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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FJBS 1-2023 化妆品用原料 栀子花提取物(福鼎栀子花细胞液).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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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FJBS 1-2023 化妆品用原料 栀子花提取物福鼎栀子花细胞液 2023 化妆品 原料 栀子花 提取物 福鼎 细胞液
T/FJBS 1-20231FuDing Gardenia cell liquid化妆品用原料栀子花提取物(福鼎栀子花细胞液)2023-01-02 实施2023-01-01 发布福 建 省 植 物 学 会发 布ICS 01.040.71备案号:A019T/FJBS团体标准T/FJBS 1-2023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FJBS 1-20232前言本标准按 GB/T 1.1-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则编写,指导化妆品原料生产企业,也作为化妆品原料用户质量检测的依据。本标准由福鼎市栀子协会与福建师范大学共同提出并起草。本标准由福建省植物学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福鼎市栀子协会、福鼎市林业局、福鼎市农业农村局、福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建师范大学、福鼎市农业科学研究所、福鼎市栀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福鼎市栀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福鼎市花千树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福建恒康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福鼎市大地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芸香(福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福州力钧本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福州福师美化妆品有限公司、福建大呈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福鼎市山邦农业专业合作社。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叶传财、阙玉林、林时密、孔悦平、夏淑蓉、列健森、卢玉栋、杨溢萱、夏煜、卓新武、雷顺号、林正咚、潘键、蔡春风、阙忠熠、李法觉、梁飞礼、叶萌。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FJBS 1-20233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福鼎栀子花细胞液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以及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福鼎栀子花为原料,在密闭空间里热空气与栀子花相互作用下,然后通过冷凝所得到的栀子花原液。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QB/T 1685 化妆品产品包装外观要求GB/T 13531.1 化妆品通用检测方法 pH 值的测定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总局 2015 年版3 要求3.1 原料要求产品所使用的原料选取新鲜的福鼎栀子花,应新鲜,无虫蛀,不得含有非花类夹杂物。若用辅材料应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总局 2015 年版规定的要求。3.2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3.3 感官指标感官指标应符合表 1 要求。表 1 感官指标指标名称指标要求香气符合福鼎栀子花特有香气,花香纯正、无异味色泽色泽均匀、清晰、透明形态液态外观均匀一致,无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3.4 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要求。表 2 理化指标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FJBS 1-20234指标名称指标要求pH 值4.56.5(直测法)相对密度(20)1.000.023.5 卫生指标卫生指标应符合表 3 要求。表 3 卫生指标指标名称指标要求菌落总数/(CFU/g 或 CFU/ml)1000霉菌和酵母菌总数/(CFU/g 或 CF U/ml)100耐热大肠菌落/g(或 ml)不得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g(或 ml)不得检出铅/(mg/Kg)10汞/(mg/Kg)1砷/(mg/Kg)2镉/(mg/Kg)53.6 净含量偏差净含量偏差具体值:标注 1kg 获 1L 以下时,不超过 3%;标注 1kg 或者 1L 以上时,不超过 1%。单瓶允许负偏差,整批货只能正偏差。3.7 包装外观应符合 QB/T 1685 的规定。4 试验方法4.1 感官指标4.1.1 香气先将等量的试样和规定试样(采用福鼎栀子花提取的细胞液,阴凉处保存一年之内的密封样品)分别放在相同的容器内,用宽 0.5cm1.0cm、长 10cm15cm 的吸水纸作为评香纸,分别蘸取试样和规定试样约 1 cm2cm(两者应接近),直接使用嗅觉进行鉴别。4.1.2 色泽将适量试样置于洁净无杂质的容器中,并置于明亮处,目测观察其色泽,同时应符合 3.3 要求。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FJBS 1-202354.1.3 形态将适量试样置于洁净无杂质的容器中,并置于明亮处,目测观察其具体形态,同时应符合 3.3 要求。4.1.4 外观将适量试样在室温和非阳光直射的条件下用肉眼目测观察,同时应符合 3.3 要求。4.2 理化指标4.2.1 pH 值按 GB/T 13531.1 中规定的方法测定(直测法)。4.2.2 相对密度按 GB/T13531.4 中规定的方法测定。4.2.3 净含量偏差按 JJF 1070 中规定的方法测定。4.3 卫生指标按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 年版)规定的方法检验。5 检验规则5.1 检验分类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5.1.1 出厂检验化妆品原料在出厂之前,应由生产企业的质量部门检验人员严格地按照本标准中3.3、3.4 和 3.5 的相关要求逐批进行检验,符合标准方可出厂。5.1.2 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中所有项目,一般情况下每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试制的定型签定时;b)正式生产后,当原料来源、工艺和设备有较大改变,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c)首次投产或停产 6 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d)出厂检验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5.2 判定规则当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标准要求时,则判定该批次产品为合格产品。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标准要求时,可从保留样品中或同批产品再次随机加倍抽取样品进行复检,若结果均符合标准要求时,则判定该批次产品为合格产品。若仍有一项不合格标准要求时,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FJBS 1-20236则判定该批次产品为不合格产品。6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6.1 标志包装箱(或其他包装物)上应附有说明性标签,并注明一下内容: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怕雨、怕晒、勿压、轻放”等标志,包装箱上的包装储运图示标志按 GB/T 191 的规定选择使用。6.2 包装产品内包装应符合卫生要求和国家相关标准,能保证产品在运输、贮存过程中,不受损坏、不受外来物污染。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有关规定。直接与化妆品原料接触的包装材料应当安全,不得与产品发生化学反应,不得迁移或释放对人体产生危害的有毒有害物质。产品装入适当的包装容器后应密封无泄漏。每件包装量可根据用户的要求而定。6.3 运输本产品属于非危险品,任何运输工具均可采用。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防火、防热、防雨淋、防受潮。搬运装卸应小心轻放,防止包装破损,严禁与有毒有害或其它有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运输工具应经常清洁卫生,产品按箱子箭头标志堆放。6.4 贮存本产品应储存在通风、清洁、防雨、防潮、防虫、防鼠、无异味的仓库里。堆放时应距地面、距内墙适当距离,中间留有通道,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混存,并掌握先进先出原则。6.5 保质期在符合规定的运输和贮存条件下,产品在包装完整和未经启封的情况下,保质期按销售包装标注执行。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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