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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NMBD 003-2023 农牧业品牌评价规范 第3部分:产品品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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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NMBD 003-2023 农牧业品牌评价规范 第3部分:产品品牌 003 2023 农牧业 品牌 评价 规范 部分 产品
ICS03.120.20CCS A 00NMBD内 蒙 古 品 牌 建 设 促 进 会 团 体 标 准T/NMBD 0032023农牧业品牌评价规范 第 3 部分:产品品牌Standards for brand evaluation of agriculture and animal husbandryPart 3:Product brand2023-04-15 发布2023-05-15 实施内蒙古品牌建设促进会发 布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NMBD 0032023I目次前言.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评价原则.15评价条件.15.1基本条件.15.2否决条件.16评价内容.26.1品牌管理.26.2有形要素.26.3质量水平.26.4服务水平.26.5创新水平.26.6市场评价.26.7产品效益.26.8发展评价.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7评价机构和人员能力.37.1评价机构.37.2人员能力.38评价方法.39评价程序.39.1明确评价目的.39.2确定评价要求.39.3评价依据.49.4评价准备.49.5组织申报.49.6材料初审.49.7品牌强度评价.49.8结果评定.410评价结果.4附录 A(规范性)农牧业产品品牌评价指标.5附录 B(资料性)评价指标计算方法.7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NMBD 0032023II前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内蒙古品牌建设促进会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内蒙古品牌建设促进会、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内蒙古自治区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内蒙古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赵永华、胡松、侯雁冰、邬冰泉、哈达、胡翠、王敏、贾双文、徐晓强、张悦、蒋柠、王海霞、吕燕卿、罗阳光。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NMBD 00320231农牧业品牌评价规范 第 3 部分:产品品牌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农牧业产品品牌的评价原则、评价内容、评价方法、评价程序、评价结果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第三方技术机构开展农牧业产品品牌评价,同时用于指导经营主体自我评价。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29185品牌 术语GB/T 29186(所有部分)品牌价值要素评价GB/T 29187品牌评价 品牌价值评价要求GB/T 29188品牌价值评价 多周期超额收益法GB/T 39654品牌评价 原则与基础3术语和定义GB/T 29185 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4评价原则农牧业产品品牌评价应遵循如下原则:自愿申报和推荐相结合;以客观、事实证据为依据;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科学规范;秉持优中选优。5评价条件5.1基本条件申报农牧业产品品牌应具备但不限于下列条件:产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产品按照合法、有效的先进标准连续生产三年以上;产品质量居自治区内同行业先进水平;产品使用注册商标满三年且在商标注册证核定使用商品范围内;产品市场占有率、品牌知名度、顾客满意度居区内同行业前列;建立较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标准体系,且有效运行或已通过认证、评估;注重社会效益和社会责任,经济效益在区内同行业处于先进水平;具有先进的生产条件和工艺技术装备或自主创新成效明显,具有较强的核心竞争力;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拥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建立较完善的品牌使用、管理和保护制度。5.2否决条件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NMBD 00320232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应申报农牧业产品品牌评价:企业或组织注册地址不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使用国(境)外注册商标的;依法应当取得行政许可或强制性认证而未取得的;近三年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的;近三年内,出口商品检验实物质量不合格,或出口产品遭到国外索赔的;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事故和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或重大质量投诉、环境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近三年内,政府诚信监管体系中存在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6评价内容6.1品牌管理包括2项二级指标:品牌规划;品牌维护。6.2有形要素包括2项二级指标:物质资源;品牌投入。6.3质量水平包括3项二级指标:标准化水平;实物质量水平;质量管理水平。6.4服务水平包括2项二级指标:服务供给能力;服务满意度。6.5创新水平包括2项二级指标:创新成效;创新能力。6.6市场评价包括3项二级指标:市场表现;品牌知名度;品牌忠诚度。6.7产品效益包括3项二级指标:社会效益;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NMBD 00320233经济效益;生态效益。7评价机构和人员能力7.1评价机构7.1.1第三方专业技术机构组织成立品牌评价工作机构,遵循农牧业产品品牌评价有关原则和要求,统筹协调评价工作,建立多方参与的评价工作机制。7.1.2第三方专业机构应具备以下能力:a)较强的专业性、权威性、行业影响力和资源整合能力;b)保证评价工作遵循本文件第 4 章规定的原则和相关国家标准要求;c)具有农牧业品牌培育、研究及评价相关经历和背景;d)对农牧业品牌基础理论和品牌评价有关国际、国内标准或程序有较为深入的理解和实践。7.2人员能力参与农牧业产品品牌评价工作的人员可分为管理人员、工作人员、品牌评价专家、行业/领域专家等,应具备以下能力:a)管理人员具有开展评价工作的总体指导、策划、管理协调能力,能够全面把握评价工作的目标确定及实现路径,协调评价实施全过程;b)工作人员应具有评价工作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推进评价各个环节有序衔接的能力;c)专家应具有品牌评价相关标准、品牌强度、价值测算等方面知识和能力,有一定实践经验和背景;d)行业/领域专家应具有评价对象和内容内相应行业/领域的从业背景,熟知相关行业现状、趋势。8评价方法采用定量分析与定性判断相结合的方法评价农牧业产品品牌。定性判断应通过观察、比对、验证等方式,审查申报材料获取有效数据信息,定量打分应按照评价指标对应打分。分值计算方法采用多周期超额收益法,具体方法参见GB/T 29188。评价工作宜定期组织开展,并保持评价周期的相对稳定、一致:a)评价周期宜为 2 年,评价数据统计至评价开始的上一月;b)评价指标体系包括本文件第 6 章设定的 7 项一级评价指标以及 17 项二级评价指标,评价内容详见附录 A;c)农牧业产品品牌评价分值为满分 1000 分,各项一级指标分值分别为:品牌管理 100 分、有形要素 100 分、质量水平 200 分、服务水平 100 分、创新水平 150 分、市场评价 150 分、产品效益 200 分;d)具体执行时评价机构应参照本文件并结合年度农牧业产业发展政策制定实施细则。9评价程序9.1明确评价目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应根据农牧业产品品牌的发展阶段特征、潜在提升空间、发展趋势等因素,明确不同阶段开展农牧业产品品牌评价的目的、目标。9.2确定评价要求根据评价目的和指标,第三方专业机构应识别并确定农牧业产品品牌评价的申报条件,主要面向内蒙古自治区内具有地域、环境条件优势的农牧业产品,考虑产品基础、规模、竞争力、发展潜力等因素。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NMBD 003202349.3评价依据评价依据除本文件设定的指标外,可参考 GB/T 29186、GB/T 29187、GB/T 29188、GB/T 39654 等国家标准。9.4评价准备9.4.1第三方专业机构应根据评价工作需求,组建评价工作组。工作组应由本文件 7.2 规定的人员组成。9.4.2策划形成评价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评价目的、内容、依据、条件、评价数据和信息的采集方案、程序、结果形式等信息。9.4.3第三方专业机构发布品牌评价工作信息。9.5组织申报9.5.1根据评价内容,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农牧业产品品牌主体进行自愿申报,按照规定格式和要求填报有关产品品牌评价相关数据信息。9.5.2第三方专业机构宜对申报过程提供必要的解释和培训指导,但不得涉及影响公正性行为。9.5.3申报主体应提供材料真实性声明,保证各项数据信息的客观性、有效性和准确性。9.6材料初审9.6.1评价工作组对申报资质、条件和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及与评定条件的符合性进行审查。同时不得泄霞申报材料的相关信息。9.6.2宜经推荐部门对申报主体填报的相关数据信息进行审核。9.7品牌强度评价初审通过后,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专业评审,进行标准和具体评价指标的符合性判定,形成品牌强度结果。必要时,可对相关信息/数据进行延伸取证或现场核证。品牌强度测算参照 GB/T 29188 中4.3.4 给出的方法计算。9.8结果评定第三方专业机构根据评价情况,形成农牧业产品品牌评价推荐性结论,形成评价结果并进行发布。10评价结果10.1评价结果应严谨、客观、真实反映产品品牌水平,并具有一定时期、范围的相对一致性、可比性。10.2总得分从高到低排序。10.3形成评价目录、评价证书和评价报告。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NMBD 00320235AA附录A(规范性)农牧业产品品牌评价指标农牧业产品品牌评价指标见表A.1。表 A.1 农牧业产品品牌评价指标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评分说明品牌管理(100 分)品牌规划(50 分)品牌定位情况品牌发展战略规划建设和执行情况品牌文化建设情况,结合品牌定位、品牌文化认同度、人文社会价值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品牌形象品牌维护(50 分)设立品牌管理部门及专职人员品牌及知识产权保护情况,结合对专利权、商标权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品牌保护机制、保障措施和风险管理措施情况有形要素(100 分)物质资源(50 分)生产加工所依托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情况基础设施、生产设备、供应设备等设施设备水平情况品牌投入(50 分)品牌宣传推广经费投入、品牌法律保护经费投入等情况质量水平(200 分)标准化水平(50 分)产品执行标准情况。申报产品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情况(取得相关证明),申报产品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体标准或企业标准等情况国家级农牧业标准化示范园、自治区级农牧业标准化示范园区建设情况产品标准自我声明情况实物质量水平(100 分)产品全程质量控制情况(包括对产地环境、种养殖环境、产品品质、运输等环节的把控)根据申报产品近两年市级以上产品监督抽查检验报告或由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抽样、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主要性能指标实测数据与先进水平对比情况原辅材料、生产工艺指标和技术情况产品检验检疫合格率情况质量管理水平(50 分)政府质量奖励情况申报产品获得有机农产品认证、获得“蒙”字标等区域公用品牌证书、获得绿色食品认证等情况质量体系建设及运行有效性,通过 ISO 9001 或 ISO 22000或 HACCP 或 GAP 等规范认证,获得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运行正常,建立食用农畜产品合格证制度员工质量安全知识技能培训服务水平(100)服务供给能力(50 分)产品售后服务体系建设和实施情况服务渠道建设情况服务设备设施、服务环境等方面情况服务人员占比、人员专业水平等方面情况服务满意度(50 分)开展顾客满意度测评、服务改进等方面情况顾客满意度,包括满意度测评及持续改进情况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NMBD 00320236表A.1 农牧业品牌产品品牌评价指标(续)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评分说明创新水平(150 分)创新成效(70)申报产品获得国家级科技奖、自治区级科技奖、市级科技奖等科研奖励情况主导制修订与申报产品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团体标准等情况创新能力(80)自治区级以上企业重点实验室和建立实验室并配备相关技术人员和设备的情况申报产品相关的外观设计专利、发明专利等情况近3年承担与申报产品相关科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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