNTC07)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云南农业大学。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魏红江、成文敏、贾宝瑜、赵红业、李鸿辉、卿玉波、潘伟荣、富国文。DB53/T 802.52016 1 实验小型猪 第 5 部分:配合饲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实验小型猪配合饲料的质量要求总原则,包括原则、指标、饲料原料、检测、结果判定、标签、包装和贮存运输等。本标准适用于实验小型猪的配合饲料。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使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标准,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标准,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 GB 5009.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 GB 5009.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M1和B1的测定 GB 9687 食品包装用聚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 GB 9688 食品包装用聚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 GB 9689 食品包装用聚苯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 GB/T 10647 饲料工业术语 GB/T 10648 饲料标签 GB 13078 饲料卫生标准 GB/T 14699.1 饲料 采样 GB 14924.2 实验动物 配合饲料卫生标准 GB/T 14924.9 实验动物 配合饲料 常规营养成分的测定 GB/T 14924.10 实验动物 配合饲料 氨基酸的测定 GB/T 14924.11 实验动物 配合饲料 维生素的测定 GB/T 14924.12 实验动物 配合饲料 矿物质和微量元素的测定 GB/T 17480 饲料中黄曲霉毒素B1的测定 酶联免疫吸附法 GB/T 17890 饲料用玉米 GB/T 19164 鱼粉 GB/T 19541 饲料用大豆粕 GB/T 20411 饲料用大豆 DB53/T 802.52016 2 NY/T 115 饲料用高粱 NY/T 116 饲料用稻谷 NY/T 117 饲料用小麦 NY/T 118 饲料用皮大麦 NY/T 119 饲料用小麦麸 NY/T 122 饲料用米糠 NY/T 130 饲料用大豆饼 NY/T 132 饲料用花生饼 NY/T 133 饲料用花生粕 NY/T 134 饲料用黑大豆 NY/T 136 饲料用豌豆 3 原则 配制实验小型猪配合饲料时,应遵循以下原则:a)指标各种原料和添加剂的各项营养指标应采用实测值数据;b)营养指标均以90干物质为基础,卫生指标以88干物质为基础;c)配合饲料应混合均匀,其变异系数应小于等于10%。4 原料要求 4.1 质量指标 饲料原料均应符合下列相关饲料原料的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质量指标:1)饲料用玉米应符合 GB/T 17890 的要求;2)饲料用高粱应符合 NY/T 115 的要求;3)饲料用稻谷应符合 NY/T 116 的要求;4)饲料用小麦应符合 NY/T 117 的要求;5)饲料用皮大麦应符合 NY/T 118 的要求;6)饲料用小麦麸应符合 NY/T 119 的要求;7)饲料用米糠应符合 NY/T 122 的要求;8)饲料用大豆饼应符合 NY/T 130 的要求;9)饲料用大豆粕应符合 GB/T 19541 的要求;10)饲料用花生饼应符合 NY/T 132 的要求;11)饲料用花生粕应符合 NY/T 133 的要求;12)饲料用黑大豆应符合 NY/T 134 的要求;13)饲料用大豆应符合 GB/T 20411 的要求;14)饲料用豌豆应符合 NY/T 136 的要求;15)鱼粉应符合 GB/T 19164 的要求。4.2 要求 应符合以下要求:a)符合GB 13078的规定,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药物添加剂;DB53/T 802.52016 3 b)不得使用含有害毒素的饲料原料;c)不得使用发霉、变质或被农药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饲料原料;d)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应在稳定的条件下取得及保存,确保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在生产加工、贮存和运输过程中免受害虫、化学、物理、微生物或其他与动物性食品安全相关的污染。5 质量 5.1 感官质量 配合饲料应混合均匀,色泽一致、新鲜、无结块、无异味、无霉变、无发酵、无虫蛀及鼠咬。5.2 营养成分指标 各种实验小型猪配合饲料营养成分指标应分别符合表1规定。表1 实验小型猪各生长阶段配合饲料主要营养成分指标 产品名称 粗蛋白%粗纤维%粗灰分%钙%总磷%食盐%赖氨酸%教槽料 20.0 4.0 7.0 0.70-1.200.60 0.30-0.80 1.30 断奶仔猪料 17.0 5.0 7.0 0.50-1.000.50 0.25 0.81-1.15维持消耗饲料 13.8 11.6 11.6 1.02 0.68 0.25 0.66 后备种猪 14.0 12.0 12.0 0.40-0.800.35 0.25 0.65 妊娠母猪(妊娠-产前 1 周)13.0 12.0 12.0 0.40-0.800.35 0.25 0.53 哺乳母猪(产前 1 周-断奶)16.0 12.0 12.0 0.40-0.800.35 0.25 0.75 种公猪 13.5 12.0 10.0 0.40-0.800.35 0.25 0.55 5.3 卫生指标 配合饲料卫生指标应符合GB 14924.2及GB 13078的规定。无毒、无害,不得掺入抗生素、驱虫剂、防腐剂、色素、促生长剂以及激素等药物或添加剂。且清洁级以上实验小型猪配合饲料应进行高压消毒灭菌或辐照。5.3.1 化学污染物 化学污染物指标及检测方法见表2。表2 化学污染物指标及方法 项目 方法 指标 砷,mg/kg GB/T 5009.11 2.0 铅,mg/kg GB 5009.12 13.0 镉,mg/kg GB 5009.15 0.5 汞,mg/kg GB 5009.17 0.1 黄曲霉毒素 B1,g/kg GB 5009.24,GB/T 17480 20.0 5.3.2 微生物污染物 DB53/T 802.52016 4 微生物污染物指标及检测方法见表3。表3 微生物污染指标及方法 项目 方法 指标 菌落总数,cfu/g GB 4789.2 1105 大肠杆菌数,MPN/100g GB 4789.3 90 霉菌和酵母数,cfu/g GB 4789.15 100 致病菌(沙门氏菌)GB 4789.4 不得检出 6 检测 6.1 采样 按GB/T 14699.1的规定执行。6.2 方法 配合饲料按GB/T 14924.9-GB/T 14924.12规定的测定方法进行检验。出厂产品应符合本标准的各项规定,并附有产品质量合格证。6.3 分类 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两类。6.3.1 出厂检验 出厂产品的检验以同批原料生产的产品为一批。出厂检验的项目为感官指标和常规营养指标。6.3.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的项目为感官指标、常规营养成分、氨基酸以及卫生指标等。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一般应进行型式检验:a)老产品出厂检验的项目为感官指标和常规营养指标。b)正式生产后,如配方、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c)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此外,申请新产品时,维生素、矿物质及微量元素指标应增检。7 结果判定 质量检验中如单项营养指标不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可取同批样品复验。复检不合格,则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判定值范围以检测方法误差的2倍计。微生物检验中的不合格指标不得复检。8 标签 8.1 要求 DB53/T 802.52016 5 标签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a)标签不得与包装物分离。b)标签的印制材料应结实耐用,文字、符号、图形清晰醒目,易于辨认。c)标签上印刷的内容不得在流通过程中变得模糊不清甚至脱落,必须保证用户在购买和使用时清晰易辨。d)标签上必须使用规范的简体汉字,可以同时使用有对应关系的汉语拼音及其他文字。e)标签上出现的符号、代号、术语等应符合最新发布的国家法令、法规和有关标准的规定。f)标签中所用的计量单位,必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常用计量单位的标注按 GB/T 10648的附录 A 执行。g)一个标签只标示一个饲料产品,不可在同一个标签上标出其他产品。8.2 原则 标签标注的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8.3 内容 配合饲料的标签内容应符合GB/T 10647,GB 14924.2和GB 13078的要求,应包括:a)配合饲料名称;b)产品标准编号;c)产品成分分析保证值和卫生指标;d)原料组成;e)卫生标准;f)使用说明;g)净重;h)生产日期;i)保质期;j)生产企业的名称和地址;k)商标、生产许可证号、质量认证的标志等。9 包装 9.1 材料 配合饲料至少应有两层包装,内层为牛皮纸袋,外层为加有塑料内衬的编织袋、纸盒或塑料袋。9.2 卫生要求 包装应符合配合饲料的卫生和安全要求。清洁级以上实验动物配合饲料的包装(或真空包装),必须经高压蒸汽消毒灭菌或辐照。塑料袋应符合GB 9687、GB 9688、GB 9689中的卫生要求。10 贮存、运输 10.1 贮存 配合饲料产品应放在通风、清洁、干燥的专用仓库内,严禁与有毒、有害物品同库存放。配合饲料产品在常温下的保质期为三个月(梅雨季节为两个月)。DB53/T 802.52016 6 10.2 运输 配合饲料产品在运输中应防止包装破损、日晒、雨淋、严禁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运。_ DB53/T 802.52016 版权专有 不得翻印 侵权必究 举报电话:(0871)63215571(0871)63215571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下载文档
你可能关注的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