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16期韩开军罗中冠袁润华:地方财政资金“同业监督”模式研究*本文系2022年广东省财政科研课题(项目编号:Z2022126);广东省2021—2022年度会计科研课题(项目编号:4-2);广东省审计厅2022—2023年度重点科研课题(项目编号:22GDSJZZ041509);东莞理工学院2020—2021学年高教研究重点项目(项目编号:GJKY202102)阶段性研究成果。———基于多任务委托代理模型地方财政资金“同业监督”模式研究*韩开军罗中冠袁润华(东莞理工学院广东东莞523808)摘要:为促进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跨境(区)合作的顺利进行,文章基于一种多任务委托代理模型,通过香港城市大学(东莞)建设项目的地方财政资金拨付、预算管理和监督检查的案例研究,提出一种新型的地方财政资金“同业监督”模式,并总结该模式的资金管理经验以及建议,为其他主体跨境(区)提供公共品或准公共品时获得项目所在地方财政资金资助监管模式提供借鉴。关键词:多任务相关性委托代理模型跨境(区)共建项目地方财政资金监督一、引言推动高等教育融合发展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基础性和持续性动力源泉之一,也是港澳地区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的必经之路。港澳地区教育事业比较优势明显、成绩斐然,两种政治制度下的高校相互取长补短,有助于中国高等教育又快又好的发展。而粤港澳大湾区在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三个关税区、三种货币的条件下建设,国际上没有先例,要如何闯、如何试是建设过程中应该研究解决的问题。当前,我国地方财政资金只能拨付给预算单位,而境外主体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或场所不属于预算单位,因此地方财政部门如何对非预算单位在本地区设立的分支机构或场所提供公共品或准公共品的活动进行资金拨付与资金监管是亟需解决的问题。本文结合粤港共建香港城市大学(东莞)项目,致力于探索适应跨境(区)主体的财政资金监管模式,探索合作共建高等教育的新思路,破解财政资金参与粤港共建项目的体制障碍,从而促进跨境(区)共建项目为社会提供更优质的高等教育等准公共产品。其中,本文的“跨境主体”是指在中国境外注册成立的、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或场所,且与中国境内公立机构合作共同提供公共品或准公共品,由此获得地方财政资金支持的市场主体;而跨境主体与公立机构合作的项目即跨境项目。二、理论基础(一)财政资金监管模式我国现行的财政专项资金监管模式是以公权监督为主,公权监督与私权监督相结合的复合监管模式,按监督主体的不同,其又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