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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子事变后天津的交还与接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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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子 事变 天津 交还 接收
城市治理庚子事变后天津的交还与接收杨兴隆内容提要 庚子事变时期,八国联军攻占天津并建立起临时管理机构 都统衙门。辛丑条约 签订后,都统衙门仍对天津城厢及周边地区实行军事殖民统治,天津交还遂成遗留问题。天津交还问题由于受外国多方势力及战后交涉局势的影响而迁延不决,久未议定。在袁世凯、外务部等多方外交努力下,清政府最终于 1902 年 8 月 15 日完成了对天津的接收。天津的交还与接收,其历史意义不仅仅标志着天津的治理管辖权重回中国政府,更在于为清末新政在天津的实施提供了机缘、动力与条件。关键词 庚子事变 天津交涉 都统衙门 袁世凯庚子事变后的天津交还问题,源自 1900 年 7 月 14 日八国联军攻陷天津,并于 7 月 30 日建立起管理天津的临时行政机构 都统衙门。自此,八国联军在天津城厢、城北、城南、军粮城及塘沽五个地区建立起军651900 年 7 月 30 日八国联军在天津成立临时行政机构,建立“天津城临时政府委员会”(Conseil du gouvernement provisoire de la cit Tientsin),其中文名称起初定为“总督衙门”。1900 年 8 月 14 日“临时政府”召开第 10 次会议,决定以“都统衙门”为“临时政府”的正式中文名称。都统衙门全称为“暂行管理津郡城厢内外地方事务都统衙门”。1900年 11 月 20 日“临时政府”召开第 71 次会议,将临时行政机构名称修改为“天津中国城临时政府委员会”(Conseil du gouvernement provisoire de la cit chinoise de Tientsin)。有关都统衙门中外文名称的修改,参见 天津城行政条例 及“临时政府”第 10、71 次会议,刘海岩等编 八国联军占领实录:天津临时政府会议纪要 上册,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4,第 1、14、88 页。事统治。辛丑条约 签订后,都统衙门仍旧坚持对天津城及其周边地区行使行政、司法及治安管辖权,各国也不愿将这一机构裁撤,天津的交还问题由此产生。关于庚子事变后天津的占领与交还问题,学界多围绕都统衙门的军事统治、机构设置、城市管理等方面予以研究,而关于天津交还与接收的交涉研究却着墨甚少。现有的关于天津交还的研究论著仅就天津的具体交涉问题而谈,未能与 辛丑条约 签订后的国际国内局势及东三省接收、关内外铁路交还等交涉问题相关联,未免失之偏颇,难以全面厘清影响天津交涉的因素。本文在前述学人研究的基础上,联系天津交涉前后的国际国内时局,综合利用档案与报刊资料,对天津交涉与接收问题进行具体考察,以期加深对这一段历史的认识。一李鸿章病逝与袁世凯初署直隶总督1901 年 9 月 7 日,奕劻、李鸿章作为全权代表与十一国代表签订辛丑条约。和约虽经签订,但大局尚未稳定,交涉仍在进行,诸多遗留问题有待解决。在签订 辛丑条约 后,奕劻、李鸿章于 9 月 22日上奏清廷,上呈画押条款全文。在奏折中,奕劻、李鸿章专门提及条约签订后所遗留的天津交还问题,“今虽将京城内外撤兵日期填注约内,而各国在天津所设暂理地方之都统衙门仍复不肯遽撤,各使有俟奉天牛庄交还时一体交还之说”。面对条约初签,诸多后续工作亟待开展的局势,奕、李二人主张“容少迟再行设法另案磋商,以期早日收回,65庚子事变后天津的交还与接收相关论文见林树惠 天津都统衙门 帝国主义者的侵略机构,历史教学 1952 年第 6 期;廖菲 八国联军设立的天津都统衙门,历史教学 1984 年第 6 期;陈瑞芳略论天津“都统衙门”的军事殖民统治,南开史学 1987 年第 2 期;刘海岩 八国联军占领期间天津若干问题考析,历史档案 2005 年第 2 期;周利成 八国联军与都统衙门,百年潮 2006 年第 9 期;任云兰 都统衙门时期天津公共环境卫生管理初探,天津社会科学 2009 年第 6 期;任云兰 20 世纪初都统衙门对天津的城市管理探析,城市史研究 第 27 辑,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11;童舜尧 清末天津都统衙门的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及其启示,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 年第 6 期。所见的相关论文仅有张利民 接收天津都统衙门的中外交涉,中国义和团研究会编 义和团运动与近代中国社会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集,齐鲁书社,1992;刘海岩 庚子八国联军都统衙门与天津政权的归还,历史教学 2005 年第 9 期;宋博 试析袁世凯与接收天津都统衙门,河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18 年第 4 期。免多窒碍”。9 月 30 日清廷发布上谕,就奕、李二人折中所提交还天津事宜做出批示,“现在和议业经画押,各国在津所设都统衙门自应一律撤回,及早交还。着奕劻、李鸿章速行设法竭力磋商,务期早日收回,以免窒碍”。虽然清廷力主速行设法早日收回,但此时主导交涉工作的全权大臣李鸿章已是重疾在身,去日无多。据周馥回忆,李鸿章于弥留之际,“口不能言,瞠目而视久之,额汗如雨,猛出一言曰:天津如何?仅有四字,自此以后无一言矣”。11 月7 日李鸿章病逝于北京贤良寺,身为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死前未能亲见治所天津的交还与接收,不能不说是李鸿章的一大遗憾。李鸿章病逝后,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这一重要职位出现空缺。就在李辞世后的第二天,11 月 8 日清廷对直隶总督一缺做出部署,“直隶总督兼充北洋大臣,着袁世凯署理,未到任以前着周馥暂行护理”。11 月 9 日,袁世凯回电军机处,除表示叩谢天恩及上报军事部署外,专门言及“交涉事件,尤须择要清理”。11 月 12 日,袁世凯在给两宫的谢恩折中又提到“直隶系近畿首要之地,北洋为通商繁剧之区,兵燹甫平,疮痍未复,交涉善后,诸费经营”。可见对于刚刚任职直隶总督的袁世凯而言,处理辛丑条约 签订后所遗留下的各类交涉与善后事件成为头等大事。此时天津尚在八国联军所建都统衙门统治之下,清政府未能恢复管辖权,而天津作为直隶总督治所所在,亦为通商繁剧的大埠,是整个直隶地区的政治、经济中心,对于新上任的直隶总督袁世凯而言,收回天津成为一项亟85和议会同画押折,顾廷龙、戴逸主编 李鸿章全集 第 16 册 奏议十六,安徽教育出版社,2008,第 327 页。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 光绪宣统两朝上谕档 第 27 册,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第 185 页。该说系周馥在与各国公使商谈交还天津问题时对各使所言,详细内容见于 时事要闻,大公报 1902 年 7 月 6 日,第 4 版。然而在周馥年谱中对于李鸿章死前状况的描述未见有关于天津的内容,参见 周悫慎公全集 第 36 册,1922 年周氏刻本,第 3 页。故此说恐有借题发挥之嫌,未必可信。光绪宣统两朝上谕档 第 27 册,第 203 页。致行在军机处电,骆宝善、刘路生主编 袁世凯全集 第 9 卷,河南大学出版社,2013,第 654 页。调署直隶兼北洋大臣谢恩折,骆宝善、刘路生主编 袁世凯全集 第 10 卷,第 1 页。须解决的问题。时在天津的日本人内藤湖南密切关注着天津交还的局势,认为李鸿章病逝后,“最为紧迫需要处理的问题就是中俄条约以及天津交还”,内藤断定各国及都统衙门不会轻易交还天津,因此对于袁世凯而言,“新任后的第一个难关就是天津交还的问题”。11 月 20 日,袁世凯办理完交卸山东巡抚相关事宜,于 21 日由济南启程赴直隶上任,27 日到达省城保定,正式接任直隶总督一职。对于天津交还问题,袁世凯不敢懈怠,于 11 月 29 日致电军机处,任职后首次谈到该问题,“天津尚未交还,世凯责在地方,似应暂时赴京,面晤各使,相机商办”。经与庆亲王奕劻商定,袁于 12 月 3 日赴京办理相关交涉事宜。袁世凯在署理直隶总督之初,刚到保定任职就抛下手中繁杂政务,赶赴北京办理天津交涉事宜,足见天津交涉问题的急迫性与重要性。袁世凯抵达北京后便与各国公使商谈交还天津事宜,然而诸使“惟谓天津系驻兵通道,载在公约,应由各国管辖,须俟中国一切复元,天津各项工程完竣,始可议还”,各国以天津为驻兵通道为由企图进行长期占据,显然并无立即归还之意,经袁世凯反复与之商谈辩论,也仅得到“须经会议电该政府请示,且现属封河,亦非急切所能退还”等意见不明晰的回复。经过初步与各国公使的商谈,袁世凯分析认为“此事美、日本颇愿赞成,余多观望。在津各国都统,贪津税捐,不无留恋”。当时在天津交还问题上各国态度不一,驻京公使与在津的都统武官之间也存有不同意见,交还天津一事背后所包含的复杂的国际国内因素以及不明朗的交涉局势让袁世凯判定“交还天津,至速须在明春”,唯有“切实催索,或可早定还期”。因初接直隶总督之任,手中尚有大量行政事务亟待处理,袁世凯遂于 12 月 10 日致电军机处,表示“交还天津,各使会议计需时日,势难在此久候”,拟第二天即回省任事,并对交涉天津一事做出后续部署安排,“另派道员唐绍仪留京,随时禀商全权,向各使商索,95庚子事变后天津的交还与接收内藤湖南全集 第 3 卷,筑摩书房,1971,第 343 344 页。致行在军机处,骆宝善、刘路生主编 袁世凯全集 第 10 卷,第 45 页。致行在军机处电,骆宝善、刘路生主编 袁世凯全集 第 10 卷,第 50 页。致行在军机处电,骆宝善、刘路生主编 袁世凯全集 第 10 卷,第 50 页。致行在军机处电,骆宝善、刘路生主编 袁世凯全集 第 10 卷,第 51、50 页。冀可兼顾”。除了与各国公使联络商议外,袁世凯此时还尝试通过与都统衙门联系来商定收复天津之事。袁曾通过津海关道唐绍仪向都统衙门递交了一封亲笔信,要求确定归还天津的具体日期,但随即被告以“讨论这一问题不属本委员会的职权范围,应由各国政府决定”,并强调“天津政权的移交问题,本委员会无权与他进行讨论”。这样一来,天津的交还问题只能通过外交途径与各国政府商谈解决。总体来说,李鸿章离世与袁世凯初署直隶总督后的时局为“议和事尚未全毕,两宫在西安未回銮,各国兵未退”。就此时而言,收回天津的条件还未成熟。此时收回天津的时机未到,不仅在于清政府在签订 辛丑条约、时局刚稳定之后开启天津交还问题的谈判议程,更在于这一问题面临来自不同国家、不同权力方面的重重阻力。在 辛丑条约 谈判之时,联军统帅瓦德西就不止一次地表现出对交还天津的抵触,在他看来,都统衙门的存在是正确而合理的,从军事占领状态到问题的长远解决,“将有一段必须采取特别措施的过渡时期”,在这一时期,“天津临时政府也将继续行使它的职权”。瓦德西的想法显然也是各国联军长官的共识。在 1901 年 5 月给驻京外交公使团团长葛络干的一封信中,瓦德西就提到,“就我本人和各军队司令官的意见而言,只要有相当数量的外国军队驻扎天津,天津地区的行政机构就应该由军事当局管辖,这是绝对必要的”,而其中的一层用意在于,“把行政机构置于军事当局的管辖之下,这是一个迫使中国政府遵守它业已签署的诺言的最有效手段”。1901 年 7 月,法国远征军司令华伦少将在主持联军司令官会议时也认为,都统衙门“这一组织已经取得06致行在军机处请代奏电,骆宝善、刘路生主编 袁世凯全集 第 10 卷,第 50 页。刘海岩等编 八国联军占领实录:天津临时政府会议纪要 下册,第 563 页。刘海岩等编 八国联军占领实录:天津临时政府会议纪要 下册,第 566 页。感怀平生师友三十五律,周悫慎公全集 第 11 册,第 12 页。陆军元帅瓦德西伯爵致葛络干函,天津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编 1901 年美国对华外交档案:有关义和团运动暨辛丑条约谈判的文件,刘心显、刘海岩译,齐鲁书社,1984,第 169 页。瓦德西伯爵致葛络干函,1901 年美国对华外交档案:有关义和团运动暨辛丑条约谈判的文件,第 238 页。瓦德西伯爵致葛络干函,1901 年美国对华外交档案:有关义和团运动暨辛丑条约谈判的文件,第 239 页。显著的进展,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各国派遣军似乎希望让它继续发挥作用”。各国外交使臣虽不乏有人认为天津的政权应当尽快移交给清政府,但总的来说,此时“外交代表们认为,这个问题要提交他们各自的政府,应当留待以后讨论”。综合各方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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