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IJINGEDUCATION732023.08·高教党建研究健全“2+2+1”决策制度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实践探索□文/李林芹近年来,北京石油化工学院(以下简称学校)党委着眼理顺治理机制、提高决策质量,及时跟进学习上级政策要求和文件精神,清单化健全完善“2+2+1”校院两级决策制度体系,加强队伍建设,定期督导检查,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着眼“谁定事、定什么事”,清单化修订校院两级决策制度科学规范执行决策制度,解决“谁定事、定什么事”的问题,是加强党的领导、提高决策质量的关键。学校党委对标对表上级文件精神,清单化修订校院两级决策制度,既实现了有章可循的“规范”,又做到了照章办事的“管用”,切实将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办学治校全过程各方面。1.清单化修订校级“2+2+1”决策制度。学校严格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以中组部、教育部党组示范文本为指导,2021年1月修订出台了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两个议事规则。同时,全面梳理、总结、分析两个会议研究议题和工作实际,分别制定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两个决策事项清单,理清两个会议的议事决策范围。整合形成学校重要决策事项清单一览表,将学校党的建设、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项、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和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等八大类事项细化为具体决策事项,集成到一张表格中,明确两个会议的衔接关系。校级“2+2+1”决策制度和清单,逐条明确了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的事项145项,办公会研究提议的重要事项63项、讨论决定的事项89项,在实际工作中对照执行、动态更新,解决了“什么事上会、上什么会”的现实问题,确保党委在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上全面科学履行领导职责。2.清单化制定院(系)“2+2+1”决策制度。学校党委始终高度重视院(系)办学主体责任的落实和治理机制的规范,加强对院(系)党组织的统筹调度,指导14个院(系)党组织分别制定了符合自身特点的党组织会、党政联席会两个议事规则和两个决策事项清单,同时集成院(系)决策事项清单一览表,明确哪些事项由院(系)党委会先行政治把关再提交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哪些事项由党委会形成决议或决定后提交党政联席会共同研究落实,建立较为完善的院(系)“2+2+1”决策制度。各院(系)党组织会议讨论决定事项平均53项、先行把关事项平均30项,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事项平均67项、研究落实事项平均14项。议事规则、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