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JCLSD0013S-2020221222S-20202020051320230512**Q/CLSD备案号:221222S-2020有效期至:2023年05月12日长春市朗斯德酒业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CLSD0013S-2020露酒2020-03-26发布2020-03-30实施长春市朗斯德酒业有限公司发布Q/CLSD0013S-20201露酒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蒸馏酒、发酵酒或食用酒精中的一种或几种为基酒,添加可食用药食两用、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或符合相关规定的原辅料中的一种或几种,通过浸泡或浸提工艺。经过调配、罐装、包装等工艺酿制并已改变了其原酒基风格而成的露酒。本产品属于其他酒类。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2757蒸馏酒及其配制酒卫生标准GB2758发酵酒及其配制酒卫生标准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T4789.25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酒类检验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5009.3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氰化物的测定GB5009.18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展青霉素的测定GB5009.22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酒中乙醇浓度的测定GB5009.26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甲醇的测定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10343食用酒精GB/T10345白酒分析方法GB12696葡萄酒厂卫生规范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15038葡萄酒、果酒通用分析方法GB/T2758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露酒BB/T0018包装容器葡萄酒瓶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23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分类Q/CLSD0013S-20202(产品按添加的原料性质分为:分类1植物类露酒、分类2动物类露酒、分类3动植物类露酒。)3.1分类1植物类露酒利用食用或药食两用(或符合相关规定)植物的花、叶、根、茎、果(果汁或浓缩果汁)为香源及营养源,经再加工制成的、具有明显植物香及有用成分的露酒。3.2分类2动物类露酒利用食用或药食两用(或符合相关规定)动物及其制品为香源和营养源,经再加工制成的具有明显动物有用成分的露酒。3.3分类3动植物类露酒同时利用食用或药食两用(或符合相关规定)的动物及植物有用成分制成的露酒。4技术要求4.1原料要求应符合以...