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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JAASS
73-2022
灵芝茶
73
2022
灵芝
ICS67.040CCS B 39JAASST/JAASS 732022团体标准江苏省农学会发 布2022-12-28 实施灵芝茶Ganoderma tea2022-12-28 发布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JAASS 732022I目次前言.II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14 技术要求.24.1原料要求.24.2感官要求.24.3理化指标.24.4净含量.35 检验规则.35.1检验分类.35.2组批与抽样.35.3判定规则.36 包装、标志与标签、运输、贮存.36.1包装.36.2标志与标签.36.3运输.46.4贮存.4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JAASS 732022II前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江苏泓寿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提出。本文件由江苏省农学会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苏泓寿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江苏蜂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省农业科学院、中科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蒋宁、周余庆、张羽、冯鹏、钱一帆、朱可、陈伟、陈蓉、叶叶、李霞、朱月圆、袁小燕、周枫、肖峰、林金盛。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JAASS 7320221灵芝茶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灵芝茶的技术要求、检验规则、包装、标志与标签、运输、贮存。本文件适用于3.1灵芝茶产品的生产、销售与检验。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GB 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GB 5009.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GB 5009.3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二氧化硫的测定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灵芝茶ganoderma tea以多孔菌科真菌赤芝(Ganoderma lucidum(Leyss.ex Fr.)Karst.)、紫芝(Ganoderma sinense Zhao,Xuet Zhang)的干燥成熟子实体为原料,经加工制作、采用类似茶叶冲泡(浸泡或煮)的方式,供人们饮用的产品。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JAASS 73202224技术要求4.1原料要求灵芝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要求,并符合GB 2762和GB 2763的规定。4.2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赤芝紫芝色泽具有赤芝应有的色泽,皮壳(菌盖)坚硬,表面黄褐色至红褐色,有光泽具有紫芝应有的色泽,皮壳(菌盖)紫黑色,表面有漆样光泽取适量试样置于50 mL烧杯或白色瓷盘中,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状态和杂质。采用类似茶叶冲泡(浸泡或煮)的方式,查看汤色,嗅其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品其滋味滋味和气味具有赤芝特有的气味,气微香,味苦涩,无异味具有紫芝特有的气味,气微香,无异味状态具有赤芝应有的状态,切面皮壳层、菌肉层、菌管层明显;菌肉白色至淡棕色,栓质化。无霉变,无虫蛀具有紫芝应有的状态,切面皮壳层、菌肉层、菌管层明显;菌肉锈褐色,栓质化。无霉变,无虫蛀汤色具有产品固有的汤色杂质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4.3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多糖(以无水葡萄糖(C6H12O6)计),g/100g0.9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三萜及甾醇(以齐墩果酸(C30H48O3)计),g/100g0.5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水分,g/100g12GB 5009.3灰分,g/100g3.2GB 5009.4铅(以Pb计),mg/kg1.0GB 5009.12总砷(以As计),mg/kg0.3GB 5009.11总汞(以Hg),mg/kg0.1GB 5009.17镉(以Cd计)/(mg/kg)0.2GB 5009.15二氧化硫/(mg/kg)100GB 5009.34其他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 的规定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JAASS 7320223项目指标检验方法其他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应符合GB 2763 的规定4.4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单件净含量允许负偏差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进行。5检验规则5.1检验分类5.1.1出厂检验5.1.1.1产品应逐批检验,检验合格方可出厂。5.1.1.2出厂检验项目:感官要求、多糖、三萜及甾醇、水分、灰分和净含量。5.1.2型式检验5.1.2.1型式检验在下列情况之一时进行:a)正常生产情况下,每年进行一次;b)原料来源、工艺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c)本批次的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差异较大时;d)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5.1.2.2型式检验的项目为本标准中规定的除 4.1 外的全部项目。5.2组批与抽样产品以每次投料为一批。每批产品随机抽样,每批抽样总量不得少于180 g,作为检验和备用样本。型式检验样本必须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5.3判定规则5.3.1检验结果全部项目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品。5.3.2检验结果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可以在原批次产品中加倍抽样,判定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后仍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标准时,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6包装、标志与标签、运输、贮存6.1包装外包装容器应牢固、干燥、清洁、无异味、无毒,便于装卸、仓储和运输。内包装材料卫生应符合GB4806.7的规定。6.2标志与标签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JAASS 7320224产品标签应符合GB 7718、GB 28050的规定,并注明种源名称及其部位、添加量和推荐食用量、不适用人群和注意事项等。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6.3运输6.3.1运输时应轻装轻卸,避免机械损伤。6.3.2运输工具要清洁卫生,无污染。6.3.3不得裸露运输,防日晒、雨淋。6.3.4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物品、易污染物混装运输。6.4贮存应贮存于通风、干燥处,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物品混放。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