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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NAIA
0213-2023
富硒熟制羊肉
0213
2023
富硒熟制
羊肉
ICSICS 67.120.1067.120.10 X22X22 团团 体体 标标 准准 T/NAIAT/NAIA 0213021320232023 富硒熟制羊肉富硒熟制羊肉 Cooked lamb enriched with selenium 2023-05-2023-05-0808 发布发布 2023-05-2023-05-1515 实施实施 宁夏化学分析测试协会 宁夏化学分析测试协会 发发 布布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NAIA 0213-2023T/NAIA 0213-2023 前前言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宁夏化学分析测试协会提出并归口。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起草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检测研究院、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宁夏回族自治区粮油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二站、石嘴山市碧草洲饮食有限公司、宁夏伊佳仁食品有限公司、宁夏化学分析测试协会。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谦、李雯、吴少涛、王泽岚、吴旭妍、康婷婷、赵瑞、刘明、白安庭、张小飞。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NAIA 0213-2023T/NAIA 0213-2023 1富硒熟制羊肉富硒熟制羊肉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富硒熟制羊肉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本文件适用于富硒熟制羊肉的生产加工和质量管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1903.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富硒酵母 GB 270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 GB 27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2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商业无菌检验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 GB 5009.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锡的测定 GB 5009.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 GB 5009.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硒的测定 GB 5009.1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铬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10004 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 15691 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 GB 19303 熟肉制品企业生产卫生规范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 299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GB/T 30383 生姜 DBS64/007-2021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富硒食品硒含量要求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 75 号)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NAIA 0213-2023T/NAIA 0213-202323 术语和定义及产品分类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富硒熟制羊肉 以羊肉为主要原料,经清洗、整理、切块,加以富硒酵母粉、辅料辣椒、生姜、葱等及其他香辛料腌制浸泡一定时间,后经熟制(蒸煮、烤制、炒制)等工艺制成的食品。3.2 产品分类 按照生产工艺,分为罐头工艺生产和非罐头工艺生产两类。4 技术要求 4.1 原辅料要求 4.1.1 羊肉 应符合GB 2707 的规定。4.1.2 富硒酵母粉 应符合GB 1903.21 的规定。4.1.3 食用盐 应符合GB 2721 的规定。4.1.4 调味料、香辛料 应符合 GB/T 15691 的规定。4.1.5 生姜 应符合 GB/T 30383 的规定。4.1.6 水 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4.1.7 其他辅料 应符合相应的标准要求。4.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NAIA 0213-2023T/NAIA 0213-2023 3表 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外观a 密封完好,无泄漏 组织形态 呈块状,大小基本均匀,肥瘦适中 色泽 表面呈熟制羊肉自然色泽 滋味与气味 具有羊肉熟制后应有的滋味与气味,无其他异味 杂质 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注:a适用于罐头工艺生产的产品。4.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 表 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氯化钠(以氯化物计)/%3.0 铅(以Pb 计)mg/kg 0.3 总砷(以 As 计)mg/kg 0.5 铬(以 Cr 计)mg/kg 1.0 镉(以 Cd 计)mg/kg 0.1 硒(以 Se 计)mg/kg 0.15 锡(以 Sn 计)bmg/kg 250 注:b,仅限于采用镀锡薄板容器包装的食品。4.4 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 GB 2760 规定。4.5 微生物限量 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 3 微生物限量 项 目 指 标 菌落总数(CFU/g)50000 大肠菌群(MPN/100g)100 注:罐头包装产品应符合商业无菌的规定。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NAIA 0213-2023T/NAIA 0213-202344.6 致病菌 应符合 GB 29921要求。4.7 净含量 应符合 JJF 1070 的规定。5 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 应符合 GB 14881 和 GB 19303 的规定。6 试验方法 6.1 感官要求 取包装样品观察其包装是否严密,将内容物全部倒入洁净的白瓷盘中,在自然光线下观察组织形态、色泽和状态。闻其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后品尝滋味。6.2 样品处理 取包装样品将内容物全部倒出,放入食物处理机中打碎、均匀后取样检验。6.3 净含量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 75 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6.4 氯化物 按 GB 5009.44 规定的检验方法检验。6.5 总砷 按 GB 5009.11 规定的检验方法检验。6.6 铅 按 GB 5009.12 规定的检验方法检验。6.7 镉 按 GB 5009.15 规定的检验方法检验。6.8 锡 按 GB 5009.16 规定的检验方法检验。6.9 硒 按 GB 5009.93 规定的检验方法检验。6.10 铬 按 GB 5009.123 规定的检验方法检验。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NAIA 0213-2023T/NAIA 0213-2023 56.11 细菌总数 按 GB 4789.2规定的检验方法检验。6.12 大肠菌群 按 GB 4789.3 规定的检验方法检验。6.13 商业无菌 按 GB 4789.26 规定的检验方法检验。7 检验规则 7.1 组批 同一次投料、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班次生产的同种产品为一批。7.2 抽样 在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样品,所抽样品数量应满足检验要求。7.3 检验分类 7.3.1 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均应进行出厂检验,罐头工艺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氯化物、商业无菌和净含量;非罐头工艺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氯化物、细菌总数、大肠菌群和净含量。7.3.2 型式检验 正常生产时每6个月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文件中要求的全部项目。a)新产品投产时;b)产品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c)原辅料、工艺发生较大变化时;d)出厂检验结果和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e)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有争议,请第三方进行仲裁时;f)国家监管部门提出要求时。7.4 判定规则 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产品合格,有不合格项目判定为产品不合格。7.5 复检 检验有不合格项目,可在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但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时不得复检。8 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NAIA 0213-2023T/NAIA 0213-202368.1 标签、标志 标签应符合 GB 7718 和 GB 28050 的规定,包装运输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8.2 包装 使用复合包装材料应符合 GB/T 10004 和有关标准规定的要求,其他包装材料和容器必须符合相应国家标准的要求。8.3 运输 运输产品时应避免日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异味及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装运输。运输工具应保持清洁、干燥、无污染。8.4 贮存 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卫生的库房中,库房内应有防尘、防蝇、防鼠等设施。贮存时应离墙离地,不得与有毒、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共同存放。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