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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ZJNH 005-2022 枝江玛瑙米.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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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ZJNH 005-2022 枝江玛瑙米 005 2022 枝江 玛瑙
ICS 65.020.20 CCS ZJNH B 22 枝江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 团体标准 T/ZJNH 0052022 枝江玛瑙米 Zhijiang Manao milled rice 2022-09-24 发布 2023-01-01 实施 枝江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 发 布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ZJNH 0052022 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枝江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国粮武汉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枝江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枝江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枝江市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谢健、程科、郭亚丽、李心悦、左家瑞、杨喜华、李国强、何劲松、龚青华。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ZJNH 0052022 1 枝江玛瑙米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枝江玛瑙米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和标签、储存和运输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采用T/ZJNH 001稻谷生产的符合本文件要求的大米。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1354-2018 大米 GB 27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粮食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 GB/T 5009.20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GB 5009.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族和G族的测定 GB/T 5009.36 粮食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 5009.114大米中杀虫双残留量的测定 GB/T 5009.155大米中稻瘟灵残留量的测定 GB/T 5490 粮油检验 一般规则 GB/T 5491 粮食、油料检验扦样、分样法 GB/T 5492 粮油检验 粮食、油料的色泽、气味、口味鉴定 GB/T 5493 粮油检验 类型及互混检验 GB/T 5494 粮油检验 粮食、油料的杂质、不完善粒检验 GB/T 5496 粮食、油料检验 黄粒米及裂纹粒检验法 GB/T 5502 粮油检验 大米加工精度检验 GB/T 5503 粮油检验 碎米检验法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31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谷物加工卫生规范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 15682 粮油检验 稻谷、大米蒸煮食用品质感官评价方法 GB/T 15683大米 直链淀粉含量的测定 GB/T 17109 粮食销售包装 GB/T 20770 粮谷中486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GB 23200.1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208种农药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 GB/T 25222粮油检验 粮食中磷化物残留量的测定 分光光度法 GB/T 26630 大米加工企业良好操作规范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ZJNH 0052022 2 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T 35881 粮油检验 稻谷黄粒米含量测定 图像分析法 JJF 1070.3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 计量检验规则 大米 LS/T 1533 大米颜色黄度指数标准样品 LS/T 1535 籼米品尝评分参照样品 LS/T 15122.1 晚籼米加工精度标准样品 精碾 LS/T 15122.2 晚籼米加工精度标准样品 适碾 T/ZJNH 001 枝江玛瑙稻 T/ZJNH 004 枝江玛瑙米加工技术规范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3 术语和定义 GB/T 1354-201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枝江玛瑙米枝江玛瑙米 Zhijiang Manao milled rice 采用符合T/ZJNH 001要求的稻谷为原料,按照T/ZJNH 004要求加工生产、符合本文件要求的大米。4 要求 原料要求 应符合T/ZJNH001的规定。生产用水要求 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生产要求 应符合GB 13122、GB 14881、GB/T 26630和T/ZJNH 004的规定。质量要求 应符合表1的要求,其中碎米(总量及其中小碎米含量)、加工精度、垩白度和品尝评分值为枝江玛瑙米的定等指标。表1 质量指标 等级等级 一级一级 二级二级 三级三级 碎米含量 总量/%10.0 15.0 20.0 其中:小碎米含量/%0.5 1.0 1.5 加工精度 精碾 精碾 适碾 垩白度/%2.0 5.0 8.0 品尝评分值/分 85 75 75 不完善粒含量/%2.0 3.0 黄粒米含量/%0.5 互混率/%3.0 杂质限量 总量/%0.20 其中:无机杂质含量/%0.02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ZJNH 0052022 3 水分含量/%14.5 直链淀粉含量(干基)/%16.020.0 色泽、气味 正常 食品安全要求 4.5.1 食品安全指标按 GB 2715、GB 2761、GB 2762、GB 2763 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具体见表 2。表2 真菌毒素限量、污染物限量和农药残留限量 4.5.2 植物检疫按有关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净含量要求 产品最大允许水分状况下的质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5 检验方法 项目 限量 黄曲霉毒素 B1/g/kg 5.0 无机砷(以 As 计)/(mg/kg)0.15 总汞(以 Hg 计)/(mg/kg)0.01 苯醚甲环唑/(mg/kg)0.07 吡蚜酮/(mg/kg)0.05 吡唑醚菌酯a/(mg/kg)0.09 丙环唑/(mg/kg)0.1 稻瘟灵/(mg/kg)0.01 敌敌畏/(mg/kg)0.01 丁草胺/(mg/kg)0.01 多菌灵/(mg/kg)1 氟虫腈b/(mg/kg)0.01 克百威c/(mg/kg)0.01 乐果/(mg/kg)0.01 磷化物/(mg/kg)0.01 嘧菌酯/(mg/kg)0.2 马拉硫磷/(mg/kg)0.01 噻嗪酮/(mg/kg)0.3 三环唑/(mg/kg)2 三唑磷/(mg/kg)0.6 三唑酮/(mg/kg)0.3 杀虫双/(mg/kg)0.01 杀螟硫磷/(mg/kg)0.01 水胺硫磷/(mg/kg)0.01 氧乐果/(mg/kg)0.01 注:a.吡唑醚菌酯又名百克敏;b.氟虫腈、氟甲腈、氟虫腈砜、氟虫腈亚砜之和,以氟虫腈表示;c.克百威及 3-羟基克百威之和,以克百威表示。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ZJNH 0052022 4 碎米含量检验:按 GB/T 5503 规定的方法执行,在称量碎米前将混入其中的长度不小于完整米粒平均长度四分之三的米粒拣出。加工精度检验:按GB/T 5502规定的方法执行,加工精度标准样品应执行当年颁布的LS/T 15122.1、LS/T 15122.2。垩白度检验:按 GB/T 1354-2018 附录 A 规定的方法执行。品尝评分值检验:按 GB/T 15682 规定的方法执行,应使用参照样品 LS/T 1535。杂质、不完善粒含量检验:按 GB/T 5494 规定的方法执行。黄粒米含量检验:按 GB/T 5496 或 GB/T 35881 规定的方法执行,应使用参照样品 LS/T 1533。互混率检验:按 GB/T 5493 规定的方法执行。水分含量检验:按 GB 5009.3 规定的方法执行。直链淀粉含量检验:按 GB/T 15683 规定的方法执行。色泽、气味检验:按 GB/T 5492 规定的方法执行。黄曲霉毒素 B1 检验:按 GB 5009.22 规定的方法执行。无机砷检验:按 GB 5009.11 规定的方法执行。总汞检验:按 GB 5009.17 规定的方法执行。苯醚甲环唑、氟虫腈检验:按 GB 23200.113 执行。吡蚜酮、吡唑醚菌酯、丙环唑、丁草胺、多菌灵、克百威、乐果、醚菌酯、噻嗪酮、三环唑、三唑磷、三唑酮、氧乐果检验:按 GB 20770 执行。稻瘟灵检验:按 GB/T 5009.155 规定的方法执行。敌敌畏、马拉硫磷、杀螟硫磷、水胺硫磷检验:按 GB/T 5009.20 规定的方法执行。磷化物检验:按 GB/T 5009.36、GB/T 25222 规定的方法执行。杀虫双检验:按 GB/T 5009.114 规定的方法执行。净含量检验:按 JJF 1070.3 规定执行。6 检验规则 扦样、分样 按GB/T 5491执行。检验的一般规则 按GB/T 5490执行。产品组批 同原料、同工艺、同设备、同班次加工的产品为一批。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应检验合格并附合格证方可出厂,检验项目为4.4、4.5。型式检验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进行型式检验,检验项目为第4章。a)新产品投产;b)产品投产后,当原料、工艺、装备有较大改动,可能影响产品性能;c)产品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d)连续生产三年;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f)地方有关管理部门提出检验要求。判定规则 6.6.1 凡不符合本文件 GB 2715、4.2、4.3 以及国家卫生检验和植物检疫有关规定的产品,判为非食用产品。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ZJNH 0052022 5 6.6.2 有一项及以上达不到本文件表 1 要求的,判为不符合本文件产品。7 包装和标签 包装 7.1.1 包装应符合 GB/T 17109 的规定和食品安全要求。7.1.2 若采用包装袋,则包装袋应坚固结实,封口或者缝口应严密。7.1.3 若采用复合塑料膜真空或充气包装,所采用的复合塑料膜及封口应结实。标签 7.2.1 外包装物包装储运标识应符合 GB/T 191 的要求。7.2.2 应符合 GB 7718 和 GB 28050 的规定,注明产品的名称与等级,稻谷的品种、产地、收获年度和月份。7.2.3 标注的净含量应为产品最大允许水分状况下的质量。7.2.4 建议标注最佳食用期(品尝评分值为产品最佳食用期内数值)。8 储存和运输 袋装产品应储存在清洁、干燥、防雨、防潮、防虫、防鼠、无异味的合格仓库内,不得与有毒有害物质或水分较高的物质混存。应使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和容器运送大米产品,运输过程中应注意防止雨淋和被污染。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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