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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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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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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临
问题
对策
研究
观察思考 楚天法治 戒毒人员回归社会衔接工作面临的问题及对策研究冯素丽(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安徽 合肥 )【摘要】禁毒法 实施之后,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得到了迅速发展,戒毒场所通过强化所内安全管理、优化场所人文环境、创新戒毒流程、完善教育戒治手段、丰富教育矫治内容,成功实现了所内脱毒 ,并有效激发了戒毒人员自身戒毒意愿,强化了戒毒信心,为提高解戒人员回归社会后的操守保持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是,由于各种原因,戒毒人员回归社会衔接工作常会面临各种困境,使安置帮教工作未能有序开展,复吸率居高不下.为此,本文通过问卷调查、实地回访等方式,全面了解了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后的真实状态,探究了戒毒人员回归社会衔接中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其中原因,提出改进对策,以期巩固所内戒治效果,提高操守保持率.【关键词】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安置帮教;对策一、解戒人员回归社会衔接工作存在的问题(一)部门协调联动不够,齐抓共管合力不足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安置帮教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非任何一个部门能独立完成的,安置帮教主要目的是希望借助社会各界的力量,来共同完成对戒毒人员康复与回归社会的工作。但由于没有专职的上级机关统筹戒毒人员回归帮扶工作,也没有明确的协调工作规定,此时,就会出现各部门各自为政、难以协调,甚至出现相互推诿的情况。各部门之间无法形成齐抓共管的帮扶合力,这将会直接影响戒毒人员回归社会的效果。解戒人员回归地各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划分不清,再加上各个职能部门各有管辖,这也将直接导致出现部门之间协调难的局面。(二)机构设置不健全,安置帮教效果不佳按照有关规定,地方主管部门、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指导办公室,并根据辖区社戒社康人员数配备一定比例的专职工作人员,负责组织开展禁毒宣传、法制教育、法律援助、心理咨询、戒毒医疗等工作,协同有关部门解决社戒社康人员在生活、就学、就业、就医中存在的问题,帮助戒毒人员尽快适应社会和被社会所接纳。禁毒法也规定:城市街道办事处、地方主管部门负责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卫生行政、民政等部门应当对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提供指导和协助。而实际上,很多地区有关部门没有真正重视社戒社康工作,认为社戒社康工作成效及其社会效益不明显,只要有关部门把社戒社康人员看管住,不在社会上违法闹事就行。因此,社区禁毒工作职能机构设置不统一、不规范。此外,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要求专职工作人员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工作能力,而实际中,很多地区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人员,主要是由社会公开招聘的人员作为专干,比例极少,再加上部分兼职的社工和志愿服务者组成,来开展日常工作。这些工作人员专业素质参差不齐,专业能力和水平与实际工作需要存在一定的匹配差,社戒社康机构回归帮扶效果不佳。(三)信息衔接不畅,脱管问题突出根据禁毒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对于被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不超过三年的社区康复。社区康复工作由公安机关、地方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共同负责落实,可有效巩固所内戒治成效,降低出所人员复吸率。但据调查,解戒人员回归社会后出现了管控难度大、脱管率高的问题,脱管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解戒出所时脱管,强制隔离戒毒所在为戒毒人员办理解戒手续后,转为社区康复申请需要依托当地禁毒支队更新公安网信息,时间衔接容易出现脱节,造成派出所对解戒人员转社区康复出现遗漏,出所必接制度未有效落实的情况下,极易导致解戒人员出所后出现脱管的问题。另一方面是社区康复过程中脱管,解戒人员原则上应在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接受社区康复,但在实际工作中,部分社区康复人员长期外出务工,人户分离,在外也是居无定所,管控难度较大,常处于脱管状态。(四)就业问题突出,生存发展受限根据对某戒毒所 多名解戒人员进行就业意愿问卷调查,结果显示 的被访者表示戒毒者需要有工作;的被访者表示导致自己复吸的主要原因就是就业难;被访者认为戒毒场所、社戒社康工作机构应加强就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和就业推介工作。从统计数据不难发现吸毒人员回归社会后,就业成为关键问题。就业是戒毒人员立足社会的垫脚石,是摆脱吸毒高危情境的先决条件,也是他观察思考 楚天法治 们实现人格独立、展示自我价值、增强戒治自信心的基础,就业是防复吸、促操守的关键环节。然而,戒毒人员在经过戒毒所的脱毒治疗回归社会后,就业难、收入低、保障差是戒毒人员常会面临的问题,使其生存发展受限。二、解戒人员回归社会衔接困难的原因分析(一)监督职责不清,思想重视不够戒毒人员回归社会的安置帮教工作涉及公安、司法、卫生、社区等多个部门,必须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发力方可落实到位。但从实际工作运转来看,目前各种社会力量、各个相关职能部门、各组织之间的协调运作机制显著不足,各部门监督职责划分不清,强制隔离戒毒机构、公安机关、社区等之间并未做到真正的无缝对接,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后的安置帮教工作成效不大。人们普遍认为安置帮教工作就是戒毒所、公安机关的事,卫生、民政等相关职能部门没有积极联动作为。此外,强制隔离戒毒所虽在各地建立了相应的社戒社康工作指导站,但未建立延伸帮扶长效机制,缺乏有效的后续照管措施和方法,宣教、帮扶工作有时仅浮于表面,未充分发挥指导站的延伸帮扶作用。(二)工作技能缺乏,就业歧视存在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社会工作对从业者的文化水平、工作技能、身体素质要求越来越高;而解戒出所回归社会的戒毒人员群体,大多数文化素质不高、身体素质差、岗位所需技能缺失。强制隔离戒毒所为提升戒毒人员的就业技能,也开展了一定的就业指导、就业技能培训等活动,帮助他们掌握一技之长,但成效并不理想。一方面由于戒毒人员普遍文化水平不高,接受能力差,所以所内引进的都是一些科技含量相对不高的项目,面对激烈的就业竞争,他们明显处于弱势地位,多数只能选择在收入低、条件差、晋升机会少的次级劳动市场频繁更换。同时,由于解戒人员普遍存在复吸风险比例大、自我控制能力差、心理障碍问题突出等特点,用工企业在录用前会有很多顾虑,部分企业对吸毒人员未来是否会再次复吸、能否胜任企业工作、是否会对企业其他员工产生不良影响等问题产生质疑。因此,解戒人员在正规企业求职时常会因其吸毒经历而被拒绝;即使在做零工时,有些商家在得知其曾经吸食过毒品后,态度也会有所转变;有的商家干脆就以各种理由予以辞退。社会歧视的存在成为阻碍他们再就业、顺利回归社会的一大阻碍。(三)一体化管理平台缺乏,信息对接滞后解戒人员出所后,由原决定强制隔离戒毒公安机关为其办理社区康复手续,交付其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派出所进行管控,地方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负责具体事务管理。解戒人员回归社会环节共涉及强制隔离戒毒所、公安机关、地方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等多部门,要确保此类人员不漏管、不脱管、不盲管,需要各部门各环节信息畅通、有效衔接、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对解戒人员回归社会后的管理,主要依赖于公安机关的动态管控系统,但该系统使用权限专属于公安机关,而基层公安机关普遍面临民警少、事务杂、任务重、社会安全责任压力大的问题,所以常会出现戒毒人员管控信息更新不及时、遗漏等情况。同时,由于缺乏吸毒人员一体化管理平台,不同地区社区无法进行信息的实时互通,在吸毒人员流动性大的情况下,社区间信息对接滞后,可能会出现管控时间空白,极易出现人员脱管。(四)经费保障不足,专业培训欠缺安置帮教工作的有序开展离不开财政的经费支撑,各地方主管部门的财政拨付是安置帮教工作的主要经费来源,但由于安置帮教工作成效和社会效益短时间内并不明显,部分地区有关部门对该项工作开展重视程度不足,这也就导致用于戒毒人员管控的经费并不充分。这部分既要用于管理和教育戒毒人员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相关硬件材料的购买,又要用于招聘禁毒社工、引进专业人才,经费紧缺。在有限的经费下,安置帮教工作人员收入普遍不高,从而致使工作缺乏动力。安置帮教工作繁杂、任务重,部分地区疏于对工作人员的能力提升,工作人员岗前专业知识、技能培训少、培训时间短,甚至有些直接不培训即可上岗,使得工作人员能力缺乏,帮扶管控效果不佳。三、做好解戒人员回归社会衔接工作的具体对策(一)明确主管部门的主导责任,构建奖惩考核机制禁毒工作实行主管部门的统一管理,从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角度出发,充分利用各系统各部门的资源,协调社会关系、强化工作保障,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把安置帮教工作纳入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中,搭建多维立体的社会支持网络。加强社会各方面的联合协作,将康复矫治与家庭重建、就业扶持、心理行为干预等后续照管工作整合起来,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社会化工作网络,形成合力,共同对他们进行接茬帮教、戒毒指导、救助帮扶等后续的照管服务,帮助其保持戒毒操守、重塑健康人格。将安置帮教工作综合成效,纳入对地区禁毒工作考核和有关成员单位工作评估的内容中,协调文明、综治等部门,对因失职导致或引发安置帮教对象重大肇事肇祸事件的,实行文明、平安创建“一票否决”机制,充分调动各部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强化戒毒人员回归社会管控效果。(二)创新智能监督模式,搭建信息共享平台依托互联网,创立“智能系统管控平台”,平台应聚合人社、民政、街道、社区等多个部门的资源,实现服务管理全程资源共享,平台面向戒毒管控公安、司法、社区相关职观察思考 楚天法治 能机构开放。该平台可以全程详细记录安置帮教对象,从“强制收戒监所管教出所无缝对接执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帮扶满三年”全过程的所有个人及家庭信息、帮扶全过程个人表现(含风险评估)等,从而为精准管控服务提供统一的、全面的信息视图。安置帮教对象可以通过手机安装特定A p p,按照个人帮扶需要向禁毒专干反映问题或申请,禁毒专干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提交,为安置帮教对象提供相关的救助、就业等帮扶。同时,禁毒专干依托平台通过轨迹跟踪、人脸识别、在线视频等技术,可以精确掌控安置帮教对象每天的活动去向,并根据跟踪实时掌握动态分析。(三)规范专项经费使用,强化专业队伍建设近年来,各级有关部门都对社区戒毒投入了大量经费,但如何科学合理地管理、分配和使用安置帮教专项经费,是在实际工作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安置帮教机构应建立相关的管理制度。一是要设立专项经费,使安置帮教工作能够得到资金上的保障;二是要制定相应的监督管理措施,确保资金从上至下的渠道畅通,让专项资金能够真正到达工作开展需要的地方,使专项资金真正得以专款专用。为确保安置帮教工作人员的专业性,应从源头抓起,提升社工福利待遇,规范安置帮教工作人员准入条件。现有的大量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已经基本掌握了社会工作方法,再对其进行心理矫治、戒毒医学及戒毒工作实务岗前培训,使其可以胜任社会戒毒工作。具备条件的社区也可积极同各高校密切联系,开展联合共建,为高校学生提供专业实习实训岗位,由高级专业人才充实社工专业队伍,实现双向共赢。(四)强化就业技能培训,搭建政策帮扶平台就业是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后的立身之本,稳定的收入可以让他们更快第融入和适应社会,获得归属感和安全感,降低复吸率。因此,解决就业难题是保证戒毒工作实效的重要举措。提升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后的就业率,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开展:一是强化就业培训,提升职业技能;二是畅通就业渠道,促进安置就业。为提升戒毒人员的就业技能,可以由地方主管部门与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服务性企业联合办理一些技能提升培训班,根据戒毒人员自身的特点及就业需求,科学合理设计课程,开设电工、计算机、缝纫、美容美发、汽车维修等各类技能培训课程。课程培训与劳动部门考核相结合,培训合格后可颁发职业技能证书或者结业证书,作为就业时的简历支撑材料,提升回归社会后的就业竞争力。对于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后面临的就业接收单位少的问题,首先可以鼓励戒毒人员自主创业,地方主管部门可以提供创业扶持和小额贷款,制定一些减免政策和税收优惠,做到程序从简、政策从宽、费用从优,真正为创业铺路导航。其次对于吸纳戒毒人员的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给予一定减免倾斜和扶持帮助,鼓励企业为戒毒人员提供就业岗位。最后创建就业安置基地,集就业培训与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