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思考2023.16楚天法治177戒毒人员回归社会衔接工作面临的问题及对策研究◆冯素丽(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安徽合肥230031)【摘要】«禁毒法»实施之后,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得到了迅速发展,戒毒场所通过强化所内安全管理、优化场所人文环境、创新戒毒流程、完善教育戒治手段、丰富教育矫治内容,成功实现了所内脱毒100%,并有效激发了戒毒人员自身戒毒意愿,强化了戒毒信心,为提高解戒人员回归社会后的操守保持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是,由于各种原因,戒毒人员回归社会衔接工作常会面临各种困境,使安置帮教工作未能有序开展,复吸率居高不下.为此,本文通过问卷调查、实地回访等方式,全面了解了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后的真实状态,探究了戒毒人员回归社会衔接中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其中原因,提出改进对策,以期巩固所内戒治效果,提高操守保持率.【关键词】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安置帮教;对策一、解戒人员回归社会衔接工作存在的问题(一)部门协调联动不够,齐抓共管合力不足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安置帮教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非任何一个部门能独立完成的,安置帮教主要目的是希望借助社会各界的力量,来共同完成对戒毒人员康复与回归社会的工作。但由于没有专职的上级机关统筹戒毒人员回归帮扶工作,也没有明确的协调工作规定,此时,就会出现各部门各自为政、难以协调,甚至出现相互推诿的情况。各部门之间无法形成齐抓共管的帮扶合力,这将会直接影响戒毒人员回归社会的效果。解戒人员回归地各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划分不清,再加上各个职能部门各有管辖,这也将直接导致出现部门之间协调难的局面。(二)机构设置不健全,安置帮教效果不佳按照有关规定,地方主管部门、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指导办公室,并根据辖区社戒社康人员数配备一定比例的专职工作人员,负责组织开展禁毒宣传、法制教育、法律援助、心理咨询、戒毒医疗等工作,协同有关部门解决社戒社康人员在生活、就学、就业、就医中存在的问题,帮助戒毒人员尽快适应社会和被社会所接纳。《禁毒法》也规定:城市街道办事处、地方主管部门负责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卫生行政、民政等部门应当对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提供指导和协助。而实际上,很多地区有关部门没有真正重视社戒社康工作,认为社戒社康工作成效及其社会效益不明显,只要有关部门把社戒社康人员看管住,不在社会上违法闹事就行。因此,社区禁毒工作职能机构设置不统一、不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