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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TXSPHYXH
001.4-2022
天台山云雾茶生产技术规程
第4部分:商品茶
001.4
2022
天台
云雾
生产技术
规程
部分
商品
ICS*.*备案号:团 体 标 准 T/TTSPHYXH T/TTSPHYXH 001.4-2022 天台山云雾茶生产技术规程 第 4 部分:商品茶 Tiantai Shan Yunwu Tea Production Technical Regulations Part 4:Commercial Tea 2022-12-10 发布 2022-12-25 实施 天台县天台县食品食品行业协会行业协会发布发布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TTSPHYXH 001.4-2022 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T/TTSP 001天台山云雾茶生产技术规程分为四部分:第1部分:种苗;第2部分:栽培;第3部分:采摘加工 第4部分:商品茶。本文件为T/TTSP 001的第4部分。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天台县食品行业协会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天台天原茶业有限公司、天台县特产技术推广站。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许佳妮、金鑫、陈俊、叶欣欢、周和松。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TTSPHYXH 001.4-2022 1 天台山云雾茶生产技术规程 第 4 部分:商品茶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天台山云雾茶产品的要求、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贮存。本文件适用于天台山云雾茶的商品茶。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8302 茶 取样 GB/T 8305 茶 水浸出物测定 GB/T 8314 茶 游离氨基酸总量测定 GB/T 14487 茶叶感官审评术语 GB/T 23776 茶叶感官审评方法 GB/T 30375 茶叶贮存 NY 659 茶叶中铬、镉、汞、砷及氟化物限量 GH/T 1070 茶叶包装通则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天台山云雾茶 TiantaishanYunwu Tea 以天台县所辖区域内的茶树芽叶为原料,经摊放、杀青、摊凉、揉捻、整形、毛火、摊凉、足火、毛茶整理等工艺制成,具有特定品质的绿茶。4 要求 4.1 基本要求 4.1.1 天台山云雾茶外形细紧挺直有锋苗,色泽绿润有毫;汤色嫩绿明亮;香气清高持久;滋味鲜醇甘爽;叶底嫩匀绿亮,具有“紧直带勾,清高有韵”的独特品质特征。4.1.2 天台山云雾茶品质以感官审评为主,各级品质指标必须符合标准实物样。4.2 产品等级 4.2.1 产品分特级、一级、二级 3 个等级。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TTSPHYXH 001.4-2022 2 4.2.2 各级感官品质要求见表 1。感官术语的使用及感官评审方法应符合 GB/T 14487 和 GB/T 23776 的规定。4.2.3 各级标准实物样应按表 1 要求制作,作为各级的最低界限。标准实物样每 2 年更换一次。表 1 天台山云雾茶感官要求 级别 外形 内质 香气 滋味 汤色 叶底 特级 细紧挺直露锋苗;色泽嫩绿鲜活显毫;匀称重实;匀净。清高浓郁持久 鲜醇甘爽 嫩绿明亮 细嫩成朵,匀称嫩绿明亮 一级 细紧挺直有锋苗;色泽绿润显毫;匀齐;匀净。清高持久 鲜醇爽口 嫩绿明亮 细嫩成朵,嫩绿明亮 二级 紧结匀直带锋苗;色泽绿润有毫;匀整;匀净。清香持久 鲜醇 绿明亮 嫩匀,绿亮 4.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规定。表 2 天台山云雾茶理化指标要求 项 目 指 标 检测方法 水分,%6.0 GB 5009.3 总灰分,%6.5 GB 5009.4 水浸出物,%36.0 GB/T 8305 游离氨基酸,%2.8 GB/T 8314 4.4 质量安全 4.4.1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 GB 2762 和 NY 659 的规定。4.4.2 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应符合 GB 2763 的规定。4.5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国家监督总局 75 号令)。检测方法按 JJF 1070规定执行。5 检验规则 5.1 组批 以“批”为单位,同一批投料生产、同一班次加工过程中形成的独立数量的产品为一个批次。同一批产品的品质和规格是一致的。5.2 出厂检验 茶叶产品应按照 4.24.5 所确定的项目进行逐批检验,取样按 GB/T 8302 的规定执行。5.3 型式检验 5.3.1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文件要求规定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a)正式生产时,如原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到产品的质量;b)出厂检验的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c)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d)产品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5.3.2 型式检验的样品,应在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按 GB/T 8302 的规定随机抽取。5.4 判定规则 5.4.1 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技术要求,则判定该批产品合格。5.4.2 不应含有霉变、劣变、有污染的任何外源物质、非茶类夹杂物,或质量安全指标中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要求的,均判定为该批产品不合格。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TTSPHYXH 001.4-2022 3 5.4.3 感官指标的其他项目、理化指标和净含量任一项目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可用留存样对不符合的项目进行复检。若留存样检验结果符合本标准要求,则判定该批产品合格。若留存样检验结果有任何一个项目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5.5 型式检验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一般应进行型式检验:a)标准实物样重新制作时;b)无公害食品年度抽查检验;c)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d)人为或自然因素使生产环境发生较大变化;e)常规检验项目结果与上次型式检查结果差异较大时;f)正常生产时,每年应进行一次型式检验。5.6 判定规则 5.6.1 交收检验项目中感官品质、水分和净含量偏差,有一项不合格,可在同一批产品中加倍取样复验,复验后仍不合格,则判该批为不合格产品。5.6.2 型式检验时,技术要求规定的各项检验中,如有一项不符合技术要求的产品,则判定该产品为不合格。5.6.3 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时,可由双方协商或由法定质量检验机构检验后进行仲裁。6 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6.1 标签标志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标签应标注产品类型并符合 GB 7718 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的决定的规定。6.2 包装 应符合 GH/T 1070 的规定。6.3 运输 应采用清洁、干燥、无异味、无污染的运输工具。运输时应用防雨、防潮、防暴晒措施,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6.4 贮存 应符合 GB/T 30375 的规定,保质期为 18 个月。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